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SS?我不是故意的……
分流湾水勇营寨外,大屿山山麓之下,一座墓园建起,百多座石碑整齐排列,碑面除了名字,再无他字。
“这是我的过错,只能将这待罪之身,献给上天。日后战死时,再埋在这里,跟你爹说个明白。”
一座刻着“郑云”二字的墓碑前,郑永焚香叩头,这么说着,跪在他身后的郑威眼圈发红,心中却已一片清朗,原本那丝扭结如同香上青烟,渺渺无踪。
这座墓园埋的是之前十一寨战死的司卫,以及被银鲤号杀死的八十多郑家人。他们合葬一处,都被当作是献祭上天的天刑之士。以香港八郑为核心的水勇,心中仅存的那点仇恨之心,终于完全消解。
因为他们都在期待,期待着这面石碑上,能早日清清楚楚地写上天刑社的碑文。
天刑社,是个彻头彻尾的反贼会党,虽然没有直截了当地说要推翻满清,可天刑社的章程里,条条列数人世的黑暗,只要脑子正常,都会知道这些黑暗的源头在哪里。
有几月来的锤炼,再被李肆从衣食住行,薪饷教育等各方面包裹,加上香港八郑原本对清廷的不顺之心,当李肆将天刑社这面旗帜展开时,郑威等二三十名水勇核心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接着香港八郑的头郑当家郑永,也终于低下了头,真心忏悔自己当初的冒失。再由郑永指点和选择,三分之一的香港水勇都成了天刑社的成员。
天刑社,是李肆、段宏时和范晋共同凝练出来的成果。
李肆扩充武力都必须暗中行事,司卫已有千人规模,北江船丁也差不多,现在又多出一个香港水勇,除了优厚待遇,锤炼熏陶以及切割开官府和他们的联系之外,他还需要一个共同的精神纽带,能将司卫之外那些武力单位里的核心人物融为一体,由此牢固掌握这支分散的军队。
这个考虑,在他招募北江船行船丁的时候就在酝酿,之后段宏时和范晋加入进来,终于构建出了天刑社。
“天刑社”这个名字,是段宏时想出来的,很直白,李肆的军队,是要代天行刑,而具体的思想内容,则来自于范晋。
早前翼鸣老道抢先将他们总结出来的东西命名为“天主道”,可这套东西还是太宏观,只适合所谓的知识分子钻研,还没有经过“本地化”修饰,并不适合推广。所以段宏时就将其中的三个相信,以及天道罚行等等偏重人心的内容拆出来,想弄成一套通俗一些的理论。
范晋嚼透后,觉得需要对军人这部分作更多阐述,一直在有意识地扩展这部分的东西,而李肆有了这个想法,范晋就将这些东西整合成型,最终就出来了一套只针对军人的天道理论。
天刑社的章程是一个很精练的逻辑,第一部分讲理论基础,说的就是那三个相信,只是已经被更名为“天人三论”:普天之下,人人平等;谋求富贵为上天赐人之权;谋求富贵而不害人是上天对人之愿。
以天人三论为出发点,第二部分说到具体的思想:为何乾坤倒转,日月无光,人心如豺,哀苦难当。就因为这天道一直受尘世蒙蔽,唯有志士携手守护,才能还天道清朗。而这样的志士代天行刑,不再是常人。
由此得出了三点结论。第一点,守护天道,需以性命为献祭,视己命已归上天。第二点即是天道罚行不罚心,皮肉之下的人心为上天所有,非凡人所能追究。第三点……
第三点结论,行天刑者无数,代天裁决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李肆,其他人都奉他的裁决而行。让李肆很是感慨,他也成了“元首”类别的人物,可这是绝不可少的。
上述内容,由段宏时成文,语句浅显,言必称圣贤,反正类似的道理,古人说得早已通透,信手就拿来用了,跟这个时代看不出什么隔膜,李肆不得不感叹自己老师的修饰功夫,真是深得儒士精髓。话又说回来,天刑社融合了道家的思想之根,墨家的行事之风,同时在章程的后半部分,又体现出李肆所带来的工业社会的诸多特点。
章程后半部分就是对成员的要求,严守秘密是必须的,只在规定的场合、规定的时间才能详细探讨天刑社的事务,除此之外,即便在场所有人都是天刑社成员,都不能随便讨论。
生活和工作的作风,那就是将自己变作一部机械,什么时间做什么,都有明确的规划。而做什么事,都必须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绝不容马虎敷衍,和光同尘。而对待挫折、苦难和伤痛,要铭记自己非寻常人,压制软弱之心,谨记自己的职责。
总之,加入天刑社的成员,除开军人的身份外,还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坚韧、沉默、孤傲,如果在世间寻找和他们气质相似的群体,那么苦修士也许会比较像,但还是有区别。比如天刑社并不干涉成员的私人事务,甚至还遵崇华夏古训,比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当然,什么“父母在,不远游”这种东西,就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