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莫兰书店
既然不愿意被人冤枉,那潘龙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这店铺的伙计改口。
而他的做法是什么呢?
前世网上有句名言,叫做“一个人的说服力,跟他的拳头大小有直接关系”,这话发展到最后就是“你说话别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枪指着他的脑袋”。
潘龙手头上当然没有枪,但他有拳头。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随手一拳,那红头发的伙计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长火叉也掉在了一边。
潘龙将他打倒之后,才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们这种人。自己混不出个名堂来,就特别看不起那些能够混出名堂的人。看到一个东方人能够跑到西方来闯荡,让你觉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谣中伤我,为的是满足你自己那点嫉妒心理,对不对?”
“不对!”那伙计满脸通红,一咕噜翻身爬起来,大声说,“你在胡说!”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将他再次打倒在地。
“从东方到西方,路程很远很远。”潘龙说,“我越过高山、越过草原、越过沙漠、越过海洋。我和土匪战斗过,和海盗战斗过,和贪官污吏战斗过,和想要烧死一切异教徒的狂信者战斗过,甚至跟那些热衷于抓人当祭品的邪魔外道战斗过……你还差得远呢!”
伙计脸色更红,也不知道是羞还是气。他再次站起来,嘴里大喊着毫无意义的音节,冲向潘龙。
于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龙认真的话,一拳就能把这出言不逊加种族歧视的小子打成一片马赛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样的结果。
他到这个世界,是来散散心,找点乐子的。
不是来当变态杀人魔的!
所以他刻意控制着拳头上的力量,每一拳都恰到好处地将这伙计打倒,却并没有让对方受伤。甚至于那伙计摔倒在地上的力量和角度,也一样在他的控制之中。只会摔疼,不会摔伤。
当然,身上青一块或者肿一块,那是难免的事情。
有趣的是,这伙计被他打倒了三次之后,居然一点都不见气馁。居然还再爬起来,朝着他冲过来。
潘龙也不客气,他冲上来几次,就打倒几次。
对西方文化,他还是有所了解的——西方由于长期战乱的缘故,强盗之风盛行。一个人到了某个地方,要得到当地人的友好相处,最好的办法不是向他们送上一些礼物,而是把他们暴打一顿。
强盗不尊重道德长者,只尊重强大而且凶狠的人。
他不清楚这世界是否也流行这种风气,但看自己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个种族歧视的货色,估计用拳头开路,应该比较的入乡随俗。
只一会儿工夫,那伙计已经倒下来再爬起来、爬起来再倒下去十几次。
正常来说,就算是没受伤,一个人被击倒这么多次,也该胆气涣散,吓得战战兢兢才对。但他却恰恰相反,虽然被摔得有点犯糊涂,但眼神却越发明亮,身上的气息也越发的旺盛。
甚至于,此刻他的呼吸声都变得沉重有力,就像是有人在用力拉扯风箱一般。
伴随着他的呼吸,潘龙仿佛隐约看到有火星在他的口鼻之间跳动,就像是在喷火的样子。
(咦?我这随便遇到个人,竟然就不是等闲之辈吗?)
他正在疑惑,突然眼前的画面一闪,看到了几个虚幻的影像。
第一个影像,是这伙计穿着铠甲,双手分别抓着一把战斧,正率领一群人冲向对面大群模样古怪的怪物。
第二个影像,是他衣衫褴褛,带着一群同样穿得跟乞丐差不多的人,在街头大声呼喊,拿着棍棒石头甚至于干脆就是赤手空拳,冲向一座被许多士兵围着的高大建筑物。
第三个影像,是他浑身是血,在战场上拼命的厮杀,周围穿着跟他类似军装的人已经倒了满地。大群军装不同的人将他围住,雪亮的刺刀向他刺去。
第四个影像,是他穿着兜袍,正在教堂里面向一群人激动地高喊着什么,那些人也同样激动,脸色通红地大喊大叫。
第五个影像,是他浑身燃烧着熊熊烈焰,走向一座发光的大门。临走的时候转过身,向这边挥手致意。
潘龙正要细看,突然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
“斯通,冷静下来。热情是好的,但你需要控制住它。否则,内心的热情会化为火焰,将你燃烧殆尽。”
说话间,一个穿着简朴长裙、外面罩着厚重风衣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
她有着日耳曼风格的金发碧眼,身材高挑到比寻常男人都要高一些,笔挺的身姿和强硬的脸部轮廓,勾勒出一个坚强独立的新女性。但她的声音却相当柔软,就是前世被俗称为“软妹音”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