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一百二十二 宋朝顶流

古代没有电, 蜡烛、油灯又贵,百姓们晚上基本没什么娱乐项目,别说晚上了, 白天的娱乐项目都少得可怜。

戏曲是唐朝出现的, 说书是宋朝才出现的, 在这之前并没有什么大型娱乐活动, 权贵人家家中养歌妓还有歌舞可以看,平民百姓天一黑连灯都不舍得点, 更别提娱乐了。

乍一看到这种带有戏曲表演韵味的电视剧, 不由看呆了。

哪怕在太后, 在圣旨面前也要坚决处死驸马, 不畏强权刚正不阿的黑脸包青天给各个时空的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仁宗时期

升官发财死老公?

朝臣们嘴角抽了抽了,面色有些扭曲, 大宋律法明文规定寡妻无权在丈夫死亡以后将夫家田产私自典卖。

寡妻不能将夫家财产全部带走,在丈夫死后另行改嫁的,不享有夫家财产的继承权, 丈夫家产全数留给儿女, 由官府代为管理,等到子孙长大成人后归还。若无子孙, 则家产没收归国[1]。

想通过死老公发财,若是不改嫁还有可能,若是想改嫁, 那前夫的财产必须没收。

应该没有人会为了财产谋杀亲夫吧?

毕竟根据宋刑统,谋杀亲夫属于“恶逆”,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无论致死、致伤都会被处以斩首的极刑[2]。

朝臣们想到这里稍稍松了口气,幸好大宋律法规定得明明白白, 否则要是人人都想着升官发财死老公,那不就乱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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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

老学究们纷纷指责:“稚子何辜!!其夫纵有错,自有国法处置,女子不救其夫也算大义灭亲,可稚子何辜,为何连腹中骨肉都不放过?虎毒还不食子,这女子未免也太恶毒了。”

“可不是,一夜夫妻百夜恩,这种情况不救也情有可原,但迁怒于自己的骨肉,将其打掉,未免太狠毒。”

“公主是想救的,不想救人的是那霸占公主身体的孤魂野鬼。这些霸占人身体的孤魂野鬼真真是可恶!怎么就没有人怀疑她们性情大变呢?

要是有法术高深的道长把她收了就好了,这样她就不能为祸人间。”

……

众人越讨论越激烈,完全忘了“子不语怪力乱神”那套。

“我家婆娘自从天幕出现后性情大变,她该不会也被孤魂野鬼霸占了身体吧?”

“怎么个性情大变法?”

“以前我说一她不敢说二,我让她往东她不敢往西,现在不仅会顶嘴,还敢提出和离。说什么自己有手艺,带着女儿也不会饿死。笑话,没有我这个一家之主,她们母女两能活得这么舒服?”

面摊的老板娘听不下去了,冷笑道:“你家娘子可算想开了,嫁给你这么个一穷二白的穷光蛋除了吃耳刮子外,可没吃到什么好东西。

相反你娘子绣工出众,饭也做得好,离了你这么个只会赌的穷光蛋日子肯定过得比现在好。”

男人面对着众人的指指点点,恼羞成怒道:“呸,我娘子从前温柔贤惠,现在性情大变,肯定是野鬼上身,我这就去请青云观的道长施法,将那孤魂野鬼捉了去。”

大秦

“朕记得天幕曾经提起过这个包青天,似乎是叫包拯?宋朝人?”秦始皇对包青天还有点印象,因为他始终对天幕说他看了‘宋朝庞大的文人天团都要流泪’耿耿于怀。

不就几个文臣嘛,谁没有一样,他是那种眼皮子浅的人吗?

李斯对天幕说过的话那是铭记在心,有空就会研究,便于始皇一提起,他就能对答如流。

“陛下记得没错,之前提到唐朝的时候,天幕确实提起过包青天乃宋朝宋仁宗时期的文臣。”

秦始皇点了点头,宋朝啊,离大秦远着呢,能参考的也有限。

且看看吧。

不是说这大宋公主也没比大明公主好到哪里去吗?同样没权没势,后世明明不喜欢宋明,却还总写这两个朝代,这是为何?

写他的大秦公主不好吗?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在汉朝,丈夫死后,妻子是可以继承丈夫爵位和家产的。

朝臣们听到“升官发财死老公”不由头皮一紧,他们怀疑天幕在针对他们。

众人纷纷看向刘彻。

然而刘彻正郁闷着,根本没注意到他们。

刘彻:怎么又不是大汉!!

大宋有什么可说的,说好的强汉弱宋呢,你不说强的那个,说弱的那个做什么?

猪猪委屈,猪猪不解。

“这黑黑的包拯不会是非洲人吧?”这也太黑了点,刘彻挑刺道。

朝臣们:“……”

陛下,你的关注点是不是有点不对?天幕在说‘升官发财死老公’,你不管管吗?

最可怕的是还有人的脑回路跟陛下一样。

霍去病:“陛下,非洲黑人还要更黑一点,而且他们头发鬈曲、鼻子宽扁、唇厚。天幕上的包拯并不符合,他应该只是比旁人略黑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