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争鸣(12)

院长吃了这个闷亏,还得掏腰包给曹寿治病,从此更厌恶他和曹昧,不给他们饭吃,当着所有小孩的面奚落他们。

后来这家孤儿院出事了,一个小孩在盗窃时被混混打死,院长被抓,孩子们全部被遣散。那时曹寿已经十五岁,打点零工基本可以养活自己和曹昧。

然而当年手脚被打断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他成了个跛子,人见人嫌。曹昧却长得漂亮,才十二岁就经常被骚扰。他想要保护妹妹,可他拿什么保护妹妹?

他总是遍体鳞伤,兄妹俩依偎在一起,抱怨世道的不公。每到阴雨天,他的骨头就痛得厉害,他明白自己也许活不了太久,但他想让妹妹好好活着。

曹昧正在一天天长大,将来一定会出落成美丽的女人。曹寿几乎没有读过书,没有一技之长,见识自然也浅薄。他能够想到的妹妹的出路,就是被包装得漂漂亮亮,嫁给有钱人,一辈子吃穿不愁。

但包装也需要钱,他们没有钱。

从小,他就被孤儿院院长灌输那些不正当的生财方式,他接触得最多的是无父无母的孩子。他最是懂得,没有父母的孩子是最孤单的,他们要是丢失了,没有父母的眼泪和催促,寻找他们的人都不会尽心尽责。

他将算盘打到了这些和他同病相怜的孩子身上,他来自孤儿院,他要回到孤儿院和福利院,让这些可怜的孩子成为妹妹飞上枝头的养分。

在十八岁的时候,他开始了拐卖孤儿的计划。起初,他选择的是条件特别差的福利院,这些福利院维持起来很困难,几乎没有安保能力,每年却仍有人将孩子往里面送。多一张嘴,就多一份负担,少一张嘴,对福利院来说反而是幸事。

曹寿偷偷带走孩子,将他们卖给人贩子。福利院没有因为丢失孩子而报警。他的胆子逐渐大起来,继续偷小孩。有一次,他以为自己被发现了,但福利院的老师只是看了他一眼,仿佛根本不知道他就是那个来偷孩子的人。

他明白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更加肆无忌惮,游走在函省各个条件差的福利院,甚至和部分老师达成了默契。

三年中,被他偷走的小孩越来越多,这些小孩不是每一个都能马上出手,而他的业务逐渐改变,不止是卖小孩,还卖器官。这样一来,他就需要一个固定的场所,来藏住这些小孩。

他选中了洛城一座西洋老楼,老楼里有一些义务帮助穷人的志愿者,为首的是一位老人。他对老人说,这些孩子都是可怜的黑户,找不到住处,他正在努力给他们办户口,希望能够暂时住在老楼。

老人是个大善人,相信了他的话,将老楼腾出来接待这些孩子。然而曹寿一不做二不休,为了保密,在入住后不久,就将老人和志愿者杀害了,并且以需要修缮为由,将老楼封锁起来。

起初警方未能关注到曹寿,根本原因是没有人为失踪的小孩报警。假如曹寿只是想卖几个小孩,用换来的钱给曹昧谋一条出路,可能警方无法追踪到他。

但在尝到甜头后,他早已忘了拐卖小孩的初衷,赚钱竟然如此容易,而他一个残疾这般轻松地掌握了别人的命运!他的胃口越来越大,偏远穷困的福利院偷完了,他的视线转向那些管理完善的福利院,甚至是托儿所。洛城市局短时间内接到多起报警,经过前期排查,终于挖到了曹寿这条线,以及关门三个多月的西洋老楼。

那时陈争已经是刑侦支队的明星,从函省警察学院回来不久,很多目光聚焦在他身上,有人盼望他再放异彩,有人祈祷他摔个跟头。他不眠不休,干劲非常足,亲自抓捕了和曹寿合作的人贩子,解救十多名在人贩子手上的小孩。

曹寿和曹昧这对兄妹已经穷途末路,刑警和特警都已赶到西洋老楼,他们只剩下束手就擒的份。按照过去的案例,人贩子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主动出来认罪,但陈争在研究曹寿这个人的成长经历时,判断此人心理极其阴暗,很可能和警方来一个鱼死网破。老楼非常老旧,电路有很大的问题,并且内部堆积着不少易燃物。陈争将自己代入曹寿,猜测他有可能故意放火。

老楼被烧倒是小事,但被困于里面的孩子怎么办?如果孩子被烧死,刑侦支队难辞其咎。陈争立即向霍平丰请求消防支援,正是他这预判给救援争取到弥足可贵的时间——曹寿放火时,消防中队已经赶到老楼。

老楼里有二十多个小孩,其中七人被关在地下室,地下室的火很难扑灭,陈争身先士卒,率队营救。

救援过程中,陈争看到老人和志愿者被烧焦的尸体,风声在火焰中犹如呜咽,是他们的嚎哭。

所有小孩都被救出来,只剩下曹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