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四节 绝望!
云烨从闺女的身边走过三趟了……
打算走第四遍的时候云暮把脑袋搁在桌子上痛苦地呻吟道:“您问吧,女儿一定言无不尽。”
云烨迅速的坐在闺女对面,笑呵呵的问道:“怎么,真的喜欢上颜家的那个小子了?”
“还成,女儿总是要嫁人的,现在满长安的人都说我是一个老闺女,再不出嫁会给家里丢人,您看着也碍眼,茂实这个人还不错,至少占了勤勉和洁身自好这两条,至于学问,咱家到处都是学问人,云九拉出去人家都会夸赞两声,说是有大师气度,所以,这一条我就不管了。”
“他脸上有几颗麻子!”云烨回忆了良久总算是找出来一个不是缺点的缺点。
“那不是麻子,是小时候出水痘留下的小疤痕,不注意都看不见,爹爹,您趴在他脸上看了?”云暮惊讶地站了起来。
“那倒没有,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云烨从背后拿出一架新出来的望远镜,倍数很高。玻璃自从被研制出来之后,这些年工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制作出来的望远镜也越发的精良。
“给我吧!爹爹!”云暮欢叫一声,就抱着父亲的胳膊硬是把望远镜给夺走了,拿到了手里就打开盖子,朝周围胡乱看。
“爹爹,茂实不喜欢做史官,他更喜欢地理和天空,所以这些年一直都在工部绘制地图,您也许不知道,赵延陵先生只允许不到五个年轻人上他的观星台,他就是其中的一个。”
云烨黑着脸问道:“你们就是在那里认识的?我记得你总是喜欢缠着赵先生拿人家的望远镜看星空,你算不算那五个人里面的一个?”
“当然不算,观星台是咱家出钱建造的,我去看咱家的东西为什么要那个坏脾气的老头子同意,不过我每一次看,老头子都会发一次火,说我在胡乱动,总是把他定好的方位给弄乱,后来他就派了茂实过来教我怎么分辨星图,看完之后再把望远镜复位就好。”
听了闺女的话,云烨的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一副图案——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满天都是繁星,一个青衣少年正在教一个美丽的少女看星星,声音温柔,浅笑低唱的,周围都是荒虫的呢喃声,这样的环境里,不催生出爱情才是怪事……
“爹爹,爹爹!”云暮的手在呆滞的父亲眼前晃动了四五下,才把父亲从呆滞状态唤回来。
“哦,已经晚了,你休息吧,爹爹也要回去休息,明天还有公务要处理。”云烨沮丧的从闺女的阁楼上下来,看见那日暮披着狐裘冲着他笑,于是没好气的说:“闺女就要不是咱家的人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
那日暮不知道怎么回答,光知道呲着牙傻笑,遛弯消食回来的辛月接口道:“孩子大了,男婚女嫁乃是天地人伦,你还真的打算把闺女养到老啊,你出门打听打听,谁家的闺女十九岁了还和爹娘住在一起,朝廷那个不讲理的律令也不过规定闺女十八岁以前不许出嫁,说的还是虚岁,小暮今年可是整整十九岁了,好人家其实都是被您给耽搁了,要不然早就嫁出去了。”
道理云烨很清楚,用不着辛月再说一遍,他只是受不了人家将自己辛苦养大的闺女从身边带走而已,这种滋味真是难以描述。
晚间睡觉的时候,在辛月瞪大的眼睛里,贼眉鼠眼的那日暮居然悄悄地钻了进来,一头钻进丈夫的被子里,任由辛月拳打脚踢都不出去。
“老天爷,都是做祖父母的人了,大被同眠的要是被传了出去,还要不要活人了。”
“好了,她想进来就是有话说,谁会吧咱家闺房事说出去?消停,你越是喊叫知道的人才会越多。”云烨一边帮着那日暮招架,一边训斥辛月。
“少碰我!”辛月发脾气了,一个人卷着被子就轱辘到床里面面壁去了。
那日暮把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抬起头小心的看了一眼辛月,这才长气的攀在云烨的身上小声说:“夫君啊,您说小暮的婚事会是怎样的排场?这可是咱家的长女,要是太普通了可不好。您看能不能超越程家嫁花花的场面?”
云烨还没有回答,辛月在里面咬牙切齿的说:“做梦,小欢的婚事是两家人特意这样做的,与其说是婚事,不如说是联姻,小暮出嫁可没有这样的机会,再说了,颜家穷酸的厉害,他们家里估计除了书就没有多少好东西,你指望人家出多少聘礼?”
那日暮把身子再次往丈夫的怀里钻了钻,反驳辛月道:“那有什么关系,颜家要是拿书当聘礼才好呢,咱家不缺那些没用的金珠宝贝,就算是不用咱家的,小妹我这些年的积存也不少,只要拿出去一星半点,就足够他们小夫妻一辈子吃用不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