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他是你爸(一)、长云领的主城到了
如果光球有脖子, 陆希一定会掐着它的脖子摇晃。但无奈光球没有脖子,车厢外面又还有人,所以她只能在意识里狂吼:“为——什——么!”
“数字为什么一点都没变?信仰值一点都没增加?不可能吧?是不是面板数据统计会延迟?或者这面板坏了?”陆希抱着最后一点希望问。
然而回答她的是光球的沉默, 这意味着什么, 陆希完全清楚。
面板计数没有任何错误,她没白没黑忙了两天, 挖空心思编造谎言, 最后全都——白!忙!了!
“为什么?”村子里有一百多人,除了吃奶的孩子,所有的人都吃了药,并且都有效果。这么多人,就连一点信仰值都没赚到?不是,下雨的时候, 村民们明明就对她欢呼来着啊?难道这都不算吗?一点都不算吗?到底为什么啊!
“应, 应该是因为, 他们以为,你是光明神送来的人, 是神让你来驱除谎言, 治疗疾病的……”光球吞吞吐吐地说, “就像,就像神职人员之所以被人崇敬,也是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言人——如果用信仰值来衡量, 那么即使是苦行主教,信仰值应该也非常少, 因为绝大部分信仰值都是给教会的……”
一直到马车停下, 陆希都沉浸在悲伤之中没回过神来。早知道这样, 她当时就不提什么苦行主教, 更不会说炼金药丸是跟他学的了。
“如果你不这样说,他们可能会认定你是女巫,根本就不会吃你的药丸……”光球小声安慰她,“至少现在你救了人,那两个骑士不也对你更尊敬了吗?”
“有吗?”陆希有气无力地说。
“有有有!”光球连忙给她打气,“你看,那个丹尼尔来扶你了。”
在光明大陆,女士是不应该独自下马车的,要不然就要有女仆或男仆搀扶,要不然就该有一位男士——不管是骑士还是同伴——过来让她搭一下,这是礼仪。
马车上路的第一天,陆希都是自己蹦下车的,那会儿她也根本不知道还要有个人来扶——原身倒是学过一点儿“上流社会的礼仪知识”,但死后也都散失了。当时她倒是注意过停车的时候丹尼尔会走到车厢边上来,但并没意识到那其实是想来扶她又不情愿,所以才磨磨蹭蹭。
但是现在她有卡玛了——新任女仆在后面一辆车上坐着,队伍一停就迅速跳下车,赶过来要伺候她。但是这次丹尼尔利索多了,已经抢在卡玛前头向陆希伸出了手臂。
于是陆希不免稀罕地打量了他一眼,看得丹尼尔有些尴尬,干咳了一声才说:“小姐,今天晚上只能在这里露宿了,这样可以节约些时间,明天就能回到城堡。”
他说完了,又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生硬,于是咳嗽一声,又补充了一句:“路上太辛苦,委屈您了,等回到城堡就好了。”
他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自己也有些别扭,说完之后赶紧把陆希交给卡玛,自己转头跑了。
“还真是殷勤多了啊……” 陆希不由得向光球感叹,同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之前这些人对她的怠慢,“算了,能有点好处就行。”信仰值以后可以慢慢攒,现在重要的是在长云领站住脚,等到继承了这片领地,那时候要攒信仰值不是更容易嘛。
随行的骑士迅速生起了火堆,并把马匹都安置下来。卡玛开始在火堆旁边忙着煮咸肉豆子汤,希望能给陆希弄一点比较好入口的饭食。
小艾米开始抓着妈妈的裙子不放,但她这样很妨碍卡玛干活,还容易摔倒,于是陆希向她招招手,从身边拔了几根狗尾巴草,开始给她编一个小狗。
丹尼尔在一边给自己的马刷毛。这是伯爵特地给他们弄来的上好的半鳞马——是优质龙鳞马与良马的后代,皮毛看起来柔软丰满,其实毛发底下却生有一层细细的软鳞,一般的刀剑都难以破开这层鳞片。速度也比普通马匹更快一些,却比龙鳞马要温顺一些。
当然这个温顺也是对比出来的,假如是普通人那就根本别想驾驭这种马匹,半鳞马一个后踢就能把夹不住它腹部的骑手甩飞,就算有马镫都不行。
丹尼尔和约翰作为长云领骑士中的佼佼者,得到的马自然是最好的,丹尼尔向来爱惜,都是亲手给它刷毛喂食,从不假城堡里的马夫之手。
但是现在,他却有点心不在焉,一边刷着马,一边忍不住去看那位正跟女仆的女儿嘻嘻哈哈玩成一团的小姐——等她回到城堡之后,要学的礼仪肯定不少,尤其是要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一条,绝不能让她像现在这样,容许下等人在她面前如此放肆,甚至还敢爬到她身上去。
尤其这个孩子,背后还有那么一张脸……尽管她说只是病,但这种病实在太过骇人,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只会被认定为魔鬼寄生。而她从前只在农庄上生活过,难道还见过这种“病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