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小姑娘名唤公仲妩,是宜阳君公仲廉的三女儿,亦是李恪昭的表妹。

毕竟李恪昭是君王公子,小时长居遂锦,后又往蔡国为质数年;而公仲妩从前并未离开过宜阳府,今次还是沾着弟弟公仲茂的光,才有机会过到距宜阳不足百里的屏城来走走。

因此李恪昭与她虽是表亲,但今日才头回相见,生疏得与路人没两样。

被撞见自己缠着妻子腻腻歪歪,李恪昭并非不尴尬的。但他素来遇事端得住,冷脸一绷便似无事发生。

“寻公仲茂?”他面无表情地发问。

公仲妩垂下红脸使劲点点头。

李恪昭道:“天枢将他送回客院了。”

公仲妩得了弟弟去向,心下踏实许多,虽面红耳赤,却依然有规有矩地福礼告辞。只是从始至终眼睛一直瞧着地,不敢看人。

待她离去,李恪昭才没好气地撇撇嘴,转身牵了岁行云就走。

岁行云目光斜斜睇着他:“你脸红了。”

“既给你了,这便是你的脸。”李恪昭轻瞪她。

两人双双憋着笑,有一句没一句地抬着杠,便回到了主院。

让主院侍女帮忙备了沐浴用的热水后,岁行云便自行回寝房取换洗衣衫。

进房时李恪昭已换了素雅月白袍,负手立在小圆桌前望着她。

小圆桌上放着个细长的雕花楠木匣。

岁行云上前,好奇地将匣子打开。是一柄五尺长刀。

端看那威仪华美的刀鞘,就能窥知其精工细作的程度绝非寻常。

当世身份贵重者多佩双刃长剑。

《武经》言其“横竖可伤人,击刺能透甲,生而为杀”;又因其在规制上兼具武将礼器之能,因此被尊为“百兵之王”。

如此相较而言,长刀在当世便不太受高位者青睐,只常见于市井武者使用,外观大都朴拙粗糙,甚少如眼前这柄般匠心昭彰。

那年在仪梁初进西院随叶冉习武习兵的第一日,叶冉让岁行云从兵器架上自选兵器时,她便毫不犹豫地选了长刀。

她可太知这玩意儿的好处了:兼备刀、枪之长,既可单打独斗又利于混战横扫;不似长剑那般易折断,便于凶悍劈杀,对上骑兵也不怵。

“这是特地给我的?”

“嗯。无咎在苴国寻名匠打造,我画的图纸。”李恪昭语气波澜不惊,下颌却微。

分明一副邀功请赏的模样。

岁行云笑得见牙不见眼,将长刀从匣中取出,拔刀出鞘端详起各处细节,又试了试手感,欢喜之情顿时溢于言表。

她笑吟吟觑向李恪昭:“你究竟是个什么七窍玲珑心?”

当世长刀对岁行云来说有一处不大讲究:刀柄与刀刃的比例没个准数,几乎都是由匠人们随心来。

但她是个不愿给人添麻烦的性子,虽普通长刀用着稍稍不顺手,但影响不大,她便也从未想过特意打一柄,更未对谁提过这小小不便。

手中这柄长刀做工极其精良,修长似苗,霜华凛凛。

但它最珍贵之处在于,规整精确实属当世罕见,刃长近四尺,刀柄一尺略余,此乃后世武将最顺手的比例。

她又问:“我不记得曾对谁提过。你怎知这般形制是我最顺手的?”

李恪昭眼神斜斜向上瞟,要笑不笑的哼哼两声:“这有何难?”

若目光总是追逐着一个人,将人放在心上,时间久了总会窥见许多小秘密。

岁行云怔忪望了他片刻,忽地绽开如花笑靥:“李小六啊李小六,你是当真心爱极了我吧?”

究竟是看上她哪一点啊?她乐不可支笑出了声。

在某些事上,李恪昭是个“许做不许说”的别扭性子,甚少自在地将情情爱爱挂在嘴边说穿。

五月里追问岁行云来路的那个夜晚,他在黑暗中坦诚自己对她的爱意,说出的那番话已是他的极限。

此刻岁行云这般直白,让他陡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要点脸。心爱是心爱,却并没有‘心爱极了’这回事,”李恪昭耳廓微红,面无表情推着她的肩往柜子那头走,“取你的衣衫,沐你的浴去。”

*****

翌日丑时,李恪昭如常醒来,轻轻掀被欲起身,却又一如既往地惊醒了岁行云。

她昨日完成了对团山屯军的初次稽核,算是暂忙完这阵,可在家中稍事懒怠几日,自无需像李恪昭这般早起。

“你这就要去府衙了?”她嗓音慵懒绵软,糖砂磨过似的。

“真难得,竟没发脾气。”李恪昭在她额角亲了亲,依依不舍地下了榻去。

岁行云迷迷瞪瞪拥被坐起来,靠在床头觑着他,含笑咕哝:“昨日与明秀打得累极,夜里又……唔,没脾气了。”

她忙了将近三个月,前些日子又宿在营地未回来,昨夜李恪昭是真叫她透彻明白了什么叫“小别胜新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