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七岁的夏天,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我转学了,在妈妈坚持认为省级高中比市级高中至少要好上一百倍的观念下,她不管我已经面临了高二奔高三,坚持将我从B市转到A市,花了大把银子塞进瑞金高中,乍一听这校名,我想到了上海的瑞金医院。
二,我在入校的第一天遇到了陆西凉,那个俊朗少年。但值得必须一提的是,我们相遇的地点有些特别,不是菁菁的花荫小道,不是琳琅的图书馆,是澡堂。
当我肩搭毛巾,一手拿脸盆,一手拿香皂,踩着人字拖按澡堂收费大嫂所说的“左”边通道进去,在更衣间正想扒了衣服时,一侧眼发现水雾萦绕中走出一个只穿裤衩的男生,水珠正从黝黑的头发上滴落下来,还不算太发达的胸肌沾着亮莹莹的水珠一块一块地摆在那。我们相视一眼,各自咽了口惊诧之下迅速分泌出的口水,三秒之后我手中的香皂准确无误地砸到陆西凉的头,然后丢下脸盆尖叫着冲了出去。
此事之后,我接连半月在自己两只手掌中写着左右二字,每隔两小时看一次手掌,强制性要求自己熟悉什么叫左什么叫右,以确认自己再不会犯上类低级错误,但事实证明,不论多少年,我这个破毛病都没能改掉,不过此乃后话。
秦颜是我在瑞金高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成为之后我在这里最亲密的朋友,说到我们的相识,也要算作是拜陆西凉所赐。那天,当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澡堂里仓皇冲出来,慌不择路之中将正路过的秦颜迎面扑倒在地。一米六的身高,一百六的体重,不是我要故意恶化她的身材情况,但事实却真的是她的胸围和腰围完全一样,被我撞倒之后她爬在地上半天都没支起胳膊,我吓得赶紧喊救命。
“别……别叫了,我没死。”秦颜坚持没要我扶她,费着力从地上站起来,一边拍着衣服上的灰一边看我,然后有些不太相信似地看着我说:“你这么瘦,怎么能把我撞倒?跟班上的男生掰手腕还没人赢我呢。”
我咧着牙干笑了笑,说:“我妈经常给我煮排骨吃,吃哪补哪,精华全在骨头里了。”
“你这是在说我太爱吃肉了?”
“不不不……”我赶紧摇手解释。
“可我就是爱吃肉,无肉不食,无肉不欢。”
看秦颜说的一脸坦然,我瞬间词穷,想了想之后我说:“行,那我请你吃肉吧。”
“你真聪明,我就是在等你这句话,你撞了我,总要付出代价的。”
然后我真的付出了代价,我花掉一个周的零花钱请秦颜去吃肉,红烧肉,回锅肉,东坡肉……
一桌肉呀,她吃得无比欢快,她说肉是她的最爱,而我也就凭着这一桌的肉和秦颜成了好朋友,和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一百的我走在一起,常被同学说像鹏鹏和丁满,但我们就是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秦颜在我的“肉宴”招待后主动提出了带我熟悉学校,我跟在她后面整整转了一个小时才将这所全国有名的学府游完,不得不感叹一声,比起我以前的市级学府,这里真的要气派许多。但就在第二天一大早,我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改观了此类想法。
第二天,我遇到陆西凉,狭路相逢了,哪还能感觉到这儿大?当然,这次他是穿着衣服的,蓝白相间的校服宽松地穿在身上,明亮的眼睛,直挺的鼻梁,嘴角似有似无地带着笑,从正开得繁盛的合欢花荫小道上迎面走过来,我感觉血一下子窜到了脑子里,把整个脸都憋红了。
以前都觉得言情小说真恶俗,男主遇到女主不是落雨如花就是风中发丝飞扬,什么人比花娇,什么惊为天人之类,一直瞧不起这种狗血式的画面。不过这回我觉得自己错了,人说好马配好鞍,美色也是要配美景的,原来与一个俊朗的男生相遇在这种美景之下真的好美。
本来秦颜是挽着我的胳膊朝前走的,我呆在原地她才扭头看我,再顺着我的眼神儿一望她就叹了气,感慨着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说:“那是陆西凉,不过你不用看了,他打入校以来就被各类色女围攻围了两年多都没攻下来,你没赢面,花心思瞅他还不如把这时间留着去睡觉。”
我冲着秦颜翻了个白眼,觉得她忒坦荡了。
陆西凉也很快发现了我。当然,他不可能不发现我,因为我和秦颜挡在了不宽的小道中间,然后他认出了我,也立马红脸了。
在后来的许多年里,我一直都无法忘记他时那脸红的模样,俊朗中的羞涩,我都不知如何描述。我一直觉得这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初遇,符合了所有青春少爱情节里的纯美和浪漫,即便是十年之后,当我早已离开青春年华,染上了奔三女性的暮气时,我依旧对这天的情景记忆犹新。以至于连一片合欢花叶落下来掉在陆西凉肩头的模样都记得,眉目清楚,衣衫落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