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单刀赴会
风月居,八大胡同最出名的几个堂子之一。虽说这大清朝的法律明文规定官员是不能去逛窑子的,但顶风作案的人绝不在少数。因此京城的达官贵人们,基本上都知道有这么个好去处。不过在这除夕之夜,官老爷们大多还是选择了遵循节日传统,回家吃个团圆饭,陪陪自己正房的黄脸婆和那十几个小妾……这无疑使风月居这种比较高端的“娱乐场所”冷清了不少。
可还有一个人,他没有回家吃那顿团圆饭,他手下的虾兵蟹将们也没有……
这晚,在风月居的天字号雅间内,冯六正一脸春风得意地喝着花酒,他的怀里还抱着位衣衫不整的美女。在房间的一角,另一个女人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她的脸已被刮花,脖子和手臂处有明显的淤青和伤痕,很显然她在先前遭到了毒打,看她此刻的样子已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但是根本没人理睬她,冯六没有,和他一起的手下们没有,连那些陪着喝花酒的姑娘也不曾去看这位姐妹一眼。没有人担心她会不会死在这里,甚至这风月居的老鸨都不担心,因为那可是冯六爷要对付的人,谁也不敢多问半句。
这冯六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自认为自己已是个完人了,这个“完”可不是随时会完蛋的意思,更不是指完美无缺,而是指基本完成了人生目标、没啥追求了。
为什么他这么想?其实很简单,他有钱花、有女人玩、手下有百余号弟兄供其调遣,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似乎可以一直持续到他老死那天为止,因为没有一个官儿敢动他。
他虽然不是贵胄出身,却是这京城里响当当的人物,连几个一品大员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差惊动光绪小哥和老佛爷了。
你若问这冯六有什么本事,旁的不多,他最大的能耐就是敲诈。他仿佛天生就该干这一行,如果早生几百年,锦衣卫的大统领可能非他莫属了。
而他敲诈别人的资本很简单。这八大胡同里的所有场子,幕后都有他冯六爷染指,哪个官员,在哪年哪月哪天,叫了哪个姑娘,冯六全都一清二楚,连那几位老爷屁股上的胎记是啥形状他都能给你记下来。
这事儿吧,说大不大,算是个生活作风问题,可说小呢,也绝不小,《大清律》规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且免不了要接受降级甚至革职的处分。
为了这档子事儿丢官,那岂不是得不偿失?再说了,杖六十啊!就是徒手给你那儿来六十下,也够呛了不是?官老爷们平日里拉出个人来就打他几十个板子,但你问问他们谁敢自己上去试试的?那些接近退休年龄的、身子骨瘦弱的、还有酒色过度比较虚的,基本上杖完六十就直接挂了。
综上所述,只要京官儿们还有拈花惹草的需要,冯六的敲诈行当就可以一直干下去,而且大小官员们,全都得给他三分薄面。因此,如果说这京城的地痞无赖界真有个教父存在,那肯定就是他冯六了。
“啪啪啪”三声,有人在外边儿敲门,还敲得很响很急。冯六冷笑一声放下了酒杯,把怀里的女人推开,和他同桌的手下们也纷纷照做。
“门外,是哪一路的朋友啊?”冯六知道,他安排在门口的两个弟兄肯定已经被人放倒了。
“罗文·艾金森。”王诩报了他的官方姓名。
“哼……来得好!”冯六低声道:“你们几个,招子都放得亮些,都说这个白发的假洋鬼子身手不错,是个硬点子,你们可别丢了爷的脸。”
一个领头模样的立刻压低了声音回道:“六爷您请放心,小的们早就准备好了。”他回过头对着房间里其他人道:“弟兄们,亮家伙!”
从匕首、板儿砖到大刀、狼牙棒,这群地痞还真是相当专业,除了啤酒瓶和折椅,他们简直就是孔夫子进了考场——样样都有啊。
“艾爷,既然来了,那就请进来说话吧。”冯六对门外大声道。
他话音刚落,门就给一把推开了,门外之人刚踏进来一步,就被埋伏在门旁的大汉一闷棍给敲翻在地,接着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加上钝器猛击,待那地上的人完全不动了他们才停手。
王诩在门外一声长叹:“哎……何必呢,你们不是自己人嘛……”
冯六的嘴角本能地抽动了两下,一屋子人这才看见门外还有个人,正坐在二楼走廊的扶手上吃瓜子,而他们刚才打的那个,竟是原本在看门的弟兄。
“他妈的!你们这帮废物!都是干什么吃的!叫你们把招子放亮点儿!打得谁都不知道啊!”冯六一拍桌子就破口大骂起来。
王诩笑了笑,往前走了两步,跨过门口那半死不活的家伙进了屋:“冯六,我今天是找你来说事儿的,不是来找你打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