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从良记
凌霄对这个被遗忘了N久的未婚夫不感兴趣,选课后的第三天,艺术课正式加入了她们的课程。
一班的课表是这样排的:上午和晚上上主课和自习,艺体课全都安排在下午。
凌霄第一天下午第一节 是书法课,孟子建和她选了一样的课。
高明为此很羡慕:“要是我从小也练的是书法就好了……”
孟子建惊了:“你这种懒人居然想练书法?”
他攀住高明的肩膀,抛了个媚眼:“是舍不得和我分开吗?”
高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舍不得你个大头鬼!
“知道你在骂我。”孟子建放开高明,没等高明松口气,他又抛了一个媚眼,“死鬼,我上课去了。”
说着他转身招呼凌霄:“凌霄,走了!”
凌霄跟着孟子建来到书法教室,孟子建还非常有经验的给她选了一张“适合写字”的桌子,他在这个教室上课已经三年了。
不一会儿,上课铃响起。
“咦,易衡呢?”凌霄突然发现,易衡不是啥课都选了吗,为什么没来上课?
孟子建不当回事:“易衡今天去参加竞赛了啊。再说老师巴不得他不来,直接把学分给他呢。”
他们问道选课,一般分两种。
没当自己长久特长发展的,就只要达到老师的要求,老师自然会给学分,而比如孟子建,他视书法为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虽然自己有师承,也会一直跟课,算是博采众长。
至于易衡,孟子建就没见过他不擅长的方向。
可惜他另有师承,不能做李十万的徒弟,李十万看到他就酸。
而易衡要做的事情也很多,所以他不来是早有默契的事情。
凌霄:“……”这么吊的吗?
过了好几分钟,才走进来一个空着手的瘦小老头,他身后跟着一个抱着画夹,拿着老式保温杯的漂亮女生,扎着马尾,脸色严肃。
老头走上讲台,往椅子上一靠,脑袋一耷拉,眼睛一闭,就不说话了。
凌霄:……这不会是老师吧?
那个女生反而站到讲台正中央,把保温杯找个安全的位置放好,画夹固定,才不紧不慢的说:“大家花二十分钟,写一幅自己最擅长的字。”
孟子建见凌霄疑惑,凑过来跟她解释:“这是高二学姐,宋飞琼。”
说起宋飞琼来,孟子建不由眉飞色舞:“她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花!文艺部部长,还跳过级,高二年级第一,校庆的主持人!”
凌霄:“头衔好多。”
“那可不?她特别有才华,字也写得好,拿过很多奖,不然李十万那种人,会选她做助手吗?听说李十万有意向收她做自己的关门弟子……”
原来这个瘦老头姓李,是一个非常牛逼的书法家。
孟子建之所以叫他李十万,是因为他自己说,他一个字就值十万,并且别人求他写他还不一定写。
问道能请到他,还是因为他和校长有私交,但也没有少花钱。
可即使是老友的学校,李十万也非常彻底的贯彻了他“一字十万”的准则,来问道教学三年,写过的字不超过十个,上课都是让助手帮忙。[なつめ獨]
要成为他的助手也不容易,他这三年换了两个助理,都是学校最优秀的书法天才,宋飞琼也是在今年高三生毕业之后,才拿到这个助理资格的,上任还没几天呢。
不过别看李十万自己好像很懒散的样子,就以为他好相处了。
事实上,他对待同学非常严格,如果同学们字写不好,他就会嫌大家浪费他的睡觉时间,破口大骂。
惹得学校人神共怨,同学们对他风评极差。
不过他的眼光确实毒辣精准,即使一个字也不肯写,就靠那三寸不烂毒舌,同学们也只得捏着鼻子上他的课。
凌霄立即想到了一件事:“那会让老师尴尬的易衡字值多少钱?”
孟子建:“……”
他翻了个白眼:“易衡需要卖字?那得是世界末日了吧。”
***
宋飞琼非常认真的履行着老师的责任:“开始写吧,别浪费时间。”
凌霄端正坐好,开始铺纸,拿笔。
孟子建压低声音问:“你没问题吧?不行我帮你写,我左手也能写,虽然不如右手写得好看,但是如果你是刚入门的话……”
凌霄觉得……孟子建似乎总有些迷之自信,不过他这种傻乎乎的担心还有点可爱,估计是听了什么奇怪的传言吧。
“我自己可以。”她看了一眼孟子建,抬起笔,沾了孟子建磨好的墨,开始写字。
孟子建:“……”你写就写吧,自己磨墨不会吗?
凌霄:“读书那么辛苦,就让我偷一下懒呗。”
孟子建:???就你读书吗?
宋飞琼突然提声斥道:“别交头接耳!”
凌霄一抬头,发现宋飞琼正瞪着她和孟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