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甘扬第一次看到丁之童,是在去年初秋的一次聚会上。

那是伊萨卡镇上的一个酒吧,两层楼,被学生挤得水泄不通。他到得晚,站在门口往前里看,正好就看见她的侧脸。头发很细柔,却又直又顺,留到脖子一半的地方,一低头就垂下来,好像怎么都不会乱。

他记得那天她身上穿的是一件藏青色的卫衣,袖子挽起了一点,露出一截小臂,白得不见阳光似的。还记得看到她站起来,直筒牛仔裤里的两条腿看不到明显的肌肉起伏,像是漫画里的笔触。

他当时就在想,这腿,要是跑跑步多好。

他喜欢的是自然日晒的皮肤,紧实的曲线,而她完全就是他审美的反面。至少在那个时候,他是这样以为的。

后来听说她的名字,是因为“墨契”的二选一游戏。

宋明媚把测试邀请发遍了康村每一个中国留学生,他也收到了。游戏结果出来,只觉不可思议,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十问十中,一定是这网站的算法有问题。

“墨契”模仿Facebook,要求注册用户使用真名真头像。看到照片,他才意识到对方就是她。而且,聚会上初见时留下的印象竟然一点都不曾淡去。

系统自动推了好友给他。他主动发去一条信息打招呼,也不知犯了什么毛病,就像读小学的时候给女同学起绰号,叫她“丁直筒”,还自以为挺有趣。

那边几天不回,他才知道错了。后来也想过要道歉,但每次在学校里遇上,她总是行色匆匆,不管上课、吃饭,还是去图书馆,要么一脸生人勿近的表情,要么买一送一,身边跟着那个冯晟。

他不知该怎么开口,于是就一直拖着,拖到她的回复终于来了,也给他起了个绰号,这才松了口气,心说看你想多了吧,人家其实不介意。但后来再发消息过去,对面再也没回过。

阿甘,他挺喜欢这个绰号,索性给自己改了个英文名,以示LovePeace。

在他的印象中,丁之童这人很素,穿衣服也很素,印花或者鲜艳的配色从来不会出现在她身上。他有时会看到她独自在桥上吃三明治,眼望着远处,神情难得的放松,或是走在路上,两只手捧着一杯热饮,肩膀收拢,单薄得像片纸,让人想要把她折起来藏在手心。他也不懂这算是什么心态,总觉得有些奇怪,却又挥之不去。

每当那种时刻,他都很想走过去跟她打招呼,但又担心她是个寡淡无味的人,两个人聊天大概会找不到话题。还有冯晟也是个问题,这人到底是不是她的男朋友?他有时觉得像,有时又否定,以至于纠结了很久都没走出那一步。

直到面试那天说上话,一起吃了饭,喝了焦糖苹果汁,他才发现自己错了,她其实并不像他原来想的那样寡淡,一点都不。他们可以聊天,一个话题接着一个话题的聊下去,即使冷了场,也不觉得难受。而且,他也确定了冯晟不是她的男朋友,因为她和冯晟走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过那样放松的肢体动作,也从没那样笑过。

他在美国读的高中,从十五岁开始约女同学,就算是中国人,也都照着这里的规矩来,goodbyekiss什么的几乎算是规定动作。那天晚上送丁之童回去,他本来也是想干点什么的,结果却发现自己两只手的手心里全是汗,只好插在外套口袋里朝她扇了扇。此时回想起来,他简直难以置信自己居然做了这么个动作,手插在口袋里朝她扇了扇,让她赶紧进去……

早在做那个动作的同时,他就应该觉得自己傻得要死,就像在“墨契”上给她发私信,管她叫“丁直筒”一样。

还有她答应跟他一起跑步的时候,他在她背上拍的那两下,太大力了。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大巴掌底下她菲薄的肩膀,以及吓了一跳的反应。

想到这些,甘扬闭眼一声长叹,没看到脚底下的台阶,绊了一下,差点摔个跟头。

仅凭这路况,就知道已经到了哈莱姆。他谨记王怡的忠告,却又觉得好笑。其实这里也没那么吓人,毕竟房租便宜,有不少学生存心租在这个街区,就为了省钱。比如丁之童那个财迷,要是她在哥大读书,估计也会这么选。

思绪就这样散开去,却又回到她身上。没见过我这么财迷的人吧?他忽然想起她这样问过他,黑漆漆的夜里,一个人傻笑起来,然后原地折返,惜命。

跑完一圈回来,甘扬热气腾腾地去淋浴,王怡正在灯下慈母一般帮他往参赛T恤上缝号码布。

“实验室的事情我跟柳总说了。”冲完澡,甘扬在浴室里喊了一嗓子。

“嗯……”王怡没说话,哼了一声表示听见了。

这件事甘扬很早就跟王怡探讨过,如果要建一个运动生物力学方面的实验室,都需要哪些设备、多少人员?王怡没当回事,按照最精简的规模数给他听,比如实验跑道,3D动作捕捉系统、运动力学分析系统、激光测速、高速摄像机,除此之外还需要研究员和运动员,一遍遍模拟各种场景,用传感器收集运动时的各项数据,比如速度、角度、冲击力,再建模进行三维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