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利益

法国,酒庄里,上午。

九月初,室外还是有点热。

廖辽和谢冰一起去看谢冰新买下的那个酒庄了,在别墅外面的大树下,一壶中国的红茶沏上,李谦和约翰·戴斯都点上了雪茄,齐洁挨着李谦坐,会议开始。

先从分歧最小的事情开始谈。

那就是《龙门客栈》的发行权。

东方梦电影公司自从创建,就是约翰·戴斯负责打理,现如今公司参与制片的电影不多,只投资了两部小成本独立电影,约翰·戴斯的眼光还可以,都有小赚,但其实东方梦的收入大头,或者说公司目前的主营方向,是发行。

《黄飞鸿》两部曲在欧美地区的代理发行,以及积极地参与进了《黑客帝国》在北美的发行,并全权代理了这部电影在欧洲、非洲和拉美地区的发行,都是东方梦电影公司的得意之作。

《黑客帝国》的成功,自不必说,《黄飞鸿》其实也是大赚特赚的项目。

这部电影在北美地区的票房不算好,但在欧洲的票房还算可以,尤其是,无论欧洲还是北美,这两部东方功夫电影的DVD,都可以用大卖来形容!

在另外那个时空,徐克版本的《黄飞鸿》的DVD,本来就在美国卖的不错,更何况这一版的导演是李谦,无论是在导演在欧美地区的知名度,还是整部电影的成片质量,都是要超出徐克版本不少的,DVD自然更是大卖。

原因有二:一是欧美地区本来就有不少的华人,这些人对于功夫电影来说,是很大的一个消费群体;第二,中国功夫啊,这个题材在欧美人眼中,本来就是带着神秘光环的,有相当一部分猎奇向的观众,都特别喜欢收集这一类的DVD。

而随着《黑客帝国》的大红大紫,和周宝山本人在欧美的爆红,《黄飞鸿》目前已经出来的两部曲所发行的DVD,又出现了一波销量大涨。

这里头的红利,当然是被东方梦和明湖文化给瓜分了。

但问题是,约翰·戴斯再厉害,人脉再逆天,跟本就是好莱坞超级制片公司和发行公司的哥伦比亚一比,那就小巫见大巫了。

以前的大餐,哥伦比亚是连肉汤都分不到一滴的,但现在,《龙门客栈》作为明湖文化出品的又一部功夫大片,在中国、东亚和东南亚,票房大爆了,格伦夏尔当即表示:这锅汤,得分哥伦比亚一份儿!

当然了,约翰·戴斯很耐心的跟他解释:功夫电影,和武侠电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一概而论,《黄飞鸿》和《龙门客栈》,虽然都在拍中国功夫,但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黄飞鸿》在欧美有钱赚,但《龙门客栈》拿过来,就不一定——但是没用,哥伦比亚要求代理《龙门客栈》在全球范围内,除东亚和东南亚等国家之外的所有地方的发行权。

约翰·戴斯几乎要气炸。

但是没等他们吵起来,李谦拍板,《龙门客栈》在美国的上映发行,归哥伦比亚,DVD发行,东方梦六,哥伦比亚四,但是在欧洲则反过来,上映发行归东方梦,DVD是哥伦比亚六,东方梦四。

好,两边都表示勉强同意。

第二件事,《黑客帝国》第二部的投资问题。

又是不等他们吵起来,李谦直接拍板:允许哥伦比亚加入进来,东方梦让出一部分的投资份额,但作为代价,《黑客帝国》第二部的欧洲发行,继续交给东方梦,哥伦比亚不要再惦记了,而北美地区的发行,也要继续由两家联合去做。

这件事就又解决了。

第三件事,李谦接下来要给谁拍片子。

还是李谦直接拍板:我接下来要拍的这部电影,还在等技术,技术目前不算太成熟,而一旦开拍,耗资巨大,所以,明湖文化投资百分之六十,哥伦比亚投资百分之三十,东方梦投资百分之十,大家分摊风险吧。

至于哥伦比亚那边预备好的十几部电影制片计划,李谦看都没看,直接说:我没时间。

利益分割完毕。

等廖辽和谢冰从旁边的酒庄回来,大家已经能愉快地一起喝茶闲聊了。

哥伦比亚虽然没能成功把李谦争取到哥伦比亚去拍电影,但他们不但拿到了《黑客帝国》第二部的投资权,和必将入手的发行权,同时还获得了李谦下一部大制作的投资权与发行权,而且就在眼前的一块肉,《龙门客栈》的欧美发行权,他们也从东方梦电影公司嘴里抢下一大块来,可以说,格伦夏尔这一次法国之行的目标,已经顺利地完成了大半,他当然很高兴。

在他看来,这是未来几年哥伦比亚实现复兴的路上,必不可少的一大块肥肉。

约翰·戴斯貌似失意,但其实他知道,论体量等级,东方梦都太小了,在明湖文化完成了对哥伦比亚的收购之后,他一直最担心的事情,就是明湖文化这边会想要把东方梦电影公司整合进哥伦比亚在欧美的体系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