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大明成为世界财富汇聚地

“启奏圣上,按照我朝先前与荷兰人达成之协议草案,只要我官军攻下马尼拉,那非法据有台湾一地之荷兰人便要全员迁移至吕宋。

现下马尼拉以为我朝所有,那荷兰人将来迁至其地后,应当如何予约束其众?吕宋国之律令应当如何制订?”

在朱由检陈述完杂粮的重大意义、阁臣们纷纷点头表示受教并坚决执行后,李邦华起身后向朱由检请示道。

“李卿之提议甚好。

内阁可行文台湾府官员,使其知会台湾行省之荷兰人等,着其自即日起便要着手搬迁之事,限定其于崇祯十五年年节前全员撤离!

内阁派驻吕宋之官员,可于马尼拉择合适之地供荷兰人建立生活场所。

吕宋将来建国后,其律令当以大明律简化版由其朝廷颁布并实施,除却我朝驻军外,岛上所有居民人等,部分国籍,均要照此律令执行不怠;有违者,无论国籍身份,具要按律一体执行!

因吕宋实质为我大明之藩属,故此,除却持大明公民身份证者之外,将来其他各国往来或常驻其地者,均要与其本国民众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律法之上!

此一点须当于律法中郑重言明!

内阁于行文中当要对荷兰人申明,吕宋国禁止大明之外任何武装力量出现!

除却军队之外,吕宋当允其他各国人等自由出入,人人可享公平贸易之便利,吕宋朝廷及大明驻军,均可保护所有人之正当权利!”

李邦华的话提醒了朱由检。

根据奉行丛林法则及实用主义地欧洲人的秉性,荷兰人搬迁至吕宋之后,极有可能会抱着建立独立王国的想法,打算在吕宋建立法外之地,试图凌驾于当地律法之上。

“台湾总兵当遣重兵向热兰遮城附近运动,监视荷兰人在撤离过程中,不会生发其他意外状况,并可根据实情,随时决定采取任何措施!”

这几年间,随着局势的稳定和好转,大明驻台湾官军已经奉命进行了扩军。

吴群从移民中征召了两千人入伍,台湾驻军总数量已达到六千人的规模,其中最新式的米涅枪也配发了三百杆,这种代差型武器足可以牢牢压制住荷兰人的火力。

朱由检下令台湾官军向热兰遮城挺进,为的就是防范荷兰人在得知不能在吕宋驻军后的激烈反应。

如果荷兰人不按期撤离,明军将会采取强硬措施,对其进行无情地军事打击。

协议就是用来撕毁的。

荷兰人倘若能严格遵守协议,按时撤离台湾岛,那两军再次发生冲突的场面将不会出现。

而要是荷兰人出尔反尔,那撕毁协议的罪名肯定是他们的。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还是疏忽了。

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荷兰人在协议当中,并没有提及搬迁至马尼拉之后,己方是否还可以保留适当的武力这一条。

朱由检估计,在接到大明内阁的知会后,荷兰人肯定会再次派出使节前来谈判,要求在吕宋保留某些特权。

但这些条件是绝不会被允许存在的,不管荷兰人以什么借口都没用。

大明官军有信心捍卫公平贸易原则,会充分保障各国人员在吕宋的合法权益,不论你是来经商还是工作,只要你不违法,你的私权会得到有效维护。

如果你抱着高人一等的心态,想要时时处处享有超出他人的特权,那对不起,你会失望的。

朱由检猜测,在大明官军连番强势大胜之下,荷兰人最后会采取妥协的策略,不会坚持在吕宋保留军队这一点。

与西班牙这种贪婪自大的国家相比,现在的荷兰正处于朝气蓬勃的国力上升期,全国自上而下还是以赚取更多财富为目的,况且他们的主要利益是想垄断大明商品在欧洲的经销权,所以不会因为这点事情与大明撕破脸的。

再说荷兰人也不敢。

经过攻占马尼拉的战斗之后,大明军队强悍地战斗力再次得以充分展现在他们面前,欺软怕硬的欧洲人会自动选择与强者为友,而不是为敌,何况大明的强大不仅是体现在军力上,在经济上也是他国无可匹敌的存在。

“内阁要从将作局、铸币局选派人手赴马尼拉开设分局,于吕宋勘探黄铜矿,熔炼之后就地铸造钱币,用以与吕宋及周边诸国交易,采购玉米、棉花、大豆等杂粮运回国内,已供应我朝畜牧业之发展。

四海商行,尤其是四海糖业要尽快进驻马尼拉,在收购甘蔗后就地榨糖,就地分销或者交由荷兰人远销欧洲。”

吕宋的铜矿资源才是朱由检最眼馋的,粮食及其他经济作物还在其次。

铸币这才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也是大明朝廷财政收入的摇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