第27章
富兰克林死了?
凯尔西记得这个人, 上周帮歇洛克将行李搬回租屋时,两人在楼下遇上打石膏的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正在和房东在讨价还价,激烈地争执着火灾后的重修问题。
起火原因是富兰克林意识不清地乱扔烟蒂, 但他损失了一大笔货物,显然暂时拿不出赔偿款。
“五天前, 我看富兰克林还是中气十足, 断了一条腿也没影响他将楼道当做歌剧院。”
凯尔西指的当然是富兰克林的大喊大叫,企图以嗓门音量来获取压倒性胜利。“他竟然去世了?死因呢?”
这题雷斯垂德表示他会答。
“今天上午, 富兰克林在新的租屋里, 被人发现死亡。”
雷斯垂德根本不认为有必要再查富兰克林。
“一次意外火灾, 没有让他戒了嗜酒的老毛病。而他的幸运值用完了,昨夜没能逃过死神召唤。被证实饮酒过量死亡,哦, 这是福尔摩斯先生检验后的结果。”
正因为歇洛克都检查了尸体,雷斯垂德才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揪着富兰克林一事不放,必须来找凯尔西。
雷斯垂德一开口就没能忍住, “连环纵火案的凶手是哥达。他已经全盘招供,为什么留下血掌印, 又为什么选择六个不同纵火点。
这些与富兰克林一个便士的关系都没有, 为什么还要调查一个意外死亡的人?”
说到这里,雷斯垂德猛地想起是谁找出了连环纵火的关联。
他放缓了语气, “我非常感谢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哥达纵火的规律,是以一个数列变化在选定地点。因此,这次才能如此迅速地结案。”
既然已经结案, 四十分钟前,为什么要他硬生生地从睡梦中唤醒!
上帝知道他有多难得早睡。而他还不能抱怨, 必须感谢歇洛克至少遵守规章,没有直接撬门闯入今早封锁的富兰克林租屋。
等雷斯垂德说了一长串,后知后觉发现屋内的安静,两道目光静静地落在他的身上。
“演讲结束了?”
歇洛克仿佛优秀的观众,静静等演说家表演结束,还应景地鼓掌。
随即他话锋一转,“那就到提问时间。请问我什么时候表示去查富兰克林,是为了否定之前连环纵火案的调查结果?”
难道没有?
雷斯垂德仔细回忆,好像真的没有。
歇洛克只说富兰克林的死有些违和,并没说那位断腿倒霉蛋与凶手哥达相关。
搞了半天,竟然不是要推翻连纵火案的结论!
雷斯垂德松了一口气。真不是他嫌麻烦,实在对新闻报道头疼,就怕下一个标题是『L警探草菅人命,错抓连环纵火犯』。
很快,雷斯垂德又猛提一口气。
既然不是否定连环纵火案,那他刚刚说的话就是无关紧要了。浪费了歇洛克的时间,真不会被怼吗?
凯尔西没有戳破雷斯垂德的小心思,也愿同情探长三秒钟。
谁让L探长的首次登报,曾经是她一力促成。但是这次真没有半个英文单词的关系,媒体职业者都有发现热点的眼睛。
“汤姆,你觉得哪里违和?”
凯尔西出言缓解气氛,“是纵火案的现场有富兰克林的东西?还是他与某位受害者认识?”
歇洛克的视线从雷斯垂德身上淡淡扫过,暂时没对他说什么,而正色回答凯尔西:“第三次案件中的受害人詹姆斯,他与富兰克林曾经出现在同一酒吧。时间是八月二十。”
那就是五十天前。
八月二十,富兰克林经历了火灾,刚出院不久。
连环纵火案,第三次作案在九月十三,一栋便宜租房被烧。
根据报道,詹姆斯是六起案件中伤得最严重的受害人。他在逃跑时,眼睛被着火木头砸中,双目失明了。
凯尔西理清时间线,“仅凭两者在酒吧打过照面,不足以怀疑什么。你询问过詹姆斯,他与富兰克林认识吗?”
雷斯垂德也看向歇洛克,他完全不记得有这一段供述。
歇洛克给出否定答案,“下午我去找了詹姆斯,他确定自己不认识富兰克林。”
雷斯垂德瞪双眼,只表达一个疑问:都不认识,还有什么问题!
歇洛克却取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夜间九点十分,距离昨夜富兰克林的死亡时间大约还有一两个小时。现在坐马车前往现场,正好能重现昨夜的情况。”
雷斯垂德再瞪眼,左看看右看看,真没人回答他的疑问吗?究竟什么还要去现场?
凯尔西却懂了,歇洛克察觉的违和,一定就在富兰克林的住所。那就去走一趟,“还需要我带什么吗?”
歇洛克摇头,“要带的是头脑,这点你从来无需我提醒。”
雷斯垂德抿唇,如果不用提醒凯尔西,那需要提醒谁?
他忽然觉得胸口痛,似乎是无形中箭,这该不是想多了吧?哦,不能怪他想多了,和魔鬼相处,难免要多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