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给六国故地的黔首一点仙使神速的震撼#
不独嬴政,大秦君臣对周邈的印象约莫都是:似六国贵族子弟,至亲宠爱,衣食丰足,读书为娱,未经疾苦。
但不倨傲凌人,反而善良赤忱。
可此时,却以一种‘不过寻常’的语气,说起贪腐乱象。
乍然之下,大秦君臣不免惊讶,可很快便也明悟了。
越是豪富、权盛,越能深谙俗世阴暗,只因为他们身处其中。
耳濡目染,性情天真如周邈,也已颇晓贪腐之事。
何况从周邈的言行,可以看出他可能也是见多识广而已。
“……因此贪腐总是不能禁绝。尤其如今六国故地的基层官吏,许多都不曾归心大秦,自然不会尽忠尽责地办事。”
“科举取士尚未举行,又不能替换掉现在那些官吏。”
李斯反驳:“即便来得及科举取士,替换一遍六国故地的官吏,也收效不大。
全因至少前三届科举取士,应试者都只会是现有的士人——六国故地的应试者,自然也只会是六国士人。”
李斯这话与大朝贺当晚张良的见解类似,大秦君臣也都有此共识。
科举取士,本就是缓解基层官吏不足的同时,又收归六国遗民之心。
“新官吏依旧会是六国士人,换汤不换药罢了。”
周邈一愣,反应过来,似乎异地为官制度的确立,是始于汉武帝。
“李廷尉所言,是建立在‘本地为官’的当下旧制上的。”
既然说到这里,周邈也就简单插叙一句:“针对郡县自治现象严重,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倒是可以采取‘仕官避本籍’的‘异地为官’制度。”
“科举取士为朝廷提供了可供调配的官员,朝廷有了人力资源储备,自然就能避籍指派官员任职了。”
“虽然异地为官,针对的是官而非吏,吏员仍旧会拉帮结派,但官员可以辖管吏员,而且异地官求政绩,本地吏求财富,立场不同,也降低了沆瀣一气的可能。”
只是降低可能,毕竟还有不求政绩也求财富的官。
周邈就是‘历史文明智慧的搬运者’,只能浅谈两句异地为官制。
殿中大秦君臣却能当
即恍然明悟。
负责施行科举取士的左丞相隗状,敏锐道:“陛下‘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此举充实关中的同时,也削弱了六国故地的本土势力。正好方便大秦异地派官,如此更能加强掌控六国故地了!”
“左丞相记下此制度,待到科举结束授官时,即可顺理成章施行下去。”
嬴政言罢,看一眼茫然无所觉的周邈。
果真是身怀宝山不自知。
异地为官制只是题外话,但隗状却从中得到了灵感!
——以科举取士一事,制约此次修建驰道中会出现的贪腐乱象。
“陛下,既然六国士人的软肋,在于进身之道——科举取士,我们何不拿捏住他们的软肋,叫他们不敢贪腐?”
周邈一时茫然,其余人已经若有所思,只是也不会抢隗状的话。
嬴政:“左丞相请讲。”
隗状娓娓道来:“眼下正值各郡县陆续收到下发的科举教材的当口,也是各地士人决定是否应试并备考的时候,正该公布科举报名的条件资格了。”
科举教材不容错漏,造纸厂和印刷厂又来不及铺建到各郡,便在咸阳统一印刷。
尽管每郡每科六十套,总量也不少了,直到前两日才往各郡运输。
而公布科举报名资格,在隗状的日程安排中,也就在近两日了。
隗状终于图穷匕见:“除了诸多情理之中的限制之外,还可加上一条:户中有犯贪腐罪者,不得报考。”
周邈眼睛一亮:这他听过!直系三代以内有犯罪记录的,考公政审不通过。
但随即,司法断狱的廷尉李斯先是夸赞:“左丞相此法甚妙。”
然后再提补充意见:“只是未免不成体系。不若这般,陛下发旨昭告天下:因首届科举,特别恩赦,除犯谋逆、杀人等重罪之人,其余有志之士皆可报名科举。”
秦律乃一国律法,不可轻改,修订也非一日之功。在此之前,可以先通过大赦、赐爵等手段,进行缓解。
也免得六国遗民动辄诽谤:秦法严苛!
李斯当下是廷尉,又是法家大家,骂秦之律法,就等同于骂他。
于是被称酷吏的李斯,近来竟然
多有仁慈之行。
“但特别注明,如左丞相之言:户中有贪腐者,不得报考。”
周邈不由得向李斯竖起大拇指!
妙啊!
“……”李斯可疑地停顿一瞬,才接着说:“如此一来,即使曾经触犯秦律,现在前事不究,既能体现陛下的宽宏,又能让更多六国士人报名参考。”
“可以擢选更多官吏不说,也能让六国士人为了晋身前途,而管束自身及其家人不得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