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两府并立

从大内出来,已经明月高升。吕夷简辞别了李迪,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心中感慨万千。他还是没想到徐平会要求把秦凤路的大权交回朝廷来,特别是在沿边诸帅正要求有更大的权力,以专事权的时候。徐平的用意吕夷简明白,只有把大权交回来,朝廷才会给他更多的前线指挥权,更多临机处置的权力。说白了,徐平交回的是个人的私权,但前线大帅职务上的权却会变得更多。吕夷简明白这样做的好处,心里也知道这种事情徐平做得出来,自己却做不来。说到底,吕相公行事,还是放不下心中的私利。

帅府大权交回枢密院,需要一系列制度保证。核心一点,就是自帅臣起,对下属将佐官员的管理,以后以制度为依据,而不是再靠官阶相压。哪怕有属下官员看着不顺眼,你可以在职务上进行打压,却不可以按自己意志进行惩处。类比地方,便就是知州虽然是一州主官,但其下面的通判和幕职曹官都有一定的独立性,既有上下管辖的关系,也相互监视。甚至因为官员个人能力不同,知州和其下属官员的关系是各不相同的,但在制度上规定只有知州独享的权力,其他人也不可以染指。

朝廷把权力直接延伸到帅府下的各官,而不再是像以前,给帅臣大权,一切都由其处置。因为权大,便就不许久任,甚至用不正当手段分其权力。你越能干,就越不放心让你在一个地方任职太久,越不放心把军队交给你。现在由枢密院直接控制帅府各机构,甚至直接控制其下各军,帅臣的权力再大,其对军队的控制力也天差地远。

以前在政事堂,吕夷简主持编了《中书条例》,这条例在他失势后还曾经成为政敌攻击他的把柄。因为有了《中书条例》,一个庸人也可以做宰相而不出大乱子,如此一来帝王还怎么会慎选宰相?要不是徐平在三司积极编《三司条例》,把《中书条例》充实起来,那条例说不定已经被废掉了。现在坐镇都堂,又要编《枢密院条例》,还是配合徐平在地方进行的军改。《中书条例》最终为徐平的三司改革做了嫁衣,《枢密院条例》的命运又如何呢?

徐平把经略司的军权交回枢密院,对现在的军制格局是一个巨大的冲击,枢密院的地位空前上升,就能够牢牢压住三衙了。以前说是一切军政归于枢密院,实际上由于统兵权在三衙,是一个相互制衡的局面。枢密院手里没有兵,一举一动都要依赖别人,就连自己的守卫也只能仰仗皇城司。经略司把兵权交回来,枢密院有了地方驻泊禁军的管辖权,从此翻身,不但是压住了三衙,而且就此有了与中书抗衡的本钱。吕夷简明知道此次是徐平借自己的手推行他的改革,还是抵挡不了诱惑,全心全意地去推动。此次变革真正推行下去,吕夷简也就不天天想着重回政事堂了,枢密院的都堂地位就变得与其不相上下。

赵祯换了便服,把李璋如入内殿,对他道:“依适才在崇政殿所议,则以后各路经略司的事权、用人权、财权和军法奖惩大权,俱都交回枢府。如此以来,枢府事权变重,再如现在是绝不可能了,必须要增加人手,增加官职。变革先自秦凤路起,便就先在你管的河西房把架子搭起来,以后各路照行,便就方便不少。”

李璋叉手:“官家说的是,若是要搭那样的架子,无非是把秦凤路经略司的搬过来,修改一番就是。秦凤路就是在经略司下设五司,夺各军统兵官的事权和用人之权,枢密院在京城照做就是。依臣随着经略在秦州一年多的见识,枢密院只要越过经略司向下管到军一级,就足可保证帅臣无异志,若是再向下管一级,就万事无虞。”

赵祯点点头,这个道理他比谁都明白,大宋地方的制度就是虚路一级,实州一级,这种结构稳固无比。这次军制的改革其实是同一个意思,把慢慢变实向藩镇转变的经略司重新虚化,与此同时枢密院把军权抓住,直管到军和将一级。军、将一级的实权抓住了,朝廷就可以向帅臣充分授指挥之权,而不用再担心帅臣会有异心。实际这种结构下他们有没有异心也不重要了,他们能够指挥军队,却不能够控制军队。赵祯干别的不行,做皇帝还是及格线以上,对这种制度、人事的变更,朝政的控制特别敏感。他嘴上不说,心里知道徐平做的是怎么一回事,实际上就是用制度把军队大权抓回朝廷来,也就是交到皇帝和中书的手里,皇帝以后不必再费心费力地去拉拢武将们,直接制度控制就是。如此一来既消除了武将专权跋扈的风险,也开启了真正从普通人选拔将帅的道路。只是从此之后禁军天子私兵的色彩变淡,更多具有了朝廷之兵的色彩,外朝的权势由此大张。赵祯对这一点并不反感,他本来就在把一部天子兵权向枢密院转移,此次大大加速了这一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