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①〇个故事! 我在民国当混子
新鲜出笼的男神系统, 并没有藏身意识海洋,而是就在外边,就在苏清之周围一米的范围内, 来回横跳, 好像知晓苏清之不会将自己因为失忆产生的苦恼, 发泄到自己头上似的。
苏清之不是很懂, 明明是‘随手’造出来的工具, 怎么就一无是处呢。
【我可以帮助造物主大人更好的认清自己。】
很好, 不叫宿主了, 只是心里感觉好憋屈哦!居然提议宿主去撞墙,看不看能够恢复记忆?这是正经系统应该干的事?
看着像毛线团子的男神系统漂浮在周围,苏清之整个人都不好了。
“趁我现在还没有发脾气”苏清之看向男神系统:“现在就给我滚,圆润的滚。”
男神系统:宿主暴躁怎么办?多半是失忆引起的, 建议提早撞墙,免得连出去记忆错乱的情况。
“算了, 没记忆就没记忆, 反正失忆不是两三天了, 没原主记忆,老子也能够活得开开心心。”
苏清之一口一个老子, 穿着纳的千层鞋, 褐色的马褂长衫,就出了所住的梧桐小院, 往巷口处卖馄饨的小摊走去。
一走进近,烟雾弥漫,鲜味扑鼻。
“来碗馄饨。”
“好的。一碗馄饨。”小贩吆喝着。“加辣子不。”
“少要点。”
很快, 一碗热气腾腾, 点缀了少许红油的馄饨端上来。
苏清之慢悠悠, 一口一个馄饨吃的。街上很是热闹,街对面就是洋人馆,时不时就有黄包车司机拉着客人走过。偶尔还有一两位穿着旗袍的丽人,婀娜多姿的走来,说说笑笑,全是百乐门发生的趣事。
这是在沪市,而他应该是一位游手好闲的混混。
哦,最主要的是没有亲人,就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儿。
在失忆的情况下,不得不说,这样的身份,太让人有安全感了。
苏清之吃掉最后一颗馄饨,然后喝掉辣乎乎的汤水。
“再来一碗馄饨外带。”
苏清之摸出一个银元,顺便让老板再给他煮一碗馄饨,他好带回家晚上热来吃。
很快,老板又给苏清之煮好了一碗馄饨,就用小摊用的粗瓷碗,这是苏清之来到此方位面世界后的习惯,吃一碗再打包带走一碗。
很少煮饭,主要是住的梧桐小院没有厨具,不,确切的说,是连火灶都没有。
苏清之拿过找的钱,端着馄饨,就往巷子走。刚走到巷子尾,就碰到穿着月牙白色旗袍,身段婀娜,样子清秀的红牡丹从小院走出来。
红牡丹有一个妹妹,叫白玫瑰,一起住在梧桐小院,早出晚归在百乐门工作。
从苏清之身边经过时,红牡丹微微一笑,眼中全是挑逗。
“哟,苏公子这是终于舍得出门了?”
苏清之:“???”
“莫取笑我,谁是苏公子?”苏清之到底做来了原主那样的嬉皮笑脸,对着红牡丹调笑道。“红牡丹小姐,这是准备去上班?”
“谁早上八点过去上班啊。”
红牡丹倚靠在墙壁处,手指尖突然夹了一只香烟。没有点上,只是装模作样,却风尘味儿十足,活脱脱的妖精。
“苏公子什么时候来百乐门坐坐,我和妹妹一起跳舞给你看。”
这辈子的苏清之长得十分帅气,哪怕穿着普普通通的长衫马褂,气质也显得与常人不一样。而红牡丹说的这些话,其实每天都在说的,结果今天说的,听起来格外的暧昧。
——这是想找个老实人上岸?
莫名的,苏清之脑子就划过这样的念头。
苏清之不动声色的笑笑,却道:“我就一个混子,哪里有资格进百乐门花销?”
说罢,苏清之直接越过红牡丹,就进了小院门。
红牡丹望着苏清之的背影久久不语,许久后才一声吁叹。却不知,苏清之一回到屋子,就询问男神系统。
【你确定不给我任何帮助?】
【伟大的造物主想要什么帮助?】
【剧情或者记忆,你总得给我一种,不然我能创造出你来,就一定可以毁了你。】
男神系统打了一个哆嗦,全身的毛毛都炸开了,主要是苏清之太会威胁系统了。
【剧情努力再努力传传输中】
苏清之:“呵!”
此方位面世界是军阀割据的民国年代,国内战火四起。沪市有手握重兵的季家坐镇,在国内战火四起的时候,甚少遭遇兵祸。
季督军正值壮年,底下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季泽能力出众,在他的帮衬下,沪市的老百姓小日子不说过得有多好,但最起码平和安稳。
不过这一切,都在小儿子季言的归来后乱了套。
小儿子季言十五岁出国留学,如今归来,已经是二十岁的小伙子。回来后,季言为了表明自己忧国忧民的心态,频繁出没百乐门以及沪市出名的歌舞厅,很快结识了虽然风尘出生,但同样有忧国忧民之心的白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