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也为了多攒点钱,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三伏天前后,那汗都是论斤淌的,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做烧饼苦是苦了点,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自称李大郎,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习武的话,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说起来,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

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

至于狗蛋,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

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

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

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

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

学会了写“阿姐”两个字,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

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不好看,但他真心欢喜。

……

从六岁到十二岁,府城——有生之年,最幸福时光。

六年的时间,家里置办了许多东西,搬家的话,不可能都带上。

重要且不显眼的东西放在空间,不重要的、显眼的,捡常用的系了四个包袱,主要是换洗衣物。

除此之外,还有两大箱书,这才是重中之重。

这些年,方立安抄的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资产。里面大部分都是狗蛋以后用得上的,当然得带着。

家里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方立安便绕路去了东市。行李太多,人力不够,她打算租个驴车。

马太贵了,用着招摇,小毛驴就很好。

方立安拉着驴车回家,很是赚了一波眼球,直到关了门,外头还有好事者来回张望。

所以说想搬家呢,总是有人窥探,烦不胜烦。

她把行李搬到车上,准备了人和驴的干粮,等狗蛋放学,明天早上城门大开便可直接走人。

小院子暂且这么放着,哪天回来也好落脚。这时候急卖,不说卖不出价钱,买家也不好找,最关键的是,方立安并不想被大家追着问,为什么要卖房子,为什么要走。

跟不在一个频道上的人说话,鸡同鸭讲,费心费力,没那个必要。

方立安离开这里,并没有处的要好的街坊邻居需要告别。从前,她想的是,如果她跟男人处的好,等大家知道了她的真实性别,只怕要被那些男人们的媳妇砸臭鸡蛋。如果跟女人处的好,她极有可能活不到现在。

事实就是如此,女人里头,除了爱好八卦、喜欢做媒、上了年纪的大婶子,没人会跟她多说一句话。

男女有别,要避嫌不是?

清晨,方立安赶着驴车到城门口等狗蛋,他去书院跟夫子告别了。

最近几天,方立安在家里躲清静,劝狗蛋留在家里一起打包,狗蛋没同意。

小小年纪竟然有了读书人的气节(酸腐),说什么要有始有终,要做个有担当、顶天立地、无所畏惧的男子汉……

方立安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一方面欣慰于狗蛋在她没注意到的时候长大了,一方面又不太希望这孩子讲究读书人这一套。也不知道是真心实意地为狗蛋着想,还是单纯地觉得狗蛋这样,把她猥琐求生的气质衬托的淋漓精致。

不过,狗蛋做出这样的选择后,他的日子便不太好过,世人喜好八卦,不仅仅是市井妇人,读书人同样如此。

“阿演,你兄……阿姐真是个奇女子。”张易信听说后,好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话。

“切!什么奇女子!你可真会拍马屁,明明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林同窗切莫学那等碎嘴小人,搞不清楚状况就胡乱评价,实在有失君子之风。”狗蛋怼他。

“你……哼!走着瞧!我倒要看你能不能把坏的说成好的。”自打上次被狗蛋怼到人缘差极,林耀辉就有点怵他,事先准备了一肚子的嘲讽之语,临了却只甩了一句狠话便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