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江柔做了这么多菜,原本还担心吃不完,想着要不要把周建也叫过来一起吃。
黎宵懒得去跑一趟,“我一个人能吃完。”
行吧,那就他们两个吃,反正现在天不热,吃不完留到明早继续吃。
最后,两个人确实是吃完了,不过也撑得不行,江柔在院子里整整走了二十多分钟才消食了些。
她在院子里散步的时候,黎宵就将买来的锁装到门上去,然后把晾干清漆的新门安装上,开门关门试试,刚刚好。
门用的木板厚实,上面被他刻了花纹,瞧着还挺好看的,他还用剩下的木料做了两个挂蚊帐的钩子。
虽然现在天气凉爽了些,但江柔也没有将蚊帐收起来,她总担心半夜有虫子爬到床上来,前几天就听王婶说住在后面的林大叔半夜被蜈蚣咬了。
不说别的,就是江柔也受不了一到半夜家里就有蟋蟀叫,吵得人脑壳子疼,关键是她白天怎么找都找不到。
很担心哪天钻床上来了。
黎宵装完门也没歇着,把院子里的工具搬到堂屋灯下,开始给孩子做摇床。
他身旁还放着一张凳子,上面是纸和笔,江柔怕他做的不好看,给他画了样式,但她只画出了大致的样子,具体的还需要他自己来研究。
所以他是一边做一边自己画,神情沉静认真。
都说灯前美玉、月下美人,江柔走近的一刹那,就觉得灯下的他似乎也更好看了。
长长的睫毛在俊美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鼻梁挺拔,薄唇轻抿,精致的脸庞在灯光的照映下忽明忽暗,有时让人看得不够真切。
他微微弓起长躯,上半身,衬衫被压进裤子里,显得腰身削瘦,衬衫长袖被他撸了起来,小臂线条优美,下面长腿一只弯曲踩在长条板凳上,一只随意伸展着落地,过分修长。
江柔抱着肚子都不忍心打扰他,便绕过他去厨房了。
忙到十点,两人躺在床上。
江柔中午一觉睡的有点长,这会儿没什么瞌睡,就问起黎宵白天吃饭的事。
她其实对他那几个兄弟还挺好奇的,据当初来过他老家的警局大哥说,黎宵在邻居中的口碑不是很好,但在他朋友眼中,都说他是个很仗义的人,靠得住。
年纪比他大的,都愿意给他当小弟。
黎宵不是个话多的人,哪怕跟几个朋友在一起,他说的话也不是很多。
但现在的江柔不是很怕他了,见他不出声,就没忍住多问几遍。
最后他简短说了几句,“朱强被他马子在半路上叫走了,没来,然后我们点了几道菜,喝了几瓶啤酒。”
“哦,对了,他们说你做的鸡爪很好吃。”
干巴巴的语气,说的一点感情都没有。
黑暗中,江柔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黎宵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金大友家里还有一些笔记和试卷,你要的话,我让他拿过来。”
没提是自己主动开口要的。
江柔也没多想,听了心情舒坦很多,觉得他这个叫金大友的朋友比他体贴多了。
便道:“当然要,对了,你这个朋友他考的是哪个学校?”
“省会的医科大学。”
“那好厉害。”在江柔眼中,学医的都是神人。
“你们是从小就一起玩吗?”
“也不是,金大友比我们小四岁。”
江柔奇怪,“那他念书挺早的。”
“嗯,他家里穷,跳过几次级。”
大概是嫌江柔问来问去的烦,干脆就把金大友家的事情说了,“他上面原本还有个哥哥,比他聪明些,跟我是同岁的,不过后来丢了,他父母因这事互相埋怨分开,之前一直找,前两年他爸放弃了,在外面重新娶了老婆,他妈不清楚,不过都没回来过。”
那时候林美如还在工厂上班,厂里建了一所小学,黎宵就是在那里认识的金大友哥哥,金大友父母当初是厂里的临时工。
那时候,黎宵和金大鹏年龄都不到,但成绩却是最好的。
具体怎么被拐的黎宵不太清楚,好像是夫妻俩从岳父岳母家回来路上吵架,一时没顾得上孩子丢了,那天早上金大友吃坏了肚子没跟着去,不然很可能都丢了。
江柔听了心里难受,她知道,八、九十年代是人贩子最猖狂的时候。
她还记得当初她刚去实习时,和队里的同事一起吃饭,听到他们聊就在一周前,他们抓到的一个犯人是小时候被拐卖的,他的亲生父母后来发家成了亿万富翁,可惜几年前出车祸意外去世了,死在了寻找他的路上,家产全都留给了名牌大学毕业的养子。
而他的养父母,在买了他两年后生了一个儿子,从此就不疼他了,家里又很穷,念完小学就让他出去打工,吸他的血,供完弟弟的学费后父亲又生病了,最后他误入歧途当街抢劫,不小心把人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