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三场 束河
她觉得她是西洋电影里的人,有着悲剧的眼睛,喜剧的嘴。
——张爱玲
王若薇不准别人叫她王若薇。连小薇都不可以,算命的说她是孤独命,得换个名字。她查了一天的字典,为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束河。她觉得这名字像是一个灵魂落到了一具将死的肉体里,翌日醒来,躺在床上,有一种初生婴儿般的新鲜感,用一双好奇的眼打量四周,头从左边,转到右边,迎着光的方向,一切都是崭新的模样。
她似乎在哪里听过这名字,就像一个人遇到另一个人总觉得在哪里见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近感,张着嘴半天,望着对方笑,不一会儿又释然,承认那熟悉不过是来自磁场的引力。
后来,宋熙正告诉她,束河,是—个地名。
束河决定去工作,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工作,她把她所有的时间都放到了顔子乐的身上,现在离开他,像整个人被抽空,总得什么来填满。除了工作,别无他法,她确定她在短时间内无法爱上任何人,像一间正午十二点才退出来的房间,总得有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到来的日子里心灰意懒,吧自己关在衣柜里听悲伤的歌曲。衣柜里的衣服都被她胡乱地堆放在床底,反正是“女为悦己者容”,她狠心再不打扮自己,简直像个野人,父母胆战心惊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生怕她做出什么傻事来。若是伤着自己还好,要是伤着了别人,那理偿金他们都赔不起。他们家的经济状况是每况愈下,祖上三代的积蓄都被花得差不多,就只等她嫁个好人家。偏她又这样倒憨不痴的,出东门往西走,是个糊涂东西。其实是他们多虑了。她不过是穿得粗糙了些。她同颜子乐分手的那天,把衣服从衣柜里扔出来,用牙齿撕咬了半天,又下不了狠手,都是花钱买的,坏了可惜了。末了用脚把它们踢到床底下,眼不见心不烦,再也没有力气把它们放回衣柜里,整理又得费心思。往后,她想要哪一件衣服,就撅着屁股钻到床底下去找,有时候找出来的不是她要的那件,就坐在床边喘着气,将就着往身上一套,实在是有点摸奖的意思。头等奖是红配黑,末等奖是红配绿,概率对等,所以在别人看来,她时常处在半醒半疯状态,站在公车站台上,手插在衣究里,踮着脚望向别处,于清辉之中目光矍矍、于颠踬之中意志弥坚,旁边人看了都觉得她是印在明信片上的人,应该寄向什么地方,背面写着漂亮的字,盖着淡蓝色的邮截。
她在网上投简历,只收到一封回复,一家传媒公司,职位是总监助理,这工作与她的专业完全不对口,她在英国学的是电子商务,也就是网上买卖,可有可无的一门技术,开个淘宝店就相当于是自学成材,所以她的处境也是十分的尴尬,朋友常在背后笑话嫁是“海龟”变“海带”,她也是知道一点的,总不可能明里去反驳,更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以前有颜子乐当借口还好,现在连个借口也没了,就越发地不见朋友了。
复试的那天,她一个人在电梯里,电梯门反映着她,她的脸红得有些不像话,应该是胭脂抹多了。久不化妆,下手没了轻重。又加上点雀斑,像个乡下来的姑娘,配着红色的连衣裙,整个人都透着恶俗的喜庆。不该穿红色的,显得有点不正经,但她从床下就找出了这件来,幸好不是黄色,不然不吉利,这事该黄了。她是一个在细微的事情上极迷信的人,比如不能把筷子竖着插到碗里,或是不能用红笔写名字。
成都离藏区近,藏族文化盛行,她也赶时髦跟着信起佛教来,不过也只是临时抱佛脚,不到大事临头,是不会想起念经的,手腕上缠了几圈紫色琉璃佛珠,就以为找到了庇护,遇人,还煞有介事地挽起袖子给别人看,好像有信仰的人品格都更髙尚似的。
她身子往前凑,把电梯门当镜子,用手心去揩掉胭脂,却把脸揉得更红。门突然打开,一个人走进来与她撞个正着,胸前的纽扣差点划伤她的眼睛。她踉跄地往后退了一步,他连忙举起两只手来,说:“Sorry.”她揉着眼,把眼线揉得花花的,像被人给打了一拳。他埋下头来看她,问:“没事吧?很疼么?”她睁着一只眼看他,见他生得眉清目楚,是个漂亮青年,气也就消了一半,只轻轻地道了声“没事”。他想摁电梯,见十七层的灯是亮着的,就缩回了手,搭讪道:“你去华夏传媒。”束河“嗯”了一声,蚊子似的,那男子便也不再说话了。
出电梯一前一后地走,束河走在前面,有些故意的,免得让他以为她是在跟着他,结果到了门口,却发现要刷卡进,很窘地望向他。他从裤包里摸出一张卡来,安慰似的说:“刷卡就是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