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程彦好像从来没有说过喜欢还是不喜欢。

她在其他事情上极其聪明,可在感情上,却总是不开窍,他有心想引她开窍,可又觉得她年龄小,再过个三五月,等她满了十五岁,再与她细论感情,仍是不迟。

但现在看来,似乎迟了些。

她不是不开窍,而是对他不开窍,她的一番心思,全在李夜城身上。

那个拥有着胡人血液,以前不被夏人所容的存在。

想起那张异于夏人的脸,李斯年眸光微闪。

她与李夜城一同长大,情分自然不同,说是兄长,似乎又比兄长多了些什么。

比如说,她待三皇子五皇子,便是嬉笑怒骂肆无忌惮,但在李夜城那里,她会稍稍注意一些分寸。

怕引起李夜城的伤心,她极少在李夜城面前提起镇远侯的事情,也不在李夜城面前提起胡人,就连推荐李夜城去边关从军,也是颇为照顾李夜城的自尊心,让他参加都试之后,在都试里拔得头筹之后入的军营。

这样一来,将士们会因为他一半胡人的血液而疏远他,但不会觉得他是走后门进的军营而瞧不起他,一旦他立下战功,便很容易取得将士的推崇。

毕竟他的父亲,是杀得北狄望风而逃的镇远侯。

他身上哪怕流着胡人的血,可他的心是大夏的,为大夏出生入死,在边关九死一生,而今班师回朝,被天子赞赏有加,甚至在众人面前承认了他的身份——镇远侯的独子。

天子金口玉言一开,世人谁还会再提他的胡人身份?

封候拜将,跨马游街,一日看尽华京繁华。

如今的李夜城,再不是当初那个需要程彦庇护着,备受世人欺凌冷眼的半胡半夏的杂/种了,他现在靖远侯,有资格尚天家公主翁主的人。

李斯年看了看程彦的满头珠翠,眉头微动,道:“小翁主不止是贺喜吧?”

李夜城刚回来,她便迫不及待去找他,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分别了多长时间呢,实际呢,还不足一个月。

他与她一月未见时,可不见她这般想念他。

她从雍州城回来便来找他,是为了华京城的事情,而不是为了见他。

李斯年垂眸,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语气不明道:“当还有其他事情找靖远侯罢?”

他对李夜城的一番指点,竟变成了给旁人做嫁衣。

“你呀,太聪明可不是好事。”

程彦并未察觉李斯年的异样,走到李斯年身边,顺手推了一下他的轮椅,拍了拍他的肩,笑道:“我做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你。”

李斯年抬眉,淡淡看着程彦。

他有些想不明白,李夜城那人有甚好的,竟让程彦的一番心思全部放在他身上。

论容貌,论才情,他样样不输李夜城。

可转念一想这几日侍女侍从们私下里说的话,他又有些不确定了。

李夜城英气逼人,悍勇无比,冲锋陷阵,无人可挡,大夏民风彪悍,女子们更为欣赏能征善战的武人,而并非文弱的书生。

很不巧,他是手无缚鸡之力,整日里坐在轮椅上装瘸子的书生。

李斯年收回看着程彦的目光,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

早知如此,他就该一早便与程彦说清楚,而不是等到程彦这般兴高采烈去找李夜城的时候,才与程彦说他的喜欢。

许是李斯年面上的落寞之色太过明显,程彦终于发觉了他的情绪低落,便问道:“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天气转凉,李斯年的身体又不算强壮,别是受了凉感冒了吧?

这般想着,程彦探出手,放在李斯年的额头上,去量李斯年的体温。

李斯年被她突然间的动作弄得微微一怔,她精致的小脸近在咫尺间,秋水似的眸子里含着关切,清楚地映着他的脸。

寒风卷着梅枝上的雪花与梅花,拂面而过,桃花的清幽沁人心脾,和着程彦身上特有的甜腻花香,闯入李斯年的五脏六腑。

李斯年眸光闪了一下,心思转了又转。

——若程彦心有李夜城,当会在与他相处之时注意分寸才是,而不是像现在这般,毫不顾忌地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

大夏虽然民风开放,可男子与女子之间一旦定了情,便会恪守本分,不会再招惹其他人。

程彦现在的行为,可与恪守本分没甚关系。

李斯年笑了起来。

笑自己的多心,也笑自己的患得患失。

他的小翁主,在他百般逗弄下尚且不开窍,怎么会在木头一般的李夜城面前突然间便明白了情为何物?

更何况,他的小翁主在去雍州城之前,是一直将李夜城当做兄长看待的,与李夜城相处之时注意分寸,是因为李夜城身份尴尬,年幼之时备受磨难,她的小翁主心善,怕勾起李夜城的伤心事,才会处处留心,时时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