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可惜,余明渊不是天之骄子。
搬家事宜,虽然有专门的人来负责打理,但是许多琐碎的事需要余明渊亲自到场。像蒋羡祺平时随手给余明渊带的各式各样礼物,哪些需要带走,哪些用不着就重新封存起来。下面的人拿不住注意,都要余明渊自己的定夺。
按照余明渊自己的意思,蒋家所有的东西都不要带走,蒋羡祺以前给他的住处,什么东西都是现成的。
但是就这么吩咐下去,不知道又要被人说多少闲话,就是蒋羡祺听到了,估计也不会高兴。
余明渊想了想,就叫人捡了平时用的趁手私人物件打包带走。零零总总加起来,也不过两个手提箱子。帮着收拾东西的人,一看就这么完事了,慌得一脑门子汗。
那人拎着箱子,客客气气地走在余明渊身边说:“余少,不多带一支腕表?蒋总在您十八岁生日送得那只瑞士手工表,全世界一共就两只,一只在蒋总身上,一只就在您手上。现在,您把这么独一无二的名表放在家里明珠落尘,多可惜啊。”
余明渊不吱声,那人以为自己说错话了,改口道:“余少,您平时喜欢穿得同一个英国裁缝裁剪的衣服不叫人一起带走吗?那边的宅子虽然东西也都备着,但到底来不及重新做,款式有些过时了。”
余明渊听他絮絮叨叨,猛然停住脚步,回过头看着他道:“你是蒋先生的秘书,什么时候当起管家了?”
秘书为的是公事,只有管家才操心内宅的事。余少这是委婉的说自己不要管的太多了。那男秘书听得心有戚戚,低声下气说:“是是是,余少您说得对。”
余明渊看他一眼,心里知道他在肚子里骂自己是贱货。一个被包养的男婊子。还整天看不起这个、看不上那个,胃口这么大,早晚撑死自己。
他看得多了,许多人以为自己心里贬低别人,又摆出恭顺谦卑的脸,别人就看不见。
如果他真的是出身名门,像蒋天泽那样的天之骄子,那他或许也就真的看不见别人脸上摆出的神色,是真情还是虚伪。
他不需要看。
可惜,余明渊不是天之骄子。
他看得清清楚楚。
以前住的宅子,是坐落在市中心位置的花园别墅。闹中取静,环境清幽,住起来十分便捷舒服。
房子一共只有两层,楼顶按余明渊的喜好,叫来建筑工人重新改造成了玻璃房。四面都是落地大玻璃窗,地上是原木色地板,地板上摆着柔软的沙发和抱枕,玻璃墙边栽培了娇贵的英国小玫瑰,每到夕阳西下,晕黄的阳光洒在娇嫩的花瓣上,显得格外姝丽。
在余明渊成年之后,这栋房子的产权就被蒋羡祺划到了余明渊名下。蒋羡祺这么做的原因,不过是怕余明渊在外面住着没有安全感。他认为余明渊心思敏感,如果为了这些小事,多思多想,除了耗费心神,也别无什么用处。
在所有的情人里,余明渊是他投入最多精力、也是最大方的一个。
别人觉得余明渊被蒋羡祺宠在手心,是他心尖上的宝贝,恨不得能揣在口袋里带着走。
但只有余明渊自己知道,他宁愿蒋羡祺对他普通一些,不需要那么大方,不需要那么礼物,更不需要身边那么多人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就像蒋羡祺以前身边那些来来去去的无数男女一般,等他兴趣过了,就不吵不闹,听话懂事的,与他好聚好散。
住在外面的宅子,跟蒋家有很大不同的一点就是,蒋羡祺过来这边是按次数计算的,而不是像在蒋宅,是回家。
这儿是他许多个落脚地的其中一个,也许有些特殊,但是也没特殊到让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地步。
宅子里的佣人都是用惯了的老人,一个厨娘,一个照顾花木的花匠,一个司机,两个帮佣,余明渊和他们很亲密。
虽然他们某种程度上也肩负着监视余明渊的任务,但是比起蒋家那些看人下碟的佣人,对余明渊还算正常。余明渊和他们相处起来,也就没那么心里崩着一根弦,时时刻刻像拧紧的发条,不敢松懈半分,生怕一举一动引起非议。
余明渊在这儿睡了一个晚上,就觉得空气都自由了许多。
第二天,他在家里指挥几个下人把房子上上下下打扫一遍,一直忙到傍晚,停手后已经一身是汗。
他去浴室泡了澡,出来后,又去衣帽间找了一套如那秘书所说的过了时的衣服套在身上。
出门的时候,车库里已经停好了他之前开的几辆跑车。不知道是谁这么殷勤,但是蒋羡祺身边的人做事一向周到贴心,他都忘了的东西,他们也能让他通过其他方式回想起来。
最后他挑了一辆劳斯莱斯的幻影开出来。幻影是复古风格,是蒋羡祺送给他的第一辆跑车。当时说幻影适合新手,开起来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