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周兴,农家兴盛的希望!

政治即运动。

没有运动的政治毫无魅力可言。

每当百姓们觉得现在挺好,大家应该安心过日子的时候,就到了政治运动爆发的时候了,因为,这个时候的百姓承受能力最高,宽容度也最高。

云初很理解李治策动的这一场政治运动,原因在于大唐的权力已经高度的集中在他一人之手,他的眼前再无成熟的可以借鉴的事例,因此上,只能由自己来发动,试探着看看前方有没有更好的一条道路可以让他李氏的权柄可以做到万世一统。

开万世之先河的人一般都很厉害,目前来说唯一能算得上成功的只有秦皇嬴政,即便是强如秦皇嬴政,他所开拓的事业也不过维持了数十年。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明断自天启,大略驾群才。

收兵铸金人,函谷正东开。

铭功会稽岭,骋望琅琊台。

刑徒七十万,起土骊山隈。

尚采不死药,茫然使心哀。

连弩射海鱼,长鲸正崔嵬。

额鼻象五岳,扬波喷云雷。

鬐鬣蔽青天,何由睹蓬莱?徐市载秦女,楼船几时回?但见三泉下,金棺葬寒灰。”

大将军云初驱马登高赋诗,行军司马自然会把大将军此时的心音记录下来。然后让最好的骑士,骑上最快的战马,将这首诗送到皇帝桌案上。

对于云初的指挥才能,李绩嗤之以鼻,但是,对于云初驱马登高横槊赋诗的行为,他自愧不如。

这两年也不知道吹起来了一股什么样的风。

百骑破万军的将军算不得什么,这种人在大唐出现的越来越多,事例越来越频繁,一个人,一匹马,一把横刀就能在边疆纵横如飞所向无敌的唐人在大唐兵部功勋册上只能归类到三等。

但是呢,如果某一位将军,在大破敌军之后,再赋诗一首,并且能勉强押韵合辙,这位将军就厉害了,诗文会直达皇帝桌案,即便是才华横溢的宰相,这个时候也会表现出极为难得的包容心。哪怕是捏着鼻子,也愿意称呼这位将军一声——儒将。

因此上,对于唐将而言,大破敌军容易,赋诗一首实在太难。

云初的诗文自然是好的。

可是,这个家伙一向以文官自居,如果他完全属于武将队伍的话,至少能把武将群体的诗文水平提高两个维度以上。

国富民强的时候,粗鄙的武将的晋升空间就很小了,儒将才是大家争相欢喜的对象,云初这种即能打仗,又能随时随地赋诗一首的人抛弃了军方,完全是一个军中败类。

这一路看过来的场景,对于李绩这等人来说是寻常,他们以为的盛世就是乡野间饿不死人,跟云初以为的盛世有着根本上的区别。

“你想要劝诫陛下莫要走秦皇的老路,恐怕是白费力气。”

云初道:“现如今人人都说是盛世,这乡野间哪里能看得到一星半点盛世的模样?我以为的村庄应该是绿水围绕,田野里阡陌纵横,道路上旅人不绝于途,茅舍间鸡犬之声相闻,老者负婴孩于林荫道,壮者忙碌于田亩之间,妇人在屋檐下织布,青少者在桑林间采桑,少者嬉戏于浅水……

鉴于此,某家诗兴大发,准备再赋诗一首,英公以为然否?”

李绩道:“念吧,老夫听着呢。”

云初清一下嗓子道:“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秦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李绩沉默一会道:“挺好的,该是农家的好模样,前一首说秦皇,下一个说农家,一个狼吞万里,一个清新别致,你不用劝老夫了,老夫乃是兵家门徒,疆场之上与人争锋才是老夫的喜事,余者不足道。”

说完就对行军司马道:“把这个也记录下来。呈送陛下阅览。”

看着李绩再一次上了他的那辆早就跟不上时代的战车,云初叹息一声,老家伙的性情如同鳄鱼一般古老不说,根本就不屑变通,甚至是不愿意变通,就打算抱着他的那点骄傲早日入土呢。

大军一气走到了郑州城才开始安营扎寨。

军队不允许进城,云初目送家眷们进了郑州城,就转身回到了中军大帐。

才搭建好的中军大帐里摆放着不少的礼物,礼物也不算贵重,一头猪,一口羊,七八条鱼,外加十几只鸡,温柔正在桌案后边写着字,见云初进来了,就急不可耐的道:“总觉得你今天写的第一首诗不好,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这样的基调才符合此时的情形。”

云初摇头道:“皇帝会恼羞成怒的。”

“不会吧,他最近显得极有肚量。”

“皇帝天生小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肚量都是表现出来的,不是脾性直接的体现,他以前对长孙无忌不也是尊敬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