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四节 理想在飞

黄鼠从地道里赤裸裸的钻出来,回到了那间牢房,兜裆布裹在头上,只露出一双眼睛,他先是站在地上竖起耳朵倾听片刻,没有听见其他声音,就解下头上的蒙布,长长出一口气。来不及休息片刻,他用手捧起墙角挖出来的土,小心地洒在土牢的地上,再用脚把地面踩平。他又趴在地上用眼睛瞄地面的平整度,稍作调整,这才满意的抓起桌子上的水壶,贪婪的灌一口。

他还是很渴,却不再喝水,含一口水喷在一块布上,用它来擦拭身体,直到身体上再也看不见一点泥土,才作罢。穿上衣服躺在床上闭目休息。

整整一个月,他每天晚上都在不眠不休的挖洞,为了不引起怀疑,他把土平均的洒在地面上,让地面逐渐增高,如果不是极度敏锐的人是不会在意每天都在长高的地面,那把小勺子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尽管它已经被黄土磨得锋利异常,也抵不住连续一个月不停的挖土。就在今晚,它终于断成两截。

黄鼠是一个有些念旧的人,他准备出去后就重新打造一把那样的勺子,放在身边,用来吃饭或者危急时用来挖土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甚至想把这种方便的工具介绍给卖醪糟的妇人,自家的摊子么,没点特色可不行。

用嘴大口喝醪糟实在是有失体统,完全没有用勺子一勺一勺舀来的风雅,富贵人家的习气,咱总的学两手不是?将来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如果捧着碗往嘴里倒醪糟,老子就狠狠地抽他,脸不敢打,孩子还小,屁股就没问题了。

生三个孩子就好,那妇人屁股肥大,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两小子,一个丫头就行,小子长得像老子没关系,反正还是要走摸金校尉这一行当的,死人谁在乎你长的什么模样。

丫头可不行,得随他娘,长成老子这样嫁谁去?不过无妨,老子在鬼柳下面还藏着三百贯钱,到时候嫁妆丰厚些,不愁找不到好后生。

在睡意朦胧中,他仿佛看到卖醪糟的妇人领着三个胖墩墩的孩子朝他甜甜的笑,嘴里喊着夫君,孩子叫着爹爹向他扑过来……

“明晚,老子就会逃出去,再也不来这个鬼地方了。”黄鼠嘴里嘟囔一句,翻个身,沉沉睡去。

天刚亮,李泰拎着小铁桶打了满满一桶热水,回到宿舍。作为王爷在书院里唯一可以享受到的优待就是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房间并不大,连皇宫柴房都不如。李泰却很满意,相比其他人四个人一间屋子强的太多了。

他无意中去过一间,房间里可怕的酸臭味差点让他闭过气去,这些混蛋,踢完球连脚也不洗,就睡觉。也不知他们是如何在这样的屋子里吃饭睡觉的,李泰认为猪圈也比他们的屋子干净。

这几天李泰没有去看黄鼠,他已经掌握了黄鼠的工作进度,在侍卫的帮助下,他在黄鼠的饭菜里加了一种药,这种药是上医药课的时候问孙思邈要的,在保证不干坏事的条件下,才给了一点点。

不过药效很好,黄鼠吃了饭以后睡的跟死猪一样,在仔细测量黄鼠挖的土方量以后,李泰觉得自己的算数题快要做完了。他没有去测量床背后的那个洞,在已知条件下,用不着。如果黄鼠可以出乎他的预料,他不介意给黄鼠求情,让书院放这家伙一马,如果没有出乎他的预料,那黄鼠的生死就与他没有半点关系,他只在乎自己的算术题正确与否。

回头看看墙上计算出的黄鼠工作进度表,他掏出炭笔,在表格的最上方填上了一尺这个数字。

拿起书本,都是新书,还散发着一股奇怪的墨汁味道,他喜欢这种味道,把书放在鼻子上深深的吸一口气,他有些迫不及待的要知道书里到底讲些什么。

上次云烨说一大一小两个铁球从高处落下,会同时着地。

怎么会有这么荒谬的事?一个十斤重的铁球怎么可能和一个一斤重的铁球同时落地?如果是这样,重量还有用吗?

一百文的赌注,这是云烨那个家伙提出来的,李泰要提高赌注,云烨不肯,这让他更加深了怀疑。

既然不赌钱,李泰就提出体力上的挑战。

一百担水,挑整整一百担水,不能从书院门前的河里挑,只能从山脚下的瀑布上接水,再挑回来,来回足有一里地,原以为云烨这个懒虫会拒绝,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

铁球是李泰挑的,一个一斤重,一个五斤重。在书院全体师生的监督下,由刘献背着铁球爬上鹰嘴崖,他们站在崖下的草地上,准备观看到底如何。

刘献是真正的高手,站在足有百尺高的鹰嘴上没有丝毫的怯意,被涂成红色的两个铁球被他稳稳的抓在手里。李泰根本就不考虑刘献有作弊的可能,他是李家最相信的仆人,没有之一,父皇之所以派他来,就是因为忠诚,无论发生任何事都不会背叛李家,这是历史证明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