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私奔未遂
只教两名学生, 这个劳动强度算不上大,也能有些事情做, 不至于闲得只能八卦。贝克尔夫人的品位很好, 格调很高,为人有点清高,但并没有因为自身经历就变得愤世嫉俗和仇男, 也难怪黑斯汀斯先生会推荐她来教授爱丽丝。
爱丽丝也觉得有这样近乎全才的老师非常难得,老老实实安安分分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也不是每天都要上课,老师自己也要休息呢,周日不上课,随便学生们是待在家里还是出去玩。贝克尔府上有一堆仆人, 两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贴身女仆,要出门提前跟车夫说一声就行。
露辛达有点富家小姐的小矫情, 但心地善良, 大概相当于有钱升级版露西,两个女学生之间没有什么矛盾。贝克尔夫人肯定也是考察过露辛达,才会收她的,所以人品这块不用担心, 不太可能发生那种女孩子之间的捣捣戳戳。露辛达出生之前家里就很有钱,有钱的孩子娇养,说实在的,也不太容易养成小气巴拉的计较的性子。
周日爱丽丝有时候会上教堂听布道, 比较一下跟乔治牧师的布道演讲有什么不同,但不是每周都去教堂。
每个月至少见一次汤姆, 汤姆带她去小女孩能去的地方玩,给她买好吃的小蛋糕,对她很不错。
亨利来伦敦的时候,也会来拜访贝克尔夫人,顺便看看爱丽丝。贝克尔夫人挺喜欢亨利,毕竟长得漂亮会说话,又没有利益冲突,这种男人到哪里都会受欢迎。
奥斯汀们时常写信过来,简尤其爱写信,经常一周能写两封信,她写信的风格非常细碎,几乎涉及家里的每一个人,方方面面。
比如,爱德华哥哥又有了一个男孩,5月份刚出生的小亨利;弗朗西斯和查尔斯都有信寄回家,他们都很好;另外,爸爸的身体似乎不太好,最近总是容易感到疲惫。
乔治牧师今年66岁了,人到晚年,还在工作,确实很不容易。他身体一向还不错,但到底岁月不饶人啦。
黑斯汀斯先生一直待在戴尔斯福特,有时候写信给贝克尔夫人,顺带问问爱丽丝的学习情况。
爱丽丝给家人们回信,给黑斯汀斯先生写信,给卫斯理写信,也是来往密切。
很快又到了夏天,汤姆·勒弗罗伊从林肯律师学院毕业了。
他很快去了北诺丁汉郡的维尔贝克庄园,去见舅舅本杰明·朗格鲁瓦。维尔贝克庄园是第三代波特兰公爵的领地,朗格鲁瓦退休后便一直借住在那儿。
北诺丁汉郡在英格兰中部地区,路途遥远,汤姆去了三周才回到伦敦。汤姆跟舅舅谈了些什么,没人知道,就连亨利也不知道。爱丽丝只知道,他准备年底返回爱尔兰。
爱丽丝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汤姆一定要回爱尔兰。
勒弗罗伊和朗格鲁瓦都是法国移民后裔,勒弗罗伊家族来到英格兰的年代更早一点,朗格鲁瓦则是本世纪初才从法国移民。汤姆的父母亲当初是私奔结婚的,直到家里的第六个孩子托马斯出生,朗格鲁瓦才知道妹妹到底住在哪里。好在小托马斯从小就显露出了高智商,舅舅虽然觉得妹妹给朗格鲁瓦家的声誉带来了损害,但还算是比较照顾妹妹一家,出资让外甥去上了圣三一学院,毕业了又让他到伦敦来学习。
其实吧,说起来,爱尔兰的勒弗罗伊家声誉不怎么好呢。
汤姆从维尔贝克庄园回来之后,很快就又去了阿什。
接着,在8月的某一天,爱丽丝震惊的听说,简没有得到乔治牧师的允许,就从家里偷偷跑出来,跟着汤姆到了伦敦。
是凯茜偷偷写信告诉她的,要她去看看,简是不是跟汤姆住在他的公寓里。
爱丽丝差点吓傻了。
她是上午收到信的,但到了中午休息才有时间拆开信。看完信后,就火急火燎的去向贝克尔夫人请假,说家里有事,她下午不上课了,要去托马斯表哥家。
贝克尔夫人便让家里的马车送她去了托马斯表哥家。
爱丽丝在托马斯家待了十几分钟,就让仆人给他叫了马车,去汤姆的公寓找他。
她本来不想让托马斯家的仆人跟着,但玛丽说,伦敦治安不怎么样,她这样穿戴齐整长得可爱的孩子,可能会被人绑架卖掉,所以要么她陪着去,要么仆人陪着去。
爱丽丝犯了难,想着仆人全都很爱嚼舌根,还是让玛丽表嫂陪着好一点,玛丽也不是那种八卦的人,毕竟有亲戚关系,亲戚家的女孩子出了事,对她的颜面来说是不光彩的,不会大嘴巴到处乱说。
于是便跟玛丽一起出门,让仆人在家照看小四月和小托马斯。
汤姆没在公寓里,爱丽丝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他,只得给他留了字条,从门缝里塞进房间,请他看到留言立即派人送信给贝克尔宅,不管几点,都立即给她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