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元初
翌日, 长公主于朝上改元元初。元者, 始也,初者,始也。
是谓元初元年。
元初元年正月初一, 长公主带着小皇帝,领着文武百官, 在高祖皇帝庙祭祀列祖列宗。
晋承汉制,汉承秦制, 秦依周制。礼记中记载“建国之社稷, 右社稷而左宗庙”,从宗周至今, 历朝历代皆重视宗庙高于重视社稷。尽管大晋以右为尊,但仍然如此,只是说作“左社稷而右宗庙”罢了。历代皇帝未必年年祭祀天地,但一定要年年祭祀祖宗。祭祖本身是向天下昭告正统、明确君臣地位的一种行为。
而献酎金在祭祖中尤为重要。
酎金制度同样是传自前汉。《说文》酎者,三重醇酒也。
前汉文帝时有规定, 于高庙祭祖献酎饮酎时,诸王和列侯要按封国人丁数量献金, 每千口俸金四两,余数超过五百口的也是四两,由少府验收, 此谓酎金制度。另外,偏远藩国凑不齐黄金者,可以以犀角、玳瑁、象牙、翡翠等代替黄金。所献黄金如份量或成色不足, 诸王削地,列侯除国。
前汉武帝时,以献金份量或者成色不足为理由,夺爵一百零六,占前汉当时列侯数量的一半。此谓酎金夺爵、酎金失侯。
之后的历代皇帝仍然能遇到在献酎金时缺斤少两者,却再也遇不到如此大规模的事情了。
仁宗皇帝还在时,曾经和长公主感叹,为何再遇不到前汉武帝是那样愚蠢的列侯了,哪怕献金时再遇到滥竽充数的,要么对方是个穷困潦倒的荣爵,实在是拿不出足够的黄金,要么献金者还是个奶娃娃,根本分不清黄金和黄铜,被下人哄骗着献了铜充数。
总是找不到宰肥羊的好时机。
多亏北地大捷和河东一案,无论是内务府还是户部长官的国库都十分丰盈,长公主也没打算靠着酎金制度再从勋贵手里捞一笔黄金,只要明面上过得去,稍微缺那么一星半点,连最精打细算的陈太后都是不会苛责的。
但,肉食者鄙这四个字能写进左传里,是有足够的理由的。
长公主微微叹了口气,看着眼前被堆在一起的金饼,颜色都是黄澄澄的,放在阳光下甚至可以反光。但实际上……她随手拿起一个金饼放在手里颠了颠,就知道重量不对了。
大晋对于货币是有着严格规定的,一斤合十六两,一两合二十四铢,一个铜板重五铢,一个金饼为一斤。多一点少一点都是不行的。
同样大小的金饼和铜饼,重量是不一样的。
而她手里的这块金饼,至多只有十二三两。
这也太过分了。
先前已经有了一回河东案,杀了二十三家勋贵,平心而论,无论是长公主还是燕赵歌,都是不想再杀勋贵的,她只是摄政长公主,而并非皇帝,能少杀还是少杀一些比较好。但这种自寻死路的,若是放过了,怕是要遭天谴。
尤其是,新帝登基的第一次祭祀高庙,就敢做这种事。是觉得皇帝年幼,长公主摄政,而诸位朝臣一定会辖制她吗?所以她不敢严惩此人?这到底是不将天家威严放在眼里,还是不将她这个长公主放在眼里?亦或者是,不将皇帝放在眼里呢?
自世祖皇帝以来,大晋还没有用酎金制度严惩过勋贵们,这帮家伙大约是忘记了酎金夺爵四个字怎么写了。更是忘了,酎金不合规矩,可是会吵架灭族的。
“去查一下,这里面哪一家所献酎金最不合规矩。不论诸王勋贵。”长公主吩咐道。
那内侍动都没动一下,低声道:“回禀长公主,最不合格的乃是福王所献。”
长公主心里微微一动,问道:“差了多少?”
“福王只献了二十三块,并非是足金。”
福王的封地在东海郡,封了三个县,紧挨着广陵郡,一共一万八千户,人丁大约有四万有余,按理来说要献酎金至少四十块。
“福王啊……”长公主幽幽叹了口气。
世祖皇帝挑太子时,与代宗皇帝争得最厉害的是礼王,几乎就要压过代宗皇帝了,也因此代宗皇帝更为防备礼王。对于比自己的长子还小几岁的福王,代宗皇帝是当子侄看待的,自小多有照顾。也是年幼的福王说更信任三皇兄,三皇兄继位的话,宗室的兄弟们一定能一生安乐。言语里对着排行第四的礼王透露着浓浓的不信任,这成了决胜的砝码,最后排行第三的代宗皇帝当了太子。
代宗皇帝为了感谢福王,同时也是为了拉拢宗室,给福王又多封了一个县。原本福王封地只有两县,且都是在人烟稀少土地荒芜的地方,是代宗皇帝皇帝亲自下令将福王改封到十分富庶的东海郡的。礼王封地两县只有九千人口,往下的沈湘江三王更是只有一县封地。
这是否成了福王恃宠而骄的理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