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对付普通人来说,端木的杀伤力要比猴爷大多了,这家伙杀人真的是效率极高,一百个人就一百个人一起秒、一千个人就一千个人一起秒,一万个人就直接割麦子,而猴爷还要反复计算力量,免得出现不受控制的大爆发。

而且琴魔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虽然很多武侠小说里都把正派描写的阴险狡诈、勾心斗角,但不管他们正派人士怎么龌龊,但总归是要比那些邪教的好上不少,自古以来只要被称之为邪教的,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人的常识总是觉得好人堆里出现一个坏人,那么这一堆好人都可能是坏人,而坏人堆里出现一个好人,就觉得坏人都是好人。当然,单纯论对错这种事只有小孩子才会去干,但以大众价值观来看,被称之为魔的,就没有好东西。

伟大的银色北伐军领袖提里奥弗丁曾经说过,他见过最高尚的兽人也见过最卑鄙的人类。

四个人走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建刚拉着小红莲问东问西,但根本不让猴爷去听,鬼都不知道她们在聊些什么,反倒是猴爷和端木走在前面,逼逼叨叨各种奇怪的话题。

“我觉得你这里有意思多了,不过就是有点无聊。”端木叹了口气:“下次有杀人的买卖记得叫我,不要钱都行,只要管饭。”

“杀心这么重?孩子马上出生了,不积点德?”

“我这不就是积德行善么,我去把那些坏人杀干净,然后世界清明了,还人间一个朗朗乾坤,这难道不是积德?”

歪理邪说,一派胡言!

虽然猴爷自己就是可以肆意破坏规则的人,但他打心眼里认可约束犯罪只能通过法律这句话,侠以武犯禁可是大忌,以暴易暴根本就不是解决办法的办法,只会造成好不容易得来的秩序被再次破坏,人人都以善的名义去为恶,到那时哪里还有什么公理、正义,不都成了“老子认为你有罪,老子要审判你”的恶霸逻辑了么。

为什么建刚明明可以一个人把金三角那边的巫毒工厂杀个干净却仍然通知了塔城和超能协会还有督查?为什么小猴子明明已经有了半神的实力还能在被偷了钱包之后报警解决,为什么奈非天店里抓到了一个小偷却仍然选择扭送派出所。并不是警察或者那些特工的能耐比他们高多少,而是他们明白什么样的事情是需要维护的,越是缔造秩序者越发要遵守秩序,这就是世间运行的根本原则。

要都跟端木那样路见不平一声吼,那这个世界过不了多久就一定会分崩离析,因为有罪和无罪不是某一个人说的算的,而即便是真正有罪也必须经过程序来证明。

当然,只有当他们用各种手段试图逃脱这种惩罚时,真正属于他们的天罚才会被降临,而不是像端木那样,冲上去就把人脑壳拽掉。

“话说你没带你的凶器?”

猴爷发现端木居然没有带着他那把死沉死沉的古琴来,这是不正常的,因为那东西他一直背在身上就没拿下来过,走南闯北多少年什么都换了,唯独那把破琴一直背着,杀人的时候用它、喝酒助兴的时候用它、撩妹的时候用它、讨饭卖艺还用它,反正干什么都用着,现在突然卸下来,看上去怪怪的。

而面对猴爷的问题,端木只露出一个鄙夷的眼神,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卡巴林琴,拨动了一下上头的铁片,发出一阵响动,清脆悦耳。

“还有这种操作?”

“没见识了吧,这种东西更方便,虽然威力小点,但不碍事啊。”端木嘿嘿一笑:“在我对面老铁的店里买的。”

“你之前不还说要拆人家招牌么。”

“人家好好的做生意,我拆人家招牌干什么?你这个人,思想很危险。”

“我日尼玛,我揍你信不信?”猴爷双拳紧握:“就现在。”

“算了算了,不跟你一般计较。”端木丝毫不在意猴爷的威胁,指着街边一个卖炸品的小店:“吃不?”

“吃,我要鸡米花和可乐。”

其实带着孕妇出来逛街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因为她们很可怜的,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但偏偏她们有特别馋,在别人吃的时候会用那种小狗看主人吃饭的眼神盯着看,是给也不好不给也不好。

比如建刚在吃冰激凌,红莲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她一勺一勺往嘴里送,虽然没吃过冰激凌,但那股奶香味对女孩子来说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好吗。

“我看不下去了,你给不给她买,你不买我买了啊。”建刚叉着腰对端木吼道:“你看她都可怜成啥样了。”

“乖。”猴爷从后面按住建刚的脑壳:“孕妇是真不能吃这种东西,她的体质可不如你。”

“你看她多可怜。”建刚指着红莲:“那眼神。”

其实红莲就是馋而已,她可比谁都知道自己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而现在被建刚一说,她脸皮本来就薄,现在几乎整个人都埋在了端木怀里不敢抬头,实在是太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