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裴宴从前作为宫中女官, 经常要写一些正儿八经的文书、账本,或是整理一些前几代传下来的食谱。
字多的时候,若是写正楷,一笔一划, 不知道要写到何年何月去。
因此, 她最擅长、也最常写的, 并非是京中女子喜欢的簪花小楷,而是行楷。
行楷不同于正楷那般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写起来耗费时间;也不同于行草或者草书那样飘洒肆意, 难以辨认,长此以往, 便练就一手很好的行楷。
写行楷, 一般要用到硬毫笔。
硬毫笔, 常见的有有兔毫、狼毫、鹿毫、鼠须、石獾毫、山马毫、猪鬃等。像是牌匾这样需要格外遒劲的,裴宴会选用猪鬃毛,不过现在写寻常字样,便采用了兔肩紫毫笔。
从前她手头紧,练字主要为了练手腕力量, 用的都是从图书城批发来的玩意,就图个便宜大碗。
不过前些日子拿到分红,手头宽裕了不少,裴宴便专门选购了一套加起来好几万的文房, 其中这一支紫毫笔,就价值小几千。
纯手工制作的紫毫笔,毛极其柔顺。
裴宴抬起笔, 在盛了清水的砚台中略微润笔,随后蘸上墨汁, 脑中略过了下《兰亭集序》的内容,又估摸了一下宣纸大尺寸。
吕经理拿来的宣纸大约两平尺——这样大小的纸上写一句话,竖过来更合适。
她一手松松搭在台子上,一手持笔,神情专注,背梁挺直,一种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疏离,在她身上显现。
一时间,周围嘈杂的声音都下去了些。
围观人群的目光都被她吸引过去。
裴宴却毫无察觉般径自抬手,落笔。
裴宴写的是《兰亭集序》的第二段:“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第一个字写出来的时候,老岳的眼神就一凝。
裴宴的动作,一点不像他想象那样,是个在书法上仅仅有些入门的年轻人。反倒行云流水,自然得就好像写毛笔字,是她每天要做的日常一般。
她甚至没怎么多琢磨笔画,只是顺着一路写下去小说Q群更新,搜搜8一4巴①流九六3可以加入月租四元,很快,一行字就跃然纸上。
写完最后一个字,裴宴略出一口气,收了笔,退后一步。
围观群众纷纷踮起脚,朝这边看来。
那行字……哪怕是他们这些外行人,也能看出来,写得是真好。
力道遒劲,笔画锋利,漂亮的如同艺术。
而仔细看那字形,和牌匾上的“金玉楼”三个大字,着实很相似。
外行人都能看出来的事实,书法家们自然更先一步察觉。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这一段《兰亭集序》,字形秀逸流畅,极具力量感,虽说并未太过注重细节,却更显得自然出色。
而最令人震撼的,还是那字里的气势。
裴宴的字,并非是锋芒外露,但仔细一看,却能发现一撇一捺间都暗藏锋芒。隐隐的,仿佛还能感受到,那字里行间磅礴的历史感。
若非他们亲眼所见,绝对不可能相信,这竟然是个二十岁出头小姑娘的字!
书法家们几乎如痴如醉地,盯着那幅字看了好一会,直到裴宴目光淡淡扫过来,才猛然回神。
围观群众们,刚才被这群老人家带跑节奏,现在回过神来,忍不住为裴宴打报不平:“这字一看跟牌匾就是一个人写的,这下,你们可心服口服了吧?”
“刚才信口胡说,冤枉人家裴小老板——我记得,谁说要下跪道歉来着?”
所有人的视线,都朝着老岳看过来。
老岳:“……”
他脸上跟打翻了调色盘似的,十分精彩。
老岳怎么也没想到,这字,还真是这小姑娘写的!
哪怕亲眼所见,他依旧觉得跟做梦似的,十分不可思议。
眼前这幅字,无论是本身造诣,还是其中风骨,都是一绝。
偏偏裴宴还是随手一写。
老岳自己也算得上知名书法家,但若是像眼前这小姑娘一样随手一写,真不能保证,能写出这样质量的字。
这小姑娘才不过二十二岁,就达到这层次,无论是天赋还是背后的刻苦,那都必定是万里挑一。
等她再练个三年五年,就连他们中间最厉害的国家级书法家,已经是半个国宝的周老,都不一定能比得过她去。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老岳一辈子钻研在书法上,此刻真是切切实实,体会到了这句话的重量。
想起自己方才大放厥词,说她冒领别人的字,给自己脸上贴金。
老岳又是难堪,又是羞愧,一咬牙,膝盖一弯:“我刚才不明真相,大放厥词,冤枉了你。说到做到,给你下跪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