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大事(下)
按照《士昏礼》的规定,古时候的婚礼一般是六个步骤……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这就是被称之为“六礼”的所谓婚礼传统所在了。
而后世东亚地区无论是风俗如何变动,可基本上都还大致遵循这个流程与概念。
不过,也仅仅就是大致遵循罢了,因为真要按照《士昏礼》的步骤具体到每一个动作朝着哪个方向都来做的话,也未免太脱离实际了。实际上,哪怕是前几年郑玄对《士昏礼》做出了更符合这个时代的相应注解,也依旧显得累赘而冗余,让人喜欢不起来。
所以,各地依旧是各地的风俗,只要说媒、下聘、媳妇过门这些主干礼节没变就行了。
而换到公孙珣本人的婚礼来讲,他更是跟这些礼仪挨不上边……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还是赵老夫人站在大街上对着自己孙女那一指,而后来公孙家补上的那些各种礼节,其实也就是补上的而已。而此番合房,宴请宾客,更是有些脱离礼节……毕竟人家新妇赵芸早就已经入了公孙氏的家门,而赵家人也全都远在辽西。
只不过,话还得说回来,女方越是如此干脆,男方这边就越要尽可能讲究一点。所以,为了表示尊重,公孙大娘干脆戴着眼镜,在那里临时学习起了郑玄注解的《士昏礼》。
“我仔仔细细看了半夜,”公孙大娘坐在上首的一把椅子上,一手将眼镜拿下,一手却是微微颤抖着捏起了一张帛书。“全是糊里糊涂的东西,后来半夜中实在是忍不住,又从床上爬起来,对着蜡烛看,却也只从这《士昏礼》的字缝中看出了三件有用的东西!”
束手站在下面的公孙珣忽然有些不安了起来。
“一个是所谓昏礼的昏,居然不是通假字,而是黄昏的昏,一切事情都要在黄昏时处置……怪不得那曹操和袁绍年少时能在晚上抢到人家的媳妇!”
公孙珣一时倒也无言以对。
“还有一个便是大雁,干什么都要大雁……若是如此长久下去,这大汉朝的大雁怕是都要被灭种了!”公孙大娘语气愈发不善了起来。“就不晓得保护一下资源吗?”
“当初在辽西时咱们已经送过四次大雁了。”公孙珣见状赶紧安慰道。“这次再补一个就行!”
“最后一个,便是蒸小猪的时候要把猪蹄子上的指甲全都给拔了!”公孙大娘理都没理自家儿子,反而彻底忍受不住,直接把帛书握成一团扔到了地上。“你说这都什么跟什么?!蒸小猪的时候去不去猪蹄上的指甲到底有什么用?难道不晓得猪蹄才是最好吃的吗?”
公孙珣也是一时茫然。
“罢了!”公孙大娘气急以后也是颇为无奈。“按照这上面的东西来吧,省的来宾笑话……”
好歹都由公孙大娘说了算,她既然点头了,那公孙珣自然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话说,既然婚礼的最后一步既然已经有了指导纲领,那从第二日起,平城这里就难免变得一日比一日热闹了起来。
不说别的,光是城南、城北那两处充当男方女方家门的宅院附近,每日就聚集了几乎整个平城的小孩子等在这两个地方,只是专门为了抢到正午和黄昏时固定散发的两次喜钱。
当然了,真正让整个平城活跃起来的,还是随着婚礼日期临近,那些从各地赶来的宾客……雁门本地的豪族与官吏且不说,可是并州、幽州的方伯,上谷、代郡的太守,甚至于中山甄氏这样摸不着头脑的对象都有派人过来恭贺,那就难免让人咋舌了。
这些所谓‘贵人’,大量聚集在一个小小的平城,相互之间难免要交际与认识,一时间所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甚至于新郎官公孙珣还借机摆了个海内名儒弟子的谱,当众在某个热的要死人的下午于城中为雁门各地年轻贤达讲了一次《毛诗》!
据说,现场气氛及其热烈,当场激动到晕厥的就有五人之众!
除此之外,城北军营处的蹴鞠比赛也是极为让人心动的……嗯,借着公孙珣大婚之际,由娄圭首倡,吕范组织,这些日子军中是专门一日一赛,搞了一个‘贺婚杯’!而司马大婚前的三日,最后的胜者,也就是九原骑兵屯的队伍,更是由公孙司马的母亲公孙大娘亲自给赐酒!
至于赐酒用的那个刻了字的小金杯,更是当众赏给了表现最出色的队率魏越!
一时间,真的是人人侧目!
不过不晓得什么时候,另一件事情却渐渐的成为了这些雁门豪族私下关注的焦点,并且逐渐变得公开化和白热化……那就是公孙司马家中的安利号!
话说,这家安利号不但有各式让人大开眼界的新鲜货物让你挑选,而且还收货!山里的苦荞、浑芪、杏仁、萱草……这些东西大家平日里其实都知道是有些用处的,但多半却只能烂在山里,现在人家全都敞开了收购,据说是要卖到渤海和辽东的,反正不愁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