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上诉和抗诉
小案没有陪审团,最终裁定者还是法官。如果不服裁决,检方和辩方都可以上诉。曹云并不怕检方上诉,因为在三少态度已经很明确了。赵少认栽,不拉林少和马玉下水。林少肯定要借东风。只要三人抱团,二审中检方是无法拿出有实质性的新的证据。
二审和一审在规则上有很多不同,比如A打了B,一审法官裁定A有伤害罪,判处一年监禁。A不服伤害罪,上诉,二审中如果A没有新的证据,等同换个法官来裁定相同的案子,二审法官必然会认定A有罪。假如A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即使没有新的证据,二审法官也有可能会降低刑罚。
看过自媒体发的一个新闻,老师墙尖学生,获罪三年,不服上诉后被判十年。这就是典型的忽悠新闻,写一篇故事,利用人们的心态骗取点击。小编连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二审不加刑是原则。但如果是检方上诉或者抗诉,被告是有可能加刑的。
另外还要区分上诉和抗诉的区别,检控官王磊一审是不可能翻案了,如果王磊有经验,他不会当庭表示上诉,而会当庭或者时候提出检方抗诉。
上诉就是上面所说的,抗诉则不一样。抗诉是检方认为审案法官裁定错误,代表检方认为法官在目前证据前,判断错误,业务失误。程序相对较为复杂。王磊回去后,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检方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如果认为庭审存在问题,就会出抗诉书,交一审法院。抗诉对二审是没有影响的。抗诉的目的是,检方让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一审法院是否接受抗诉,也需要对抗诉书和案件进行分析和理解。假设一审法院最终接受抗诉,一审法院会换法官对同一个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法官最终裁定,马玉伪证罪不成立。
法官和大家都看王磊,现在就是检方的选择了,王磊可以不当庭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是要表示自己不放弃抗诉和上诉。在十天之内完成所需的手续就可以了。
曹云不担心王磊上诉,只担心王磊抗诉。前文说明了,抗诉成功,案件重新审理,有可能会造成判决结果不同。由于王磊难以拿出新的有力的证据,上诉是没有意义的。
检方抗诉是比较严重的情况,不是说王磊一人不同意,而是检方不同意。检方必然会动用大量资源来调查本案,事态会怎么发展,曹云是猜不到的。不过如果检察官对没有社会影响力,罪行轻微的案子进行抗诉的话,他十有八九要失去作为检控官的身份。
有必要死磕吗?这是王磊考虑的问题。王磊不傻,他知道自己绝对不能抗诉,否则整个检方会被拉进案子。他抗诉后按照程序,检方必须成立专案组,对本案进行分析和判断。上诉呢?上诉相比抗诉就无力的多,上诉就代表马玉在墙尖案庭审时候的认罪无效,因为一审法官已经确定了这点。一旦有这个前提,检方二审就没法打。
最终王磊道:“检方保留上诉的权利。”算是一个台阶。
法官说明十日内上诉的规则,而后宣布退庭。
不是司法系统的,马原对检方保留上诉权利这句话理解,和曹云他们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在马原看来本案还没有结束,十天之后才知道是否结束。马原打来电话,对曹云表示了感谢,并没有说这个案子就到这里的意思。曹云理解马原的担心,表示自己会持续跟进案子,不会疏忽大意。
按照高岩和东唐的庭审案例来看,检方没有当庭表示上诉,其十日内上诉的机率极小。除非和被告有恩怨的朝阳群众提供给检方新的证据,否则一般是不会上诉。
由于检方没有表示不上诉,马玉还不能离开看守所。这些是小事,毕竟马玉实际上是做了伪证,吃了苦头也是应该的。
今天算是马玉案一审结束,因为庭审时间过长,没有再就林少和赵少进行宣判。不过事态发展基本是跑不掉了,下次开庭,马玉会作为证人出席,林少肯定要翻盘,赵少好人做到底,送两位兄弟上岸,同时法官还会宣布赵少的刑期。
假设下次开庭,赵少反水,那对马玉会有影响吗?
当然有影响,检方就等同掌握了新的逆转性的证据,必须提出抗诉。在这种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也必然会接受抗诉,重新审理马玉案。
变数始终还是存在的。曹云心思细腻,第二天就再次拜访了看守所的马玉,就目前情况进行一些证词上的完善。曹云习惯把事情想到最坏,最坏自己处理不了。就想到次坏。将各种坏局面摆出来,自己能处理其中的几种,必须提前开始安排。事无巨细,多花费点时间和精力是一个好习惯。临阵磨枪,只能应付考试,实战中会死的很难看。