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The fellowship of Lcuy
陆希和他的小伙伴们紧紧地贴着山壁,蹲下了身子,让几乎有半人高的灌木丛挡住了自己的身体,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崎岖的怪石仿佛天然的屏障一般,偶尔一丝不自然的痕迹也被魔力的浮动所干扰,遮蔽了从天空垂下的探查视线。即便是锐利的鹰目,也始终无法发现任何端倪。
天空中那只长着金色羽毛,翼展几乎有五六米长的大鸟盘旋了三四圈,终究还是没有发现任何端倪。它发出了一声失望的长鸣,便扑打了一下翅膀,转头向东面飞去。
即便如此,一直到了那只大鸟化作天边一个几乎看不清楚的小黑点时,大家也都不敢显形,一直等到队伍的领袖做出了如下的指令。
“……走了,大家可以松口气了。”陆希低声地道。
“呼呼呼!刚才那只大鸟,看上去可真可怕啊,嘿,好在总算是走掉了。”年纪大约在二十一二岁上下,长了一头红发的联邦军人发出了一丝长长地叹息,几乎是以瘫软的动作做到了地面上,微微颤颤地拿出了水壶,灌了一口水:“你们有没有发现,自从进了山以后,在空中飞行的奇形怪状的大家伙就越来越多了?”
“我才不想管什么大鸟呢,只想好好做一下喘口气。这可是这可是我们进山到现在的十个小时内的第一次休息吧?之前不是爬山就是钻林子的,就算是像我这样久经锻炼的职业军人也是受不了的。”回答的他是一个棕色短发的年轻人,一样穿了一身联邦制式的军士甲胄。
“振作一点啊,小子!”艾明中尉抄着手,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两个年轻的联邦军人:“人家几个女孩子,嗯,还有那个卓尔小姑娘可都没有叫苦。而且,贝伦卡斯特大师明明是施法者,到现在不也神采奕奕吗?喂喂,拿出你们作为战士的根性出来啊!”
红发年轻人看了看在队伍前面观察情况的陆希和妮可,又看了看正从大背包中取出食物,给大家准备午饭的莉姆和小迪娜,顿时便有些垂头丧气了,勉强辩解道:“头儿,那两位女士可是精灵啊?不是都说精灵是半神吗?和我们这种凡夫俗子可不一样。呃,还有莉姆小姐,别看那么可爱,但听那些诺德人说,她可是个剑豪啊?我哪里敢和这些大人物相比?”
他停顿了一下,又道:“另外,我哪里又敢跟露西大人比?我可是听说过的哦,露西大人当年守黑漫城的时候,凭着一人一剑就挡住了几十个死灵骑士,还将他们一一斩杀。这露西大人不但是一个伟大的法师,还是剑术的决定高手呢。随便跑点路,对他来说根本就不成问题吧?”
作为被妮可戏称为“脑残粉三人组”之一的吉尔·洛克,这位长着热情的红发和圆脸的敦实青年,自然在任何时刻都履行着“偶像是全知全能”的脑残粉基本准则。
“不过,能够和露西大人并肩作战,无论结果如何,洒家这辈子就一定值了。要是让之前那些同伴知道,一定会羡慕死我吧?”说话的是那个拥有棕色短发的年轻人,名字叫做贝恩·莱特,年纪比吉尔·洛克还要小一点,现在还只是他成为职业军人的第二年。他的气质非常飒爽阳光,很有点邻家暖男的味道,虽然五官长相很是平凡,但一定是一个很有人缘的男孩。可惜,这样一个好青年却偏偏便成了陆希的脑残粉,而且还追随着偶像的脚步踏入了这堪称地狱级的高危副本,果然是“一旦沉迷误终身”啊。
综上所述,请大家跟我念:“追星有风险,入圈需谨慎哦!”
暂且不提脑残粉们在背后是在闲聊多么无营养的话题,作为团队核心的陆希却不敢休息,现在已经趴到了山壁边一块巨石后,小心地观察着远处的情况。好在拥有了“高山之友”的天赋,陆希在山脉中的体力恢复速度几乎连精灵都比不了,一时半会倒是没有疲劳的感觉。
“刚才那东西,应该是大鹏鸟吧?”格瑞玛少校贴在陆希身后一点的岩壁上,低声地问道。
所谓的大鹏鸟,其实是生长在小亚特拉斯山脉的高山魔兽。体型巨大,拥有极高的智能和力量,和冬狼、飞马、狮鹫等动物属于同一级别,都是生活在食物链顶层的魔兽。普通猛禽的利爪可以撕开的羚羊、鹿等中型食草动物的头盖骨,这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但这种魔兽级的猛禽,一爪之下却能够直接格毙熊甚至大象。
“不仅仅是大鹏鸟,还是一头至少活了100年的金翅大鹏,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雷鸟。”回答他的是穆拉·范德尔,诺德志愿者三人组中的首领。他常年在帝国东部疆域服役,自然是对这种堪称小亚特拉斯山霸主的猛禽更加熟悉。
大鹏鸟到了一定年纪,混色的羽毛就会经过了一次掉落生长的过程,颜色会变得越来越浅,却也越来越璀璨。到了一百岁以上,其浑身的羽毛便会从屌丝的棕褐色变成土豪度爆表的金黄色,到了那个时候,这种鸟还拥有喷吐雷电的能力,于是又被称呼为雷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