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大清临时工舰队
“什么叫做拿出足够的代价?什么叫做有办法召集一支强大的舰队?”
虽然菲戈这个葡萄牙奴才说的是正经的北京话,但是范承谟却越听越糊涂了。
范承谟眼珠子一瞪,又道:“你问问姓巴,本官是扣了他的军饷,还是没有按照合同支付东印度公司和西班牙人的租船费?怎么临到要出兵了又要代价了?他这是想讹本官吗?”
现在的大清南洋水师走的是“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路线。虽然战船上都挂着大清龙旗,但是战船的所有权却是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和新西班牙王国的,大清朝廷得按月付给租金。
而船上绝大部分的官兵,也都是“派遣工”,都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和新西班牙王国签的合同,只有巴尔特和菲戈两人拥有正式的大清奴才编制。
其中巴尔特隶籍正黄旗满洲,菲戈隶籍镶黄旗满洲……都是如假包换的满洲人了!
另外,在租赁舰船、官兵外包的时候,范承谟还代表大清朝廷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西班牙菲律宾总督府签了非常具体的合同。
该给多少租金,多少军饷,多少奖金,战损的舰船该怎么赔偿,都有具体的条款规定,可不能再加钱了!
菲戈连忙摆手:“不是,不是,制军您可误会巴军门的意思了……巴军门的意思是伪明海军舰队的规模非常庞大,拥有数百艘战船,其中还包括十几条西式软帆大船。单靠南洋水师的力量恐怕不足以取胜,因此他希望可以临时雇佣一些停泊在宁波港内的西洋海船参战。”
原来巴尔特这个“外包海军舰队”的司令官觉得自己实力不足,还想再招点临时工海军帮着打仗。
而且现在的宁波港内,又正好停泊着上百艘来自荷兰、英格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琉球国”的武装商船。
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外国商船跑到宁波,则是因为康熙皇帝在挨了黄宗羲的批评后,也觉得大清朝过往的许多政策都有点“自残”,特别是迁界禁海,简直“自残”到了脑残的地步,不是他这样的圣君应该做的。
而且由于广东、福建两省的陷落,残明势力已经满血复活,迁界禁海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于是就在咨议会议开始前,康熙就下旨废除了极其不得人心的迁界禁海,同时还开放了宁波、扬州、天津三地为通商口岸。而其中宁波口岸又是三大口岸中最大和最繁忙的一处,不仅有许多西洋商船来港贸易,还有不少福建、广东的商船在郑经的指示下,打着“琉球贡船”的旗号去宁波做买卖——这当然不是通敌,而是为了将江南出产的丝绸、棉布运往广州,以巩固广州的“海京”地位。
同时也是为了对大清治下的江南进行渗透,那首颇为伤感,而且寓意独特的《送别》,就是朱和墭命令这些“琉球商人”传播到江南去的。
许多“守护”一县的团练使,也都得到了朱和墭命他们“保境安民、等待天兵”的亲笔信。
而范承谟、于成龙虽然也知道这些“琉球国贡商”来路不正,但是为了多得一些关税,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了。
看见范承谟还在犹豫,菲戈又补充道:“制军,其实雇佣商船参战是西洋列国在海上开战时候常用的方法。因为海上风波险恶,又没什么王法,所以跑远海的商船都非常坚固,而且都装备火炮,足以应付海战。
甚至在西洋那边,各国的君主还会在海上交战开始后颁发私掠许可证……就是准许本国海商合法地出海打劫敌国商船。”
“这不成了强盗之邦了?”范承谟吃了一惊,连忙声明道,“我大清是礼仪之邦,是万万不会发强盗牌照的!不过临时雇佣西夷的武装商船去剿贼倒是可以考虑。如果这些西夷武装商船在海上碰见伪明的商船,自然可以将之俘获或击沉,所得的财物都归西夷武装商船所有。
于山,你看这样可行吗?”
于山是于成龙的号,于成龙是浙江按察使,这个出海抢劫是否合法的问题,他当然是权威了。
“当然可行了!”于成龙笑道,“这是惯例……事儿可以这么办,但是抢劫证是不可能发的。”
“没有证,只管抢!”范承谟对菲戈道,“这样可行?”
“行,行,”菲戈笑道,“有您这句话就行。另外,现在宁波关的税有点重啊!不仅入口货物要加税,连出口货物也要加税……您看是不是能减免一点?”
现在的康熙皇帝虽然不搞那些自残式的弊政了,但是收钱却不手软。
而且由于年头的时候“卖了团练权”,使得康熙十三年的江南秋税有点难收。所以康熙干脆就让江南、浙江、江北三省的督抚在境内广设税卡,抽取厘金,还加大了进出口关税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