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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和十二月一晃就过去了,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以往,当白昼慢慢变短,气候逐渐变冷时,户外活动会变少。四点半,天色已暗,我感到室内漫长的夜晚非常乏味。我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不善交往,不喜欢同邻居一道去狩猎,或和他们一起出去吃饭。过去,总盼着年末,圣诞节一过,随着一年中最短的白天过去,就可以期盼春天的到来了。在西部,春季通常早早就来临,甚至在元旦前,第一批草木就发芽了。然而今年的秋季却没有单调乏味的感觉,树叶落了,棵棵树都光秃秃的,褐色的巴通大地被雨水浸得透湿。寒风掠过海面,蒙上了一层灰色,而这一切并未使我触目伤怀。
我和表姐瑞秋已形成一种惯例,很少有改变,而这种惯例似乎也很适合我们。如果天气好,她会一上午指点塔姆林和园丁们栽种,或者检查我们已决定建造的台阶路的进展情况,这项工作除了林里的工人外,还需雇佣额外的人。而我则忙于庄园的日常事务,骑马往返于各个农场,或者去看有我地产的外围地区。我们十二点半聚在一起吃顿简餐,通常是凉食、火腿、馅饼或是蛋糕之类。那正是仆人们吃饭的时间,我们就自己动手,这个时候往往是我一天里第一次见她,因为她通常在自己的房里吃早饭。
当我外出在庄园四周游荡,或待在办公室里,只要听到钟楼上午钟敲响,随即铿锵的收工钟声也敲响的时候,心底就油然而生出一种兴奋,我会猛地兴致勃勃起来。
我手边的活会突然一下子显得平淡无味,如果我骑马出去,比如在草场或是在树林里,或附近的田野上,钟声和铃声回荡在空中——顺风传得很远,以至于三英里外都能听得见——我会不耐烦地调转吉普西往家奔去,好像怕在外面再多滞留一会儿,就会误了午饭时间。如果在办公室里,情形也是如此。我本来两眼盯着面前桌上的资料,嘴里咬着钢笔,靠在椅子上,突然间,会觉得正在写的东西一下子变得毫无意义。信可以先放放,数字也可以先不算,其他事务可以另找时间去完成。我得推托身边的所有事情,离开办公室,穿过庭院,回到家里去。
她往往会早我一步到那儿迎我,向我道声“早上好”。她常常会把一个枝状的饰物放在我的碟子边,作为给我的一份礼物,我就别在纽扣眼里。有时我会品尝到一种新的药饮,某种香草酒。在她手中,这种酒可以有百余种配方,不断让厨师试。过了几周以后,斯考比才偷偷告诉我,说厨师每天都背着他去向她讨教,那就是我们现在能吃得这么好的原因。
“太太不想让艾什利先生知道此事,以免认为她太专横跋扈。”斯考比说。
我只是笑笑,假装还不知道。但有时候,我会开玩笑地对我们正吃的饭菜吹毛求疵。“无法想象他们在厨房里究竟干了些什么,这些伙计都变成法国厨师了。”
这时,她会很天真地问:“你喜欢吗?是不是你以前吃过的更可口些?”
现在大家都称她为“太太”,我并不介意,反而很高兴,这使我有种自豪感。
我们吃完午饭,她就上楼去休息。如果这天是星期二或星期四,我会给她叫辆马车,威灵顿便驾车带她到邻里回访来过的客人。有时如果我顺路有事,便和她一起坐车走约一英里,然后我从马车上下来,让她一个人继续走。在她回访时,她会对人表示出深切的关心。她披着最好的披风,带着新的面纱和帽子,我背朝马匹坐在马车里,这样就能看着她了。而她呢,故意逗我,不把面纱掀起。
“为了能听到那些闲言碎语,”我说,“为了能听到一些新鲜事或传闻什么的,我愿变作墙上的苍蝇。”
“跟我一起去,”她回答道,“会对你有好处的。”
“我可不想去,吃饭的时候,你会全部讲给我听的。”
我站在路中间看着那辆马车轱辘而去,车窗内会伸出一块手帕逗趣地朝我舞动。在这之后,我只有到五点吃晚饭时才能见到她,这段时间像是晚上见面前非穿插不可似的。这期间不管我是有差事,还是在忙庄园的事,或是和人们闲谈,都一直有种急不可耐的感觉。几点了?我看看安布鲁斯的手表,唉,才四点半,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只要回到家里,经过马厩,我就知道她是否已经回来了,因为可以看到马车是否已停在车棚里,马是否吃了料,饮了水。进了家门,经过书房和客厅,两间房子要是空荡荡的,就知道她已经上楼休息去了。她在饭前总要休息的。那时我会先冲个澡,或洗洗脸,换好衣服后,再到下面的书房去等她。随着钟表指针接近五点,我开始越来越焦躁不安,我开着书房门,以便能听见她的脚步声。会先听到狗的嗒嗒脚步声——现在我对它们来说已无足轻重,它们像影子似的跟着她——接着听到的是长裙拂过楼梯的沙沙声。我想这是一天中我最欣赏的时刻。声音里有某种期待中的心悸,一种急切的渴望。以至于她进来时我几乎忘记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她的长裙是用什么材料做的,不管是挺括的丝绸,还是缎子,或者是棉缎,她行走时不时地擦着地板,不知是长裙本身在飘动,还是因为由她穿着,行走时步态优雅,反正那本来暗淡简朴的书房,她一进来,就会突然焕发出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