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用过晚餐,程继文顺手将餐盘放进之前服务生推来的餐车上,洗干净了手,才打开自己的行李箱整理衣物。
整理得差不多了,自然见到藏于箱底的一只不足巴掌大的首饰盒。里面是一枚钻戒,是他买来求婚的。如今是用不着了。
程继文坐回沙发中,把首饰盒放在茶几上,然后点起一根烟,沉默地望着落地窗外。华灯初上的城市是湿润的,却因为酒店外部设计得宜,没有雨点打到窗玻璃上,这让他感觉像是望着一幅巨大的现代都市的led动态画册。
程继文吐出一口烟,跟着将烟头压进烟灰缸里,起身把手机装进裤兜,拿上董朔司机买来的长柄雨伞,走出酒店房间。
从酒店正门出来,呼吸到雨中的空气,程继文才顿感舒畅。他住的酒店所处的位置是人们说的北外滩,上海航运发源地,与陆家嘴隔江相望,近几年更是一座座高楼林立而起,宛如一只待宰的肥羔羊。
程继文漫无目的地行走着,身上穿着一件t恤衫,外头罩着一件单薄的外套,而夜晚已有几分寒意,尤其还下着绵绵细雨。他习惯性地把手放进裤兜,脑海里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女人声音,“你有那么漂亮的手,得拿出来晒晒,不要自己藏着掖着。”
孙晴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还不是他的女朋友。当他下意识地把手从裤兜里拿出来,她很是干脆,很有勇气地牵住他的手之后,就是他的女朋友了。
程继文欣赏她的勇敢,也欣赏她的心机,她不是富家出身,年纪不大,却能够在那些阔少、阔小姐面前游刃有余,足见情商和毅力。在这个吃人的社会,如果没有一个可靠的背景,那么就想办法让自己变得可靠,这是没有错的。
程继文清楚地知道从他们第一次见面,或者可能更早的时候,孙晴雯就瞄准了他。
当时,她向他介绍自己的名字,他只是回了一句,“你好。”
然而她脸上的神情立刻生动起来,明媚的笑着说,“你是第一个见到我没有说,‘哦,金陵十二钗’的人。”
程继文稍显一愣,随后才流露出了然的表情。因为他对《红楼梦》的兴趣不大,至今没有完整地阅读过,经她的提醒,他才记起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是一个名叫晴雯的丫鬟。
此后,只要有人提及《红楼梦》,他就会想到晴雯。
那个时候,不管孙晴雯对他耍什么样的小心机,全都是为了得到他而做出的努力,他不讨厌,甚至还有些动容。男人都是这样想吧?他居然也不能免俗。
但是他们分手后,当初为着让他记住她名字的小心机,却成为他的负累,他可以从自己这里剥离有关孙晴雯这个人的一切,但不能抹杀经典名著《红楼梦》的存在。
只要有人提及《红楼梦》,他就会想到晴雯,接着想到这一段最后以失败画上句点的感情,令他不上不下的难受。
奇怪的是,在他离职前,所有人都觉得他挺正常的,不需要安慰,也不认为这个敏感时期不应该给他添麻烦、给自己找骂,他的下属依旧前赴后继地,不分深夜、周末的搅扰他。大概是因为他不想借酒浇愁,也不想马上找个人填补空虚,没有强颜欢笑,也没有颓废度日。后来,到了意大利,更没有人看出他刚刚结束一段长达四年的感情。
唯有今日,董朔跟他说了一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新的……还是算了,一个人挺好的。他可不想再让最亲密的人算计一次,要借着同事的身份/证,去睡床单上还有个烟头烫出的窟窿的钟点房了。
程继文按着原路返回酒店的途中,雨差不多停了。他把手放在裤兜里,盯着脚下因为雨水和路灯显得尤为亮滑的路面,谨慎而从容地走着,脑子里什么也没有想。事情已经过去了,多想也无用。
回到酒店套房,程继文脱下染上湿意的外套,看了一眼时间,九点三十二分,不算太晚,所以他拨出一通电话。电话那头接通了,他说着,“妈,明晚我回家吃饭……”
程继文的母亲居住在静安区的一幢洋房别墅里,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安保设施也是专门配置的,先进非常,车子一靠近别墅,里头的人通过摄像头看到是一辆劳斯莱斯,就为其打开院门。
别墅内部装潢没有让人耳目一新,也无可指摘,就是富贵人家的小情调。董朔轻车熟路地从门厅进来,就见程母与一个戴着口罩的女孩,坐在一张长桌前做着美甲。
“阿朔来啦!”程母冲他笑着说。
每回见到程母,董朔总要在心里叨上一句:程继文那双狐狸一样的眼睛,肯定是遗传他的母亲。
董朔亮出他的招牌笑容,“姐做指甲呢?真时尚!”
程母被他一声“姐”逗得合不拢嘴,抽出光疗机底下的手,拍了下他的胳膊,“你到厨房摸点东西吃吃,我们晚点开饭,等等继文他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