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等到孟初晞浑身松快了,周清梧才去做晚饭。之前在菜农那里买了些萝卜和葵菜,可以简单做清炒萝卜丝和葵菜滑汤。

周清梧把葵菜叶子摘下,然后把葵菜茎外面的一层皮剥掉洗干净。锅里水烧开后,将洗净的葵菜叶与茎倒入开水中汆烫,原本青绿色的葵菜被热水汆烫后变为漂亮的碧绿色。

待葵菜茎煮烂后汤羹逐渐变粘稠,周清梧加了一些玉米面略微勾芡,放入一勺盐,些许姜丝蒜泥,既提香也能中和葵菜的寒性。再用锅铲在锅里将葵菜切碎,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绿色葵菜滑汤就做好了。

因为腿疼被勒令乖乖坐在一边的孟初晞看着周清梧把菜端上来,白色晶莹的萝卜丝,碧色滑稠的葵菜汤相得益彰,分明是朴素得很的菜色,却充满了家的烟火气息,温暖诱人。

而已经饿极了的肚子丝毫不给主人颜面,发出一声清晰得咕噜声,惹得正在盛饭的周清梧低笑出来。

孟初晞有些窘迫,略带委屈地指着自己的肚子道:“都怪清梧手艺太好,馋坏它了。”

周清梧闻言双唇略带骄矜地一抿,想要压下那越发明显的笑,脸上牵动的表情也被她敛了下去。只是那眸子澄澈如水遮不住任何东西,而唇角又不受控制往上翘,平日里藏着的那一对梨涡也浅浅浮了出来。所以她的欢喜和笑意便藏无可藏,清楚而可爱的落入了孟初晞眼里。

于是孟初晞一颗心也像滚入了这热气中,有点烫有点软,眼神也漾出温柔的笑。

葵菜孟初晞是没见过的,但是在古书中见过,她记得是古时候人们最常见的蔬菜了,被称为百菜之主,到了后来却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孟初晞拿勺子先舀了一勺,汤汁粘稠,又夹了一根葵菜放入口中。葵菜很嫩入口肥嫩滑腻,这和她吃过的菜口感都不一样,菜茎煮透了似乎就像溢出了一股粘液质,滑溜溜的,基本不怎么需要咀嚼就一下滑入腹中,带出一股暖意。即使没多少调味品,也能品出它自带的鲜美滑嫩,十分爽口。尤其是汤汁裹着米饭,更是一绝。

孟初晞本来就饿了,清甜的素炒萝卜丝,滑嫩鲜美的葵菜滑汤足以让她胃口大开,吃得十分欢快。

周清梧最喜欢孟初晞大快朵颐的模样,她吃到喜欢的菜色时,琥珀色眸子会微微睁大,眼里沁着光,吃饭速度并不慢却不是庄稼人那种粗鲁随意的豪放模样,看着就让人觉得她吃到了最好的食物,这对下厨的人来说,是最开心的。

嗯,孟初晞比她想象中要好养活的多,周清梧默默想着,又伸手给她空了的碗里添了汤。

孟初晞看她吃得慢条斯理,伸手给她夹了菜催促道:“我们以后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你要多吃点,太瘦了,个儿都不高了。”

十五岁的周清梧看起来像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又瘦弱又矮小,比长得高挑的孟初晞矮了许多。听了孟初晞的话,周清梧看了看孟初晞,想到自己还没到孟初晞下巴那里,顿时埋头吃了起来,惹得孟初晞忍俊不禁。

十五岁的孩子了,要好好补补了,不然再迟了,恐怕真的长不高了。想到这孟初晞又在谋划接下来的安排了,她得先买一些地,这个时候土地就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所以田地是必须要有的。

但是单单种田也只能维持温饱,她们手里虽然有些银钱,但都用来买地自己肯定是没办法种得过来的。如果雇人或者租出去,在周家村这个地方效益并不会很高。所以,她还在考虑,最好是能拿来做点小买卖。

虽然士农工商,商人地位低,但是这个时代银子依旧是能使鬼推磨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底气。

所以买地的事可以和周清梧商量了,她对这里一切都很陌生,需要找人帮忙,她心里打算的是问一下刘大婶,让她帮忙打听。

晚上两个人洗漱完躺在床上时孟初晞开了口:“清梧,我想趁着手中有余钱买点地,有了地可以种着水稻,果蔬,要好过单靠天吃饭,你说呢?”

她把手伸过去,周清梧思忖了片刻,伸手写到:我存的银子不够。

孟初晞早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温声道:“那些金箔是我们的压箱底钱了,散银子还有一两多,差不多三贯钱,我们两个人先买两亩田够了的。还有啊,你不要担心动了那些银子我没法归家,能带金箔我肯定也是不愁吃穿的,如果能想起来我的身世,回去那也是简单事。再说到时候我也不可能还把金箔带走的,所以你只告诉我,愿不愿意买地,不要考虑银子,知道吗?”

周清梧又安静了许久,随后摸到那柔软的手,在掌心慢慢写下一个字:好。

孟初晞有些开心,她转过身子看着夜色中的周清梧,继续道:“不过我不清楚该去哪里找卖家,需要辛苦清梧你了。我想着看看能不能麻烦刘大婶,看她有没有好路子,嗯,若是成了我们送些东西给她做谢礼,也感谢她平日里待你这么友善,你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