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希望还是有的

此时蓦然回首,李谦忽然发现,自己来到当下这个时空,已经九年多,开始进入第十个年头了。

回想自己穿越过来的这些年,从一开始的只是想要给人“写写歌”、做专辑赚点钱,到后来因为廖辽的缘故忽然在音乐圈红起来,再到后来开始创业,开始自己建公司、出唱片、拍电视剧、拍电影……

九年多啦!

如果还继续生活在另外那个时空,这会子自己已经奔五十岁了!

人生半百,老头子一个啦!

如果这九年是在原本那个时空度过,现在的自己,也不知道捞到了独立执导的机会了没有?可能会吧,但也顶多就是些小成本的电视剧,还有可能是当时正在兴起的网络剧,而且想都不用想,资方肯定是会塞一批人进来的,想怎么导,全然不会由着你的意……

不过,钱应该多少赚了一点了,生活的也应该挺滋润的。

或许已经结了婚,甚至有了孩子。

除了一年里要拿出相当一部分时间去忙工作之外,剩下的时间,陪陪老婆孩子,应该还会蛮清闲,蛮自在的。

而现在呢?

现在的自己,是中国娱乐圈最红的那个人,是全国、甚至在全世界都开始知名的歌手、摇滚主唱和电影导演、电影演员,是中国著名的超级富豪之一,资产巨亿,哥伦比亚收购案,甚至引发了全世界的关注。

而且,身边还妻妾数人,享尽了齐人之福。除此之外甚至还每天都面临各种各样花样翻新的诱惑和勾引。

在外人看来,应该是已经幸福到了极点。

简直是中国最幸福的男人,全球最幸福的男人排行榜,估计都得榜上有名!

但是,忙啊!

一年又一年,累啊!

不过,听话听音,能感觉得到,隔壁那位大喷唾沫的老兄,应该算是个明眼人——至少他似乎看懂了自己这些年在做什么,以及思路是什么!

这已经很难得了!

当今国内,大家只是眼看着自己拍一部红一部,捧红了好多人,赚了好多钱,觉得自己在娱乐圈简直权势熏天!

再不然就是要么以报道、追踪和编造自己的八卦绯闻为职业,在他们的说法里,自己现在除了一个正妻四个小妾之外,还情人遍地,私生子都一个加强排了,要么呢,就是专门琢磨自己想拍什么、这部片子拍了什么,和下部片子会拍什么,然后……跟风捞钱!

像那位老兄口中所说的《红客帝国》这种事情,这些年来都不知道有多少了!偏偏国人还真吃这一套!像当年《我的野蛮女友》红了,无数的小电影公司跟风拍“野蛮”系列,尽管不可能请到周智豫和何颖玉,但随便找个小生找个小花旦一凑,故事胡编乱造一番,就顶着《我的女友好野蛮》这种名字上了。

甚至人家的女主角都叫可颖玉,海报上还把“可”字印的很小!更好笑的是,一个女孩因为名字也叫何颖玉,而且相貌也还过得去,于是,她没学过一天表演,居然就成了一部电影的女主角——因为上映的时候,人家可以在电影院里公然打出“何颖玉”主演的牌子来!

你能怎么办?

告?

人家根本不怕你!

电影花个几十万到一两百万,也就是几周到一个来月的工夫就拍完剪完上映了,票房卖个几百万,妥妥的赚一大笔,你告,人家就陪你打官司呗,一审,二审,官司打上几年,结案了,对方承认侵犯了你的一定商业利益,法院也判对方赔给你三十五十万的,然后,没等拿到赔款,对方公司宣布倒闭了。

甚至很多时候,拍这种片子的公司背后,本来就是院线方在撑着,他们甚至不考虑把片子拿到其它院线发行上映,就自己拍出来了,拿个上映许可,然后就在自己的电影院里填充一下淡季时候的放映厅,简直是怎么算都是赚的。

而且,那是院线呀,那种公司制作一些公然侵权的电影,你都不好非得硬要去告,一告,就把院线给得罪死了!

哪怕是到了最近一年多,自己已经不怕得罪任何人,哪怕是院线!但对方该怎么办怎么办,你的电影来了,人家上映,但该侵权继续侵权,官司该打就继续打,你也拿他没办法!

不过还好,法律终归是越来越完善的。

而且最近大半年,据说文化部那边开始收口子了,出于对明湖文化的一系列特殊照顾,很多明显就是跟风的一些电影,从立项拍摄之初,文化部那边就不给你拍摄许可了,自然做这种事情的公司,也就少了些。

……

不知道什么时候,隔壁座的两位老兄酒足饭饱之后的侃大山,终于结束了,他们结了账走人,李谦和程素瓶这边,才又重获安静。

程素瓶还特意探出头来看了一眼对方的背影,笑着问李谦,“那么使劲儿的拍你马屁,不招揽一下?指不定是个大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