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悲惨故事(中)
因为狗头军师头脑不清晰,没有及时认清楚形势,所以,这场悲剧还在继续。
首先必须要承认,黑王子哥“率领”的这个打手小队,还是比较有“专业水准”的,纵算在德盛,他们也算是“第一流”的打手小队,经常被大佬们“赋予重任”,“冲锋在前”。
尽管事发突然,老大忽然被撂倒,打手们依旧还是保持着一定的“专业水准”,并没有因为对手只有一个人,就冒冒失失,赤手空拳地往前冲。而是纷纷操起了家伙。
其中两个,直接亮出了片刀。
这是花街社团势力外围打手的“标准装备”。由于今天他们并没有“任务”,纯粹就是在这儿喝酒宵夜娱乐,所以只有两个人随身携带了“制式武器”。
可见这两个家伙,应该是黑王子哥手下的“主力”。或者是性格比较谨慎持重的,觉得不管什么时候,刀不离身才有安全感。
另外三个,包括狗头军师和万俟戈在内,则顺手操起了啤酒瓶,“乒乒乓乓”地一阵乱响,将啤酒瓶在坚硬物体上砸碎,转眼变成“利刃”。
这种砸碎的啤酒瓶,实话说,当真是“近战利器”,不规则的刃口,一旦捅在人身上,立马就会形成一个奇形怪状的伤口,流血止都止不住,比一般的匕首还要厉害。
缺点就是刃口不够长,使用起来也不是那么就手。
匕首是可以反握的,有经验的打手,近战的时候,通常都会反握匕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手腕,使敌人不方便夺刀。
不过眼下的情况,是五对一,所以压根就不必如此谨慎——五个人打一个,还能让人把刀抢走?
除非他们都是死人。
但他们的“专业水准”也就这样子了,到此为止。
接下来的表现,和叶九在平安街头打过的那些流氓混混,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高举片刀,嚎叫着往前冲!
至于说到相互配合,那是肯定没有的。
这也很好理解,毕竟是五个打一个,刀子对拳头,有必要讲究那么多“战术”吗?
这个特么的内地警察,难道还真是铜头铁臂不成?
刀子砍不死他?
面对这么几个乌合之众,叶九的神态相当轻松,甚至还有时间扭头朝着不远处的陈大卫说了一句“大卫,这算是自卫吧?”
陈大卫没有说话,却用实际行动表明了态度——直接掏枪!
在花街混了二十年的陈警长很清楚,和这帮马仔打手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的,你亮警官证,对他们来说,没有丝毫震慑力。
和警察打架,于这些马仔而言,乃是家常便饭。
每年都有同事死在这帮马仔打手的片刀之下。
除非来了一大堆警察,明显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他们才会乖乖听话合作。像现在这样,想要他们停下来好好“听我说”,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维多利亚警队的规则,和内地有所不同。
面对这种情况,警员是允许使用枪械自卫的。
前提是警员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明显的威胁。换句话说,就是陈大卫在制止斗殴的过程中,有疑犯直接朝他抡刀子,陈大卫可以开枪。
但陈大卫必须先握枪在手,免得到时候来不及拔枪。
不过最终,陈警长并没有获得开枪自卫的机会。
因为根本就没那个必要!
叶九的动作太快了!
当几个马仔打手嚎叫着冲上来之前,叶九手里已经多了一条甩棍。这样的自卫武器,任何游客都可以随身携带,不违法。
此番前来维多利亚公干,因为没有执法权,所以叶九一行四人,都没有被允许配枪。
甩棍,就是叶九此刻随身携带的唯一武器。
当然,就算没有这条甩棍,叶九也可以现场获取武器,比如啤酒瓶,比如直接夺刀。
但相对而言,片刀和啤酒瓶,都不如甩棍那么好用。
毕竟在这样混乱的情形下,如果叶九用夺过来的片刀砍杀,也很难把控好一个度,保证不将任何人砍成重伤。
还是甩棍比较保险些。
叶九可不想在维多利亚卷入到一场旷日持久的伤害案之中去。
哪怕是正当防卫,也一样要走司法流程的。
说时迟那时快,叶九刚刚甩出了棍子,第一把片刀就已经劈头砍了下来。
这种刃口长达五十公分的片刀,雪亮雪亮的,在灯光照耀下,显得格外吓人。叶九却几乎一动不动,甚至都没有伸出手里的甩棍去格挡。
见招拆招,那不是高手的打法。
何况现在还是一对五!
叶九直接对攻!
在片刀砍下来的瞬间,轻轻往旁一侧身子,片刀就挨着他的鼻尖削了下去,然后,风声呼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