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风华,为谁绽放
百草园中,百花盛开,争奇斗艳,而穿梭在花中的女子,却比花还要娇艳动人。
锦衣华服、珠宝玉石,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娇美动人,说得就是东陵的贵女。
她们娇美动人、姿态优雅、才华不凡,可偏偏少了一份风骨,不看脸,远远望去都如同一模子印出来的。
百草园中,夫人、小姐们占据一边,公子少年们占据一边,中间虽然没用屏风隔开,但谁也不会乱走,偶尔眼神交流,虽不至于遮遮掩掩,但也不敢明目张胆。
哪怕是男女同席,也不见半分失态,东陵的世家,这教养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诗会虽未开始,但人已来得差不多了,只除谢家的公子与小姐和王锦凌。
诗会的主人,谢夫人里衬是宝蓝色锦服,外足足有十层的纱裙,身上佩带着整套同色系的宝石,珠光宝器,贵气十足。
此时她身边围满了各家的夫人与小姐,整一个众星捧月,看谢夫人的样子,似乎也很高兴。
荥阳郑氏与谢家关系向来好,郑氏夫人长相讨喜,站在谢夫人身边笑道:“今天的诗会,可真是热闹了,还是谢夫人你面子大,大公子可从不曾出现在诗会上,这可是第一次。”
明明是奉承的话,却说得一脸坦然,让谢夫人脸上,又多了几分笑意。
大公子说的便是王锦凌,而东陵能得起大公子之称的,也只有王锦凌一人。
大公子,这说明王锦凌他不仅仅是王家大公子,也是东陵整个世家的大公子,这份尊荣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可不是,听说大公子眼疾好后,邀请他的帖子如同雪片似的,可大公子却一个没接,只有谢夫人的诗会,他才来。”旁人跟着附和,却没有点明,这诗会本身就是为了王锦凌而操办的。
“好诗,好诗,谢三公子不愧为桃花公子之称,你这一首咏桃诗,真是太妙了。”入口处一阵喧闹。
“是谢家公子与小姐,真是人中龙凤。”身边的夫人们,笑着赞道,而小姐们却一个个拉长脖子。
谢家大公子和二公子已成亲,可这三公子还未成亲,如若能嫁入谢家,那便是好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谢三来了,大公子也就该来了。
凤轻尘说的没有错,主角当然是最后一个到的,可她今天似乎注定要抢王锦凌的风头。
“不过是习得几个字。”谢夫人谦虚道,脸上却有着掩不住的笑意,体贴的对身边的姑娘们道:“都去玩吧,别陪我们这群老太婆了。”
众位小姐们早就心动了,推辞一番后,便一个个往门口走去。
王家的马车,也在这个时候到了,以谢三为首的世家公子们,纷纷外出迎接。
这世间,也只有王锦凌,才有此殊荣,毕竟,大公子可不是叫假的。
而小姐们却在园内,你推我搡,想又不敢,如果九皇叔看到这些女子的目光,便会明白,凤轻尘看他的眼神真得很含蓄了。
王家其他人,早已到了,马车内只有王锦凌一人,谢三代表众人上前,请王锦凌下马车。
王锦凌不骄不傲,优雅从容,半个身子探出马车,却引来众人的高呼。
“玉郎,玉郎……”
由此可见,王锦凌的名声有多么的大,哪怕他从不曾出现诗会之中。
玉郎,这个称呼让王锦凌想到凤轻尘,曾笑着叫他:王家玉郎。
凤轻尘不是第一个,说他是玉郎的人,也不会最后一个,却是最让他无法忘怀的。
王锦凌面带笑意,眼若星辰,黑亮眸子盛满醉人的温柔,月牙色的长袍,衬得他更是俊美不凡,站在阳光下,身上试有一层金光笼罩。
谪仙之貌,此言不假。
前一秒,还算出众的世家公子们,站到他身边瞬间失色,凤轻尘说他是月,一点也没有错。
他身边的人哪怕光芒再甚,这一刻也沦为捧月的星,此时的发他,正被众人拥入百草园……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在王锦凌进来的那一刻,有一位大胆的小姐高声诵读着《白石郎曲》中的句子,借此来赞美王锦凌。
“多谢温小姐。”王锦凌朝女子一笑。
“啊,玉郎看我了。”
那女子一声惊呼,脸颊血红,尽是晕了过去,身边的人连忙扶住,笑闹一番。
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说的不仅仅是女子。
就在王锦凌踏入百草园门槛时,有人高声叫道:“赋诗,赋诗,大公子可不能坏了百草园的规矩哦。”
百草园诗会,每一个进来的人,都要写一首咏花的诗。
百草万花,这百草园中收尽天下名贵的花草,百草园的诗会,当然以花为主。
王锦凌是知道规矩的,当下也不推脱,待人送来了纸笔,提笔写道:“梅花屡见笔如神,松竹宁知更逼真。百卉千花皆面友,岁寒只见此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