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第①⑧个故事!
“他想干嘛?”
“应该问, 什么是他不敢干的?”
苏清之笑了笑,却丝毫不在意,甚至有点儿反讽意味儿的接着道。“读书人和江湖人士应该区分开, 和所谓的豪富, 商人之家更是存在着互相鄙视。”
里面透着阶层。纵然很多穷书生选择娶妻商户女,靠妻子娘家扶持考取功名以后,不选择抛弃糟糠妻,被誉为很有良心, 不代表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升。
士农工商的阶级,不是假的。
作为六元及第,差点就进入内阁,官居一品的读书人,现在因故致仕,成了教书育人的书院院长,最有资格说有‘天下首富’之称的朱富贵不知礼。
一介商贾, 有什么资格送上拜帖?
苏清之把朱富贵送来拜帖的事,云淡风轻的说出来, 就代表了苏清之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天下首富了不起啊,他还是名满天下的一代名仕呢!给他下拜帖,收了不在意,才是苏清之应该有的态度。
“朱富贵那里不必在意。”苏清之是真的不放在心上,对王怜花说道:“或许有江湖人士买他朱富贵的账,可老夫乃是士子, 是读书人, 是一代文豪, 与‘天下首富’可没有对等的关系存在。”
后世或许可以有钱到为所欲为, 而在古代, 为所欲为的从来都是特权阶级。
比如说皇权
可有的时候,皇权对上天下士子,也要避开一二。
“老师的意思,怜花明白。只是想想,就觉得可笑,那朱富贵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怎么会给老师你下拜帖。老师可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每三年考中进士、举人的学子少者几人,多者几十上百人,岂是那朱富贵,想结交就结交的。”
光是送拜帖也就罢了,可好歹也该亲自来拜会吧。谁不知道观鹤书院院长才学满天下,可身有残疾,自从接任观鹤学院后,就一直待在书院,从未出过钱塘。
慢说你一个区区商人的寿辰就大张旗鼓的发拜帖,心里头没个逼数。苏清之连当今皇上,恩师,妻弟生辰,都从来只是礼到人未到。
朱富贵又算个什么东西,滑稽可笑!
“这种人,老夫理会才是给他面子。”
苏清之摆摆手,示意王怜花推着自己走。
王怜花会意,连忙动手推着苏清之,继续沿着湖畔,慢条斯理的散步。
这是苏清之的日常,明天都需要有人推着他在观鹤书院风景比较不错的地方逛。两个女儿在的时候,两个女儿轮着来,不假下人之手。两个女儿分别离开后,就换做王怜花。
王怜花这家伙,一向是有大志向的。立志要做林家的女婿,就要事事做好。再者说了,女婿也是半个儿,王怜花照顾苏清之合情合理,哪怕有下人在,王怜花也会每天抽空推着苏清之到处转悠。
今日没有转多久时间,大概一个时辰左右,太阳高高升起,炙热的阳光照射在身上,让人暖洋洋的同时昏昏欲睡。
苏清之早上是不上课的,一般要等晌午过后,用点易克化的食物,等下午一点左右,才慢悠悠的由家仆推着,去给入读观鹤书院的学子们上课。
教学很杂,基本上君子六艺,骑射诗词歌赋,只要苏清之会的,都会教给书院的学生。甚至一些科举根本不考的,比方说九章算术,农生水利,只要学生问,苏清之都会回答。
一直以来,苏清之都算是观鹤书院中,最受学子爱戴喜欢的夫子,并不因为苏清之身上还有‘书院院长’的身份,还在于因材施教。从古至今,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的文人墨客,地位从来都比满身铜臭味儿的商人要高。或者说不止是高,而是高得离谱。
苏清之无视了那张拜帖的举动,对于苏清之,或者与苏清之同一个阶层的文人来说,是超级正常的一件事。
偏偏以朱富贵为首的仁义山庄的三位冷爷,却对朱富贵生辰之时,整个观鹤书院都没有动静,连根鹅毛都没有送来的行为感到十分的愤慨。
连带着那位蠢得丝毫没有自知之明的朱七七,也是义愤填膺,口口声声说要去观鹤书院瞧瞧,看看那位成了残废的林清院长,到底哪里值得追捧,名满天下。
“人家可是士林出生,如今又教书育人,自然当得名满天下的美名。”倒是有几个脑子清楚的武林人士,虽说捧了‘天下首富’的臭脚,却说出了中肯的评价。
可惜,在‘全世界我爹最有钱’等同于‘我爹最厉害’的朱七七眼中,‘中肯的评价’相当于放屁。区区一个读书人,还是双腿残疾,已经绝了仕途的读书人,有什么好嘚瑟的。
“爹爹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朱七七板着脸,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不开心。
从来都被人捧在手心里,难得有人不给朱家面子。自觉丢脸的朱七七,面子上过不去,自然要各种诋毁。也是个蠢的,周遭除了同等地位,肯定要捧的辣鸡外,谁会附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