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平静,永远是生活的表面,自有它深藏不露的另一面。
一剑和和氏璧正式分居了,可以说是和氏璧心平气和地搬离了这个家。他将搬到哪儿去?一剑没有问,可能是女方的家吧。何以说搬就能搬进去住?想必其中有深厚的渊源和故事,他不说,一剑也觉得没有必要发兵一万,自损三千,问明白了,自己也不过是被抛弃的一方,又有何脸面?
做自强不息的女人有什么好?至少不能死拽着一个男人哭天抹泪。对一剑来说,这一次的打击不可谓不大,其实已经大到她不知该如何抱怨,就像人得了感冒可以逢人就说,得了癌症反而无声无息。
和氏璧走后,一剑很快恢复了单身时的凌乱生活,一个心情糟糕的女人,决不可能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
她离开办公室的时间越来越晚,写文章,上网,打长途电话,反正用公家的东西总是让人心情愉快,家里又没有人等着她,想起从前的自己,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种模拟的生活,在真实中扮演着不真实的角色,这一点倒是让她倍感可悲。很晚回家,可以栽倒就睡,不至于有整整一个晚上要打发,如果还是睡不着,就喝一杯红酒,办法总是有的。
当然她也四面出击,到处挖料探宝,希望能煲出最引人注目的文章吸引读者,她的酷评越来越尖刻,时常语出惊人,有时也怨气冲天,这当然是不可避免的。一剑是一个清醒的女人,她知道最幸运的女人是得到感情,其次便是事业有成,在缺少一样时,你必须牢牢抓住另一样,否则你就没法活好。
这样生活了一个多月,本来她以为自己会逐渐适应眼前的局面,毕竟她不是多么爱和氏璧,只不过对于家庭的解体缺乏思想准备而已,但是现在看来,她内心的凄寂一点都没有缓解。
周末的下午,她拿起电话:“喂,沁婷吗?”
“是我。”
“打过很多次电话,你出差了?”
“对。”
“忙吗?”
“还好。”
“晚上一块吃饭吧?”
“你怎么知道我要找你?”
“你在找我吗?”
“你来电话时,我正在翻你的电话号码。”
“有事吗?还是心情不好?”
“不是不好,是很不好。”
“我真高兴,因为我现在糟透了。”
“这是你最喜欢的疗伤办法,以毒攻毒。”
“别人的不幸从来都是我的治病良方,晚上我买披萨到你家去吧?”
“也好。”
“那就晚上见了。”
“一剑……”
“嗯。”
“你还像以前那样疼我吗?”
“怎么突然这么肉麻?”
“你现在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丹青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一份工,他参加在校学生的求职大军纯属无奈,因为能够改变崩牙昌现状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钱。
他给一个洪姓的富商做地产经纪,当然这不是他的本行,对口的事总是不好找的,何况还要配合自己的机动时间,只有课余和双休日他能集中精力做事,平时还不能掉课拉课,附加这些条件,能找到一份工资不算太低的事,也算是都市童话了。
洪富商原来只是一个增城的农民,后来靠圈地卖地起家,发得不清不楚,成为常人不敢小看的房地产开发商。他的为人处事相当高调,有两个贴身助理,四五个保镖,有一个律师行因为他肯签约而得以生存。个人兴趣方面,除了一些众所周知的癖好之外,便是喜欢购买豪宅,同时又像换女人一样不断地出让,重新寻觅心头所好。
见工时,洪富商是不重学历的,也不怎么喜欢过分精明的人,只有他看着顺眼,能帮他撑得住门面的人他才肯点头。
手上的伤好了以后,丹青的心境始终是灰色的。
他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便决定借找到工这件事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想来想去,最合适的好兄弟还是泪珠儿。
前段时间泪珠儿找过他,主要是想让他介绍合适的房子,他便把自己租的那间让给了她,自己反正是住余祥里。后来他帮泪珠儿搬好了家,就再也没去过那边,其间只有一次是泪珠儿call他,说一块吃饭,算是答谢他为她找到的房子。他们吃了一顿东北菜,聊了一些闲话,泪珠儿说她早就不在热带雨林做了,而是去了大医院的华侨楼做陪护,是按小时算钱的,这样干一段,就可以安心写作一段,不用整天为了一张嘴,小打小闹地在外面混。丹青问她在写什么,她回说没写什么。
丹青打传呼机给泪珠儿,她很快就回了电话,听了丹青的邀请,想了想道:“酒吧好是好,实在也是太吵了,不如我去买点菜,你过来一块做,上次一块做饭的感觉还不错,吃完饭还可以安安心心地喝啤酒。”丹青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也就答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