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李文瀚此时仍沉浸在陆教授光怪陆离的“谬论”之中,听见杜马千的话,忍不住眉头一紧,寻着身边的木椅坐下,低声发问:“老杜,明人不说暗话,你是不是真的喜欢陆行州?”
杜先生“啧”上一声,显得有些无可奈何。
他当然不会是个喜欢男人的,他对女人高耸的胸脯和白嫩大腿向来情有独钟。
只是早些年创业的时候,他问李文瀚借过钱,所以两人有了阶级感情。
他前妻那时突然携手黑人朋友投奔了爱情,他站在大桥上面梗着脖子要跳楼。
李文瀚不能见死不救,他想到自己借出去的三百二十万,只觉身上责任深重。
大冬天,穿个拖鞋出门,趴在桥墩子下面大喊《道德经》,情真意切,感天动地,只可惜他长得实在太黑,看上去有如杜马千那位前妻高大的美国姘头。
于是,杜先生被人生拉硬拽地扛回了家,睁眼看见李文瀚又开始面红耳赤,砸了他前妻留下的几瓶香水尤不解气,醉意酩酊之际,拍案而起,对着李文瀚的老脸捋袖揎拳,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李文瀚皮糙肉厚,念他初遭老婆抛弃,伤心惨目,不忍计较;想到那借出去的三百二十万鲜红大钞,更是亦步亦趋地应着,开始装起那头上带毛的龟。
他平日里怕老婆,攒下些许私房钱实在不算容易。
好在下半夜,杜马千终是得到一丝感化,两腿一蹬歪倒在沙发上,他看着灯光刺眼的头顶,气势颓废,声音也开始示弱,他问:“美国有什么好,柳芸一心想过去,陆行州高中毕业也去了,我爹说老祖宗的地方没有哪里比得上,每个人都过得那样好,怎么他们一个个却都想着要出去?”
李文瀚那时看着他面露不忍,他没法在这样的时候回答他这个问题,想了想,只能告诉他:“你前妻会后悔的,何况,陆行州也未必过的开心。”
杜马千对陆行州的羡慕是卑微而固执的,那卑微源于他的家庭,他的身高,还有他内心对姑娘无法诉说的情/欲。
他知道陆行州或许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快乐,可他也知道,他们没有人会比此刻的他更加窝囊。
所以他坐起身来,像是突然看清了自己,自我安慰到:“是啊,我得过得比他开心,我得过得比谁都开心。”
李文瀚目光闪烁,他拦住杜马千的胳膊,拎起他头上三根杂毛,很是深情地发问:“老杜,你别不是喜欢陆行州吧?”
杜马千两眼一黑,脑子里的酒意被吓醒了一半,嗓子眼儿里卡出一个响亮的饱嗝,尿意四起,声音铿锵有力:“我去你妈的。”
后来,杜先生便真的过得开心了起来。
他不再为他尿毒症的父亲发愁,他也不再缺少能满足他内心爱欲的姑娘,他甚至开始对年轻人的世界充满了幻想。
公司上市的那年,他用一杯“福罗里达”认识了酒吧里的调酒师小田——那是他的第一任女友。
他的前妻并不是女友,他们当年脱了裤子见面,是没有存恋爱的心思的。
小田年纪不大,有几分许圆圆的模样,她看起来像是个富养过的孩子,因为不想读书,从家里偷跑出来,决意打工养活自己。
杜马千喜欢她的一些想法,很新潮,是那时年轻人热衷的,有些地方也很稚嫩,难免的,毕竟年纪还轻。
但杜马千热爱她这样的稚嫩,早些年,还读书的时候,杜先生看见那些拒绝学习、拒绝高考、拒绝以成绩论人生的人,心里总是敬仰的,恨不得甩开膀子,高举书本也跟着大呼一声老子不干了,我要回家种地!
后来大学毕业,出了社会,他没有再起过种地的念头,但他看见那些固执的孩子也还是佩服的,只是有时下意识的也会去想,如果一个人没有文聘、没有阅历、没有背景,以后该怎么在这个世界体面地活下去。
李文瀚是个文艺惯了的人,每到此时,他总要忍不住抒发自己的感叹:“我们到底被这个社会糟蹋了。”
杜马千觉得也是,但他没办法振臂一呼,大声去反对去抗议。
他被大学强/暴了七年之后毅然投进了社会的怀抱,一点迟疑也没有。
他没办法像个贞洁烈妇一样,捂着裙子不让社会上,他没有陆行州的家庭,没有李文瀚的背景,他躺下呜咽两声,大呼三字经的同时,紧闭双腿只能以示抗拒。
如果一个悲壮的故事里可以有一个让人唏嘘的人,那么他们麻木的神经里也总会有那么一两个抗议者,他们伟大,他们勇敢,他们也愚蠢。
陆行州独自在外生活了那些多年,喜好的事情不多,厌恶的事情不少,他告诉李文瀚:这个社会终究是病态的,人在其中,尽情地释放着各种欲望,乐此不疲的扮演着贴有属性标签的高等神经病,各有各的形态,各有各的妖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