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七章 对犯人有利的证据

如果说只是被单纯的追问钱款,那可能杀人的动机还不够强烈。

但如果是被算计,然后又被对方翻脸羞辱。

这种屈辱和绝境下的逼迫让人瞬间被愤怒吞噬,导致他杀人,那实在是在太正常了。

如果在这之后,南田优一就一直在办公室等待北村胜五郎返回办公室,并偷袭将其杀害,那也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但是……

没错,事情到了这肯定是会有个“但是”的,毕竟要是没有这个“但是”,那案子早就解决了,哪还有他们现在的奔波呢。

佐藤美和子在以这个事情质问南田优一之后,没想到对方首先是承认了北村胜五郎确实是在处理完工厂机器故障的事情就回办公室了。

这个时间大概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根据他所说,他在那之后只是再度开始了和北村胜五郎的交涉。

大概一直请求他到傍晚大概六点左右的时候,北村胜五郎最终因为实在不耐烦,便将他直接给赶了出来。

至于面对警方质问有谁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时候,对方很坦然的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人能够证明。

等于一切也都只是他的一面之词。

这下局面又再度僵持了。

虽然状况证据已经齐备,不管是时间、动机等因素都能锁定南田优一这个犯罪嫌疑人,但是却没有能够一锤定音的物证。

而这样的僵持自然是警视厅所不允许的,毕竟现在的对方还不算是正式逮捕,只能算是自愿配合调查,毕竟现在掌握的也都是状况证据。

所以如果接下来在这段时间内,还不能找到证据申请逮捕令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放南田优一出来了。

而放走一个重大嫌疑人,这是他们绝对不允许的事情。

可是随着鉴识课的调查,一份尸检报告反倒助攻了南田优一的清白,这也是高木今天为何会再度返回这里的原因。

关于这一点,高木在车上的时候已经和唐泽说过了这关键的难题。

而这一难题,是被害者北村胜五郎和南田优一之间身高的差距。

被害者北村胜五郎的身高是166公分。

而南田优一的身高则是186公分。

也就是说南田优一比被害者北村胜五郎的身高,足足高了二十公分。

而关键的问题就出现这里。

一般情况下,如果个子高的人要拿匕首之类的凶器,去刺杀身高比自己低的人,一般来说持刀的角度应该会是从上斜向下方。

反之,如果是身高比较矮的人去刺杀身高比自己高的人,那么持刀的角度就会由上而下。

可经过鉴识课检查尸体后发现,刺入被害人北村胜五郎胸口的刀伤角度,是由下而上的!

这一情况的出现立刻就将局面直接逆转,等于他们之前的结论瞬间被全部掀翻了。

因为身高比被害人北村胜五郎要高的南田优一,是不可能犯下这起案件的。

除此之外,通过鉴识课人员对比伤口的角度来判断推算凶手的身高,发现犯人的身高应该在110公分左右。

只有110公分,如果不是小学生那就只能是一些患有侏儒病的特殊人群了。

当然,这两者应该也都不太可能,毕竟死者北村胜五郎身边完全没有这两者的存在。

这证据与推理的矛盾自然让一众刑事头疼了起来。

但是高木毕竟跟着唐泽处理了不少难案,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快提出了种种可能。

首先是在有高低地点的情况下,让死者站在高处,而北村胜五郎从下面杀死死者的话,那还是完全有可能完成这一手法的。

只不过这个推测很好,但现实却有些很无情。

因为案发现场是个平房,根本就没有楼梯之类的高低点,同时经过检查北村胜五郎的尸体也有被人移动过的痕迹。

当然排除这种可能,也有可能是南田优一趁着北村胜五郎不注意,下蹲偷袭对方从而制造由下而上的伤口。

这也同样有可能,而且不需要依靠地利。

不过这一点到最后也同样被否决了。

因为死者的尸体伤口表示,北村胜五郎是被人正面刺中心脏要害导致的死亡,这不太可能是被偷袭刺杀的。

而且别忘了,南田优一右脚可是受伤被石膏固定住的,行动不便的他想要正面偷袭对方失败率太高了。

而关于脚伤的问题,他们也找到了南田优一就诊的米花医院找对方的主治医生确认过了,对方右脚确实受了伤。

除此之外,死者北村胜五郎还学习过柔道,而且段数不低,甚至拿过某个比赛的第十届冠军。

他的身手也保证了他不会轻易被南田优一威胁,被迫听从南田优一的命令上到高处。

别看北村胜五郎比他低那么多,但比体格上他可比南田优一强壮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