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大叔一定以为我很生气吧?

真可惜。

我没有那种情绪啦。

想杀大叔的那天晚上也是。

只需要一个指令。

不管是谁,不管他在哪儿,我都不会有半点迟疑。

杀人其实没什么难的,只要做好被杀的准备,只要随时欢迎有人剖开我的喉咙,我就做好成为亡命之徒的准备了——听起来很简单吧?

付出四年的时间学会渺视生命,再耗费大概两年来践踏曾经的自己——真的很简单,比撕毁一张无垢的白纸都要简单。

成为这样的人会下地狱吗?

感觉还挺适合我的。

但那天很奇怪。

我忘了要怎么形容那种感觉。找不到任何解释,任何修饰。

就是觉得,真的好奇怪。

明明在进屋之前,在击倒大叔之前,我的脑海中排演过无数种杀死他的方式。

我将抓着他的头发一路拖行至洗手间,直到他溺毙而亡。我喜欢制造窒息、溺水和意外死亡,这样就不会有血迹和DNA指向我,也不会弄脏我新买的球鞋了。

简单,高效,而且干净。

或者换个新颖些的点子吧?把他绑在床上,用胶布贴住嘴里的两条软管,一条连接硫酸瓶,另一条连接纯净水,然后让大叔做生死选择,怎么样?

明明最开始是这样打算的。

因为办完这些事,我要去刚才路过的面包店,买一盒奶油蛋糕。

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如果没有揭开白布,如果没有看到那些画——我和大叔之间,应该也不会有任何多余的交集。

亚麻布上沾着一团铅白与镉黄的混合物。没有形体,只有冬雪与银杏的色块。

画作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它到底在展现什么样的情感。

答案只有我和大叔知道。

因为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曾经的秘密。

从那幅不成形的画中,我知道了一件事。

大叔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陪着我走向法庭,会在儿童乐园和我一起吃冰激凌,随随便便就构思出一座虚拟城市的大叔——那个被小时候的我崇拜着的,温柔到每次流泪都会想起的大叔,已经不见了。

所以我改变了主意。

我决定不杀他了。

即使一无所有,即使落魄到了这般境地,即使连我的存在都忘得差不多了。

大叔也依旧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明明只有乖乖听话才能得到一块蛋糕,大叔却不需要我听话,也不需要我为他杀人。只要我装作无辜,摇一摇大叔的手臂,可怜一点,可爱一点,他什么好吃的都愿意买给我。

原来,只要眨眨眼睛,只要不乱发脾气,我就能从大叔那里得到一块蛋糕。

我喜欢蛋糕,喜欢糖果,也喜欢甜食,可惜爸爸不允许。

他说我会牙疼,会哭着后悔今天的决定。

人和人之间总会诞生出一种奇奇怪怪的联系,不是吗?比如待在某个特定的人身边,情不自禁就想和对方肢体接触,比如收到一个无法抗拒的邀约。

就这样,在某一天早晨,我动了一个念头。

如果让大叔喜欢上我的话,我们的关系会变得多么不堪呢?

好想看。

我决定步步设套——诱骗他了解我,诱骗他对我欲罢不能。这是我第一次对某人恶作剧。

尤其是每次失手被大叔欺负,我其实可以挣脱,甚至有能力一下敲碎他的头骨,可我不想这么做。我感觉……大叔看我的眼神里,有着我无比渴望的东西。

当他亲吻我的嘴唇,当他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想要拒绝却不由自主在我体内驰骋的时候。

当他说出喜欢我,爱我的时候。

心脏热热的。

仿佛一只还不会飞的小伯劳鸟,蹦着蹦着,就能跃向高高的蓝天。

人是会对温柔与善良动心的。我以前在书上读到过——在那样的人身边,一旦品尝到了人生的滋味,一旦想要共度余生,一旦待在他的门前便不愿离去。

那么,一定是喜欢,一定是爱。

因为我喜欢大叔。

因为我爱他。

所以。

——我要结束这一切。

***

距离下一班列车还有十九分钟,公交站牌的显示屏正有序地跳着数字。

裘世焕聚精会神地看向屏幕,低头确认手机上的地址。

他穿了一件连帽夹克,帽子是狐毛边饰的,戴上后小半张脸都隐藏在软绒的毛发间。出门前,裘世焕又特意从衣柜找到一件圆领针织衫,底色偏白。

他站在大街上,外套的拉链敞开,揣兜的手时不时拨弄起裤子上的金属坠饰。

没过多久,不远处的巷道里,慢吞吞地走来一名短发女生。

对方套着长款的蓝色毛衣,毛衣上的图案是一排金灿灿的小鸭子。裘世焕的视线不由在最后一只小鸭身上停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