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有钱人是没有良心的
她又说:“再说, 这不是因为我们正在墓园里吗?”
“别说这种话。”伊沃蹙眉,“你才23岁, 再过50年再说这种话吧。”
“哎呀!那时候我就是个一脸皱纹的老太太了。”
拜伦先是笑了一下,接着就深深蹙眉,“我不爱听这种话。”
管你爱不爱听呢!
爱丽丝白了他一眼, 对钱多斯说:“走吧,我们回去吧。”
教堂距离庄园不算很远,走路就能过来。几个人走路回去, 身后跟着几个仆人。远处有一些村民, 远远望见这些少爷小姐们, 没有人过来说话。
“瞧, 你家在斯通利可不算受欢迎。”
“地主用不着跟租户有什么交情。”钱多斯淡淡的说:“他们只要能保证按时交田租, 我就对他们没有意见。但他们对我们家有没有意见,那就不好说了。”
这属于简单的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 可以理解。阶级矛盾是无法化解的, 地主也不能说搞共产啊,有钱人是没有良心的——谁不爱钱呢?
*
返回的路程相对沉闷,钱多斯似乎有些恼怒;拜伦在为爱丽丝会老去这件事情烦心;至于伊沃,他满脑子想的是爱丽丝居然都已经考虑到死后葬在哪儿的问题了。
爱丽丝是在想着利家在斯通利怎么会如此不得人心——大部分地主都还是会尽可能的跟当地村民搞好关系的, 爱德华哥哥是歌德慕沙姆附近的治安官, 他跟周围教区的人关系都很好,很多村民都认识他们的地主,伊丽莎白嫂子在世的时候,要是村民的孩子有什么头疼脑热的, 都会派女仆前去探望,有时候还会亲自前去探望;
奥斯汀家住在斯蒂文顿的时候也是这样,抛去乔治牧师这个牧师身份不谈,奥斯汀太太经常会给村民的孩子们做衣服,要是村民太穷,生病看不起医生,会自掏腰包请医生来给村民看病。茱莉娅-朱迪斯似乎完全没有心思要跟村民们搞好关系,她很喜欢端着地主家女主人的架子。
作为亲戚来看,她这一点点炫耀和暴发户式的沾沾自喜倒也不是很讨厌,反正爱丽丝是客人,住一阵子就走了,不会跟她有太多来往。
回了庄园后,附近的几个年轻人来拜访钱多斯和Lord拜伦,于是年轻男人们在一起玩了几个小时的板球。
爱丽丝围观了一会儿板球比赛,觉得没劲,带了凯特和雅各布走开了。
斯通利庄园附近有一条名叫Avon的河流,它的支流就在庄园的树林后面,爱丽丝从树林中的小径穿过,到了河边。英格兰的夏天不算很热,20多度算正常,要是下雨的话,8月份也能只有十几度,还得穿厚外套。现在不过是6月底,还算不上最热的时候。
爱丽丝穿着天鹅绒的长外套,新的家居裙子,河畔的野草茂密,其中间杂着许多野花。
凯特摘了一些野花,加上狗尾草,编成了花环,给爱丽丝戴上。
雅各布脱下外套,铺在草地上,让爱丽丝坐下。
“爱丽丝小姐,斯通利真的有点奇怪。”凯特说。
“怎么了?”
“这儿的人都很冷淡。”
“你听到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吗?”
“——就是斯通利庄园的仆人,他们说,”凯特小声在她耳边说:“说钱多斯少爷半夜里用枕头闷死了托马斯牧师,还用大石头砸死了杰克和宾恩。”杰克和宾恩就是死在河里的那两个村民。
“用枕头闷死托马斯牧师,或许。但举起大石头?你认为那可能吗?他挥几下剑还可以,再多就没有了。”
雅各布笑了,“村民们的传说很多,他们还传说钱多斯少爷是魔鬼之子呢。”
爱丽丝扶额:这些村民也太会幻想了。
“还听到什么了?”
“当然还是说,钱多斯少爷不是正统的继承人,乔治·利才是继承人。”
“真奇怪,乔治·利和钱多斯都不是在斯通利长大的,为什么他们会觉得乔治·利更适合做庄园的主人?”
“可能是,乔治·利比较穷?”
爱丽丝忍不住笑,“可能是的。”
“小姐,钱多斯少爷真的杀了人吗?”
“这不好说。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他们现在知道做一个有钱人的快乐,怎么肯放弃这么一大片财产?乔治·利注定得不到继承权,他们宁愿花钱打点治安官和法官,也不会给乔治·利一个便士。”
“那乔治少爷岂不是太可怜了?”
“他不算可怜。他也是有欲望的,对金钱的欲望,但他应该想着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金钱,靠不能证实的血缘关系,风险太大了。话说回来,钱多斯也用不着自己动手,像他那样的人,自己的手上是绝对不会沾上别人的血的,他会雇佣别人,最好不要自己出面。嗯……我说不好,如果是真的,其实很可怕,这意味着他们一家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