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在岑溪卧室的对面, 岑念刚刚结束了家教工作, 直到这时她才有时间打开从赵家带回来的黑色笔记本。
笔记本内是原身从三年前3月5日开始的日记, 那时候的原身13岁。
13岁少女的日记开头第一句是:
“我想去死。”
这句在黑纸上用白色荧光笔写下的四个字,尖锐地刺进她的胸口。
黑色本子上的日记每一篇都只有寥寥数语,少女的笔迹凌乱,前言不搭后语地记录着没有逻辑的念头:
“我又梦见她了。”
“为什么那时的我会那么做?”
“我好后悔。”
“如果我没有离开,事情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我好害怕。”
“我不敢告诉别人。”
“我怕看见他的眼睛。”
“我好害怕。”
“我想去死。”
日记的日期断断续续, 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有记录, 有时候半个月也没有记录, 一直到日记的最后一篇——
“我决定去死。”
这一天,是2月20日。
也是她穿越过来的那一天。
岑念合上笔记本,久久没有动弹。
心中的那片迷雾不仅没有因为笔记本得到解答, 反而扩散得越来越多了。
她从原著里认识的那个原身,虽然胆小怯弱,容易受人影响随波逐流, 但并非是因为身穿平价服饰就担心被看不起的人。
原身的性格是标准的鬼畜文女主标配,柔弱但坚韧,举例来说的话,原著里有个剧情是……
岑念的思路像是撞上一堵看不见的墙, 毫无预兆地忽然卡住了。
她要举的例……怎么想不起来了?
对于一个过目不忘的人来说, “遗忘”是最大的不可思议,岑念仔细搜寻着记忆海中关于原著的记忆, 发现原本就只回忆得起大半的她, 现在连三分之一的剧情都回想不起来了!
那些她觉得自己有印象的剧情, 像被蒙上了一层毛玻璃,她隐隐约约有个印象,却无论如何都看不清它真实的面貌。
她渴求的“遗忘”,在她不需要的时候降临。
她还记得其他所有,却唯独模糊了这本书的剧情。
床头柜上的小闹钟安静地走着,咔嚓,咔嚓——咔嚓。
时停的黑暗笼罩了她。
再次睁开眼后,岑念正躺在小木屋的柔软大床上,她掀开被子,走到书柜前站定。
在穿过来的第一天,她用白纸回忆了所有能记起的剧情,按照时停世界的规律,那张纸应该就在这某一处。
岑念的目光扫过所有立放的书籍,没有。
她打开中间的两个抽屉,里面塞满她在现实生活中无意识记录下来的废纸。
岑念一张张翻找着,终于,从一张被挤到角落的纸张上找到了她当时默背下来的故事。
她拿着纸张坐到书桌前,一字一句地慢慢看了起来。
原身——
在故事一开始,她体贴善良,胆小怕事但不失保护他人的勇气,总是将别人伤害她的行为合理化,归结为自己的不好。即使到了故事最后,原身也不过是被磨平了勇气和骨气,她的善良没有变,依旧会帮犯错的佣人逃脱洪迪的惩罚。
侯予晟——
三大男主之一,原身的第一个男人,她被侯予晟的甜言蜜语所骗,心甘情愿雌伏在他身下,因为爱他,她一步步退让,从眼罩到绳索,从蜡烛到皮鞭,她退到退无可退,依然被侯予晟利益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转手送给了岳尊。
岳尊——
三大男主之一,原身的第二个男人,他对原身的爱起于见色起意,用尽手段从侯予晟那里买来了原身。
得到原身后,岳尊对她呵护备至,鲜花项链一个不少,浪漫的罗曼蒂克约会一个接一个,然而他风流成性,得到原身后依然没有改掉寻花问柳的毛病,他为了追求刺激,从车内到试衣间,从办公室到野外,他逼迫原身迎合他越来越难以满足的要求。
洪迪——
三大男主之一,中国顶尖豪富的独子,最后得到原身的感情赢家。他爱上原身的美丽和善良,却因为原身和侯予晟、岳尊之间理不清剪还乱的纠葛而黑化,他以保护为名,囚禁了原身,以项链为由,给她戴上了铁链。原身用圣母般广阔的胸襟感化了黑化的洪迪,并在故事最后拒绝了岑溪的提议选择留在洪家,至此,她和洪迪获得了仅两人的happy end。
这四个人中,已经有两人的原著剧情和岑念所知的“现实”发生了难以调和的冲突。
原著里的原身闻到烟味就咳个不停,还会眼红流泪,这样的人不可能抽烟,面对种种非难和压迫,她逆来顺受,百般忍让,这样的人更不可能有勇气在笔记本上留下“我决定去死”的话。
原著里的洪迪出身豪门洪家,他父亲是中国富豪榜上数一数二的人物,然而岑念已经查过近五年的富豪榜,在前一百位里,都没有一个姓洪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